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民商张云昊律师:借贷的利率一直是困扰出借人的难题。甚至对于一些不是专业办理借贷案件的律师都是“理还乱”的难题。
不是因为大家记忆错乱,而是因为历史上的利率政策变化太快。
有过24%,36%,四倍银行同期*款贷**利率,四倍lpr等多种政策。

而现在施行的利率保护上限政策是什么呢?
扬州民商张云昊律师教会大家按两步走:
- 先判断 起诉时间 是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还是之后。
- 再判断 借贷发生 是在2020年8月20日之前还是之后。

判断完之后,扬州民商张云昊律师请大家记住一个公式:
除了借贷行为发生再2020年8月20日以后,且起诉时间晚于2020年12月31日的借款,其他情况都按照24%为上限,36%为自然利息的标准计算。
借贷行为发生在2020年8月20日以后,且起诉时间晚于2020年12月31日的,按照不超过4倍lpr计算。

另外,扬州民商张云昊律师还提醒大家,4倍lpr是以借贷行为发生时的标准计算。
最后一个问题,如果借贷行为发生时还没有lpr的,应该怎么办?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和扬州民商张云昊律师讨论。
#专业做民间借贷纠纷的张云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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