
近日,经过偃师市人民法院诉调中心调解员刘海波等人历时2个月的调解,一批涉及229户村民240案的土地承包合同系列纠纷被妥善化解。
今年以来,偃师市人民法院坚决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涉疫情民事案件处理的指导意见和我市“*党**建引领、‘三治’并进、服务进村(社区)”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高质量开展“四官”服务进村(社区)担当“平安村官”、诉源治理、“一站式”多元解纷、服务保障“六稳”“六保”、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积极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服务保障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大口镇马村群众自发送来锦旗

深化“四官”服务 解民忧暖民心
这批纠纷的及时发现,离不开偃师市的“四官”服务进村(社区)担当“平安村官”工作。
偃师市人民法院员额法官马永旭是“四官”服务队的成员之一。今年4月,他根据“四官”服务队工作安排,随队到分包的偃师市大口镇马村走访,从几名群众处了解到这批纠纷,发现了这一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
“经了解,秦某等5人前几年与该村229户村民签订协议,以每亩500元的价格,承包了这些村民的487亩土地种植核桃,后因经营问题无力支付租金,遂提出退租。这批纠纷的焦点是:承租方想以所种植的核桃树抵偿一部分地租,而村民则要求全部偿还地租并将土地恢复原貌。”马永旭说,双方因租金及退租问题发生纠纷,涉及人数众多且一部分群众多次到镇里集体反映,为防止引发群体事件,他立即将情况上报至院里,寻求解决方案,化解双方纠纷,防止事态恶化。

“四官”服务进村,排忧解难
“四官”服务进村(社区)担当“平安村官”是洛阳市今年的一项民生实事。工作开展后,偃师市人民法院迅速抽调全院57名精干力量参与其中、分包到村,深入群众开展工作。
“我院‘四官’大多是员额法官,他们在保障审判工作的同时,按照‘三上门’‘三必访’要求,牺牲休息时间,趁工作间隙、双休日到分包村子开展工作。”偃师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孟伟介绍,为了提高服务质效,及时排除化解矛盾纠纷,根据偃师市委政法委部署,该院“四官”服务队每月开展“四官”服务基层主题活动,收集群众意见,不仅有针对性地解决农村常见的宅基地纠纷、赡养纠纷等问题,还提升了群众法治意识,推动了法院工作,用自己的辛苦指数换来了群众的满意指数。
今年上半年,偃师市人民法院“四官”服务入户400余人次,走访一般家庭300余次,解决矛盾纠纷30余起。

多元化解纠纷 护稳定促和谐
“经细致调查,我们了解到双方前期签订的租地协议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全。”偃师市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调解员刘海波介绍,如果纠纷未经前期的摸排梳理固定证据而直接进入诉讼程序,就会出现举证困难,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和司法资源,社会效果不佳,不利于“六稳”“六保”、社会和谐稳定。
很快,刘海波等人确定了调解思路:一要让双方求同存异,各自站在对方立场上考虑,都退一小步,携手渡过难关。二要保护这些种植多年、已进入盛果期的核桃树不被破伐,因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收集资料,为村民解决困难
为了快速稳妥解决这批涉民生群体性纠纷,偃师市人民法院向偃师市委政法委汇报后,由该院诉调对接中心牵头,组织乡镇、律师、村民代表等多方力量进行矛盾纠纷化解联调,力争将矛盾化解在诉前。
随后,刘海波、张国栋、王遂高等调解员与速裁法官一道顶着炎炎烈日,多次驱车前往马村,分别对马村村民和土地承租人做调解工作,运用“听、聊、疏”三字调解法,让当事人诉苦,对当事人疏导,讲解法律、政策、利害关系,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出具民事调解书和司法确认书。前不久,承租人将协议确定的偿付资金全部支付到位,村民全部领取了土地租金,一起潜在的涉民生群体性纠纷被妥善化解。

以画释法,调解纠纷
近年,偃师市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按照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加快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深入落实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不断完善人民调解、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统筹各方力量,逐步形成以“*党**委领导、司法担当、社会参与、多方联动”为特征的“一站式”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全力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增进社会和谐稳定。
“诉调中心自成立至今共接收案件6228件,结案4911件,调处成功2953件,调解率为78%。”该院副院长石宗平介绍,依托诉调中心,该院积极完善诉调工作机制,探索出形式新颖、便捷有效的热心、耐心、细心、公心、责任心“五心调解法”、“听、聊、疏”三字调解法及“以画释法”法,有效提高了矛盾纠纷调解率,使大量矛盾纠纷无须缴纳诉讼费用、无须进入诉讼程序就得到了有效化解,减轻了群众诉累,达到了让*党**委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法院审判压力减轻的“三赢”效果。

优化营商环境 服务“六稳”“六保”
这批纠纷的最终调解结果是:承租方以每亩400元的价格偿还地租,土地上所栽种的487亩核桃树归村民所有以弥补损失。
“如果没有咱法院介入调解,俺们真不知道这钱还能不能要回来!太感谢了!”9月9日,马村村民自发前往偃师市人民法院,为该院送去一面锦旗。

村民自发送来锦旗
“矛盾纠纷的双方对调解结果都很满意,不仅让双方损失都降到最低,还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保护生态环境。”石宗平表示,这批群体性纠纷的妥善化解,正是偃师市人民法院服务着力保障“六稳”“六保”、优化营商环境、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工作的缩影。
今年以来,面对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偃师市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平近**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疫情防控与执法办案两不误,把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作为工作重点,积极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推出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典型举措,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涉商事案件加挂“绿标签”,优化营商环境
据了解,为提高涉营商环境案件立案效率,该院建立绿色通道,为涉营商环境案件设置专门立案窗口,严格落实“绿标签”制度,实现涉营商环境案件“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提高立案、审理、执行及流转效率。同时,该院还优化诉讼流程,建立专业审判团队办理涉营商环境案件,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涉营商环境案件;创新执行工作,成立涉营商环境案件执行团队,对于涉营商环境案件优先查控、优先送达、优先网拍,提高商事案件执行效率。

强制执行,护航企业发展
该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院今年还立足法院职能,充分发挥司法促进发展、稳定预期、保障民生的功能,积极支持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发展,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依法妥善化解涉及居民消费、投资、中小企业经营、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农业生产、环境保护、房地产等领域纠纷,创造有利于促进社会消费,有利于“数字经济”“移动经济”等新产业新业态健康发展的法治环境。对于涉企案件,强化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执行理念,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经营的不良影响;积极利用破产重组,盘活企业资产,帮助困境企业化解危机、脱困重生,保市场主体、保居民就业。
“今年以来,我院以两个‘一站式’建设和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为主线,以‘四官’服务进村(社区)担当‘平安村官’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为抓手,全力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偃师市人民法院主要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全面加强政治建设,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助力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提供高质量的司法保障。

餐餐光盘,绝不浪费
我们承诺


来源:《洛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