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肖tod麓鸣九天一期收房 (陆肖tod麓鸣九天3期交房问题)

原创 麓语苑业主 陆肖TOD怒鸣韭天

成都高新区陆肖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我们系成都轨道麓鸣九天麓语苑的房屋买受人(以下简称买受人),与贵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下称合同),合同约定购买贵公司预售的商品房,位于成都高新区吉龙一街777号成都轨道麓鸣九天麓语苑(以下简称该项目)。

出于对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成都高新区和成都市政府的信任,我们相信了由相关单位发布且背书的宣传内容;出于对贵公司和贵公司股东成都轨道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信赖,我们购买了贵公司开发的楼盘,等待贵公司如期交付我们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合同约定的房屋。

然而买受人的满腔信任与期待,只换来无尽的失望与愤怒!

该项目由于在2022年出现施工进度停滞的情况,导致交付前昼夜赶工,施工质量极为低劣、装修极其敷衍,无论是公区还是室内,均出现了大量极其荒唐且严重影响正常使用的问题,根本无法正常入住!所谓的“示范性TOD”成了“示骗性TOD”,一记又一记响亮的耳光,打在每一个当初相信开发商花言巧语的买受人脸上,打在每一个以实际行动支持成都轨道建设发展事业的市民脸上!

由于该项目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出示相关文件和交付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房屋及公用配套设施等,已构成严重违约,特向贵公司发出本拒绝收房通知书,并说明理由如下:

一、贵公司交付的房屋不符合交房条件

按照合同约定,该项目的交付日期为2023年3月17日前,需满足以下条件:

1.该商品房已取得《建设工程并联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房屋面积实测报告书、附属设施设备交付使用备案证明;

2.出卖人需向买受人按套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以及建设工程并联竣工验收合格证明、附属设施设备交付使用备案证明、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结果汇总表的复印件,且设施、设备的生产厂家另有说明书的,需一并附上;

3.出卖人需提供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图纸审查机构出具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含装修工程)、主要装修材料及设备的质量、环保合格证明的复印件。购买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开发企业还应提供《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告知书》。

合同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者出示的证明文件不齐全,不能满足合同第十四条约定条件的,买受人有权拒绝接收,且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责任均由出卖人承担。

首先,未出示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消防验收表、人防验收记录等重大验收的原件或复印件;并联验收备案虽有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盖章同意,但前置条件资料不齐,可能存在“先上车后补票”的重大问题,程序失当。

其次,房屋实测面积全小区零偏差,小数点后两位和预测面积居然一模一样,明显作假!如此不符合客观规律的现象,但开发商给出的解释是偏差范围内不计偏差,不符合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买受人可以接受在规范和合同约定偏差范围内不增减费用,但不能接受预测面积和实测面积零偏差这种*辱侮**智商的行为。

第三,开发商未向买受人按套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以及建设工程并联竣工验收合格证明、附属设施设备交付使用备案证明、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结果汇总表的复印件,以及设施、设备的说明书,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图纸审查机构出具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含装修工程),主要装修材料及设备的质量、环保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开发商不仅未按合同要求主动提供上述材料,而且在买受人主动联系物业管理人员及开发商客户大使时均予以推脱,拒绝正面回答,至今未给出相关材料。

由于贵公司无法提供上述材料,而上述材料是房屋交付的法定条件,因此,买受人有权拒绝收房,由此产生的逾期交房违约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二、贵公司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及销售承诺

1.贵公司所开发的成都轨道麓鸣九天麓语苑,在宣传及销售时,一直将将人工湖、K12教育体系、茑屋书屋、商业配套作为宣传重要卖点。在陆肖TOD一体化设计宣传资料、项目沙盘、电子沙盘、宣传手册和新闻媒体中,均将这些内容作为显著卖点。

贵公司上述内容的宣传行为,对于买受人与贵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房屋的价格均具有重大影响。买受人正是基于看重贵公司所宣传的人工湖公园、K12教育体系、茑屋书屋、商业配套等内容,才购买成都轨道麓鸣九天麓语苑。

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贵公司的相关宣传行为即便未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列明,也应当视为合同内容,贵公司实际交付的房产不符合该约定的条件,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宣传手册及各类宣传材料中,两处下沉广场均位于红线内,但实际交付的却与小区存在隔离,与市政道路直接相连接,买受人无法享受,反而其他无关人员可以无条件享受,严重损害了众买受人的合法利益;

3. 物业承接查验时专家组针对供水、供电、消防等方面提出的问题,尚未整改完成,无书面整改回复和复查记录,上述问题依然存在;

4.麓语苑1栋、7栋过道存在设计缺陷,过于狭窄,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若发生火灾、地震等,救援任务会出现非常大的阻碍,严重威胁众买受人的生命安全;

5. 多处屋面和地下室渗漏水,各栋屋面排水口均未按图施工,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和渗漏水隐患,部分顶层住宅在交付前楼板和外墙面交界处室内已经开始渗漏,证明交房前未做屋面蓄水和外墙淋水试验,虚假验收;

6.部分顶层住宅女儿墙根部存在贯穿墙体的洞,属于严重的施工质量问题,违反建筑验收规范标准强条要求;

7.二栋负一层车库出入口左边剪力墙结构开裂,有严重安全隐患;

8.厨卫间等电位连接不到位、一键开关错误联动弱电报警系统等设施设备问题,已经严重威胁买受人生命安全;

9.景观阳台、生活阳台、厨房地砖规格与合同约定不符。不能以现场加工、散水放坡工艺要求为理由,未征得买受人同意便单方面更改,也未采取其它合理方法和工艺予以实现合同约定;

10.厨房洗涤盆上方吊顶未开设检修口,违反规范要求;

11.全部外平开窗未设置窗扇防坠落措施,违反规范要求;

12.部分楼层阳台、生活阳台栏杆高度不足1100mm,已经严重违反规范要求;

13.所有地漏均为平铺,未做坡度处理、八字漏、螺旋漏等,且与工程预留的管子差10cm左右,渗水风险巨大,地漏下沿未插入预埋下水预埋竖管,接口处地砖砂浆层外露,违反下水管道安装规范要求;

14.部分室内下水地漏地面瓷砖未按照推荐规范制作;

15.大多数地暖保压测试均有不同程度的掉压,地暖系统存在漏水和施工等故障,严重影响正常使用;

16.个别业主(如1栋一单元2602号)室内装修与同户型其余业主不一致,但与样板间及合同约定一致,且施工工艺及质量明显优于其余业主;

17.公区及室内存在其他多项严重问题(包括但不限于附件二);

18.该项目的园景绿化不达标,与效果图呈现内容存在重大差距;

19.电梯设施存在严重质量隐患,6栋两台电梯在2023年3月22日(距离合同上约定的交付日仅仅过了5天)均出现严重故障,买受人被关在电梯中,严重影响众买受人的生命安全;

20.麓语苑6栋负一楼电梯正对面设置了整个小区垃圾集中堆放房,将产生大量有害物质,设置在6栋居民的出行必经之路上,严重影响6栋居民的正常生活和身心健康;

21.该项目的架空层、园景绿化和公共设施均与效果图及宣传不符,且与同等价位的其他楼盘项目差距巨大,施工及装修质量极低,已经严重违背了买受人购买该项目房屋的根本目的。

三、物业费不合理且违背前期物业服务约定

1.贵公司寄出的交付通知书中,收费明细表中物业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没有文件支持,费用高于本市同等水平的物业服务单位。

2.《成都轨道麓鸣九天麓语苑关于前期物业服务的约定》(下称该约定)附件四明确提到,项目物业服务中心按照每人管理户数应不高于100户的标准配备客户经理,本项目共计577户,按照该约定中的表述,需配备6名客户经理,每人服务不超过100户,而不是仅有2个客户经理的企业微信。物业服务中心已违背该约定。

综上所述,众买受人认为,贵公司因未能在合同约定日期前交付符合合同约定条件和法定条件及经验收合格的房屋,买受人有权拒绝接收不符合交房条件的房屋!

陆肖轨道公司对于国家规范的违背,对于广大业主的漠视敷衍推诿,使全体业主早已怒火中烧。随着集中交付日期已过,业主已联名签署拒收函,后续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1、依法拒绝接收房屋并暂不缴纳维修基金和物业服务费;

2、通过法律程序提起联名诉讼,追究你方合同违约责任和虚假宣传责任;

3、依法成立业委会,更换成都轨道万科物业有限公司;

4、联合*制抵**购买小区车位;

5、通过向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的方式督促开发商完成公共区域整改义务、依法追究你方的虚假宣传、不作为等责任;

6、持续向陆肖轨道公司及贵公司任何项目之售楼部、贵公司总部合法表达诉求,督促你方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7、向新闻媒体曝光你方的虚假宣传、建筑质量及减配事实;

同时,贵公司及陆肖轨道公司后续的不恰当行为很可能激化矛盾,并极有可能导致少部分业主在求助无门时采取其他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利于社会稳定,勿谓言之不预。

因此,我们衷心呼吁贵公司践行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加强对陆肖轨道公司所开发项目麓鸣九天麓语苑的关注,重视业主的诉求和心声,通过多种渠道督促整改落实,积极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

本通知自发出之日起生效,限贵公司于本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日内联系买受人或买受人代表协商整改方案,协商一致的整改方案应当与买受人签署整改协议;逾期不答复,众买受人将不再另行书面通知。贵公司逾期仍不能够交付符合法定和约定条件的房屋,众买受人将根据合同约定有权退房,并要求贵公司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特此函达,既希函复!

陆肖TOD麓语苑全体业主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