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今天:从“利物浦古惑仔”到风靡全球,披头士做了什么

你好,欢迎收听小胖讲历史。

在1955年的小城利物浦,一名来自普通艺术学校的音乐生,为了应付派对的节目,找到几个小伙伴,组建了一支叫做“采石工人”的乐队。没想到,这支临时乐队,从校内演到校外,从个人秀到商演,越做越牛,最后还有了一个响当当的新名字——披头士乐队,也叫“甲壳虫”乐队。而这个音乐生,正是披头士的主唱——约翰·列侬。

和小胖讲历史的其他名人不同,约翰·列侬自小父母离异,是一个敏感又叛逆的孩子,还曾经组织了一个“捣蛋”小团伙,有组织有纪律的实施捣蛋,让老师十分头疼。和“别人家的孩子”正好相反,他是属于会被同学的父母告诫自己的孩子——“那个小约翰,你离他远点儿”。

打算走上“利物浦古惑仔”之路的约翰,却爱上了 “猫王”埃尔维斯·普雷斯利的摇滚乐,充满着生机和情感的曲调,让他找到了正确的努力方向。

除了约翰·列侬,最终成型的披头士乐队还包括林戈·斯塔尔、保罗·麦卡特尼和乔治·哈里森,这三名成员。

他们四个人是不是都有着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所以才叫披头士呢?

历史上的今天:从“利物浦古惑仔”到风靡全球,披头士做了什么

其实披头士的译文来自于乐队的英文名——Bealtes,意思是冲撞、跳动的。他们梳着和“甲壳虫”一样的锅盖头发型,所以又称“甲壳虫”或“硬壳虫”,音译就是“披头士”啦。

成立之初,披头士并没有什么像样的演出机会,在大城市根本站不住脚,挣扎了几年,最终还是一家利物浦的俱乐部接受了他们的驻唱。

演出的时候,他们往往穿得很邋遢,却很吸引人——黑色的皮夹克、半旧的牛仔裤,当然,还真有过肩的长发。

就是这样与众不同,有些不修边幅的演出风格,却吸引到了一位大人物——传奇经纪人布莱恩·艾普斯滕。布莱恩是个音乐奇才,更难得的是他又极具商业头脑,所以在与披头士相遇的时候,他已经是英国北部最大的音乐唱片经销商了。

千里马有了,伯乐也有了——接下来,就是一炮而红的故事了。

披头士的第一张专辑《爱我吧》初战告捷,在全国流行歌曲排行榜上排名17。虽然已经开始感受到市场和歌迷的爱意,但还是秉承着慢工出细活的原则,等到两年后才出第二张专辑《请愉悦我》的披头士,竟然在排行榜榜首盘踞了6个月之久。

自此,他们一发不可收拾 ,连夺年度“单曲第一名”、“专辑第一名”、已经“持久不衰的唱片销售纪录”等含金量极高的奖项。

从历史上的今天开始,披头士开始风靡整个英国,甚至走向了世界乐坛。

为什么披头士如此受欢迎呢?业务能力自不必多说,还有个很重要的原因是——真实。

哪怕是在自己流量最高、局面最复杂的时刻,他们依然忠于最真实简单的内心选择。

真实的用音乐表达观点,哪怕就是为了赚钱而唱歌,他们也从来不遮掩。

真实的展示自我,这件事本身就如同他们的音乐一样,看起来很简单,做起来却很复杂。这四个大男孩,似乎没有改变什么,却改变了世界。

你听过披头士的歌嘛?好了,今天就先聊到这里,我们明天再见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