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底线不可触碰,网红主播别变*税逃**典型

又有网络主播因偷*税逃**被罚。

早在2022年3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就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网络直播发布者规范纳税、依法享受税收优惠。2022年6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文化和旅游部又发布了《网络主播行为规范》,明确了网络主播应当如实申报收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相关部门多次给网络主播敲响了依法纳税的"警钟,但依然有网络主播屡次触碰底线。

税法底线不可触碰,网红主播别变*税逃**典型

2021年11月,网络主播朱宸慧(网名:雪梨Cherie)。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虚构业务把从有关企业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8445.61万元,转换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3036.95万元。被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以1倍罚款共计6555.31万元。

2021年11月网络主播林珊珊(网名:林珊珊-Sunny)。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虚构业务把从有关企业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4199.50万元,转换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1311.94万元。被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以1倍罚款共计2767.25万元。

2021年底,网络主播黄薇(网名:薇娅)。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等方式偷*税逃**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被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

税法底线不可触碰,网红主播别变*税逃**典型

2022年2月网络主播平荣(网名:驴嫂平荣)。2019年至2020期间,通过隐匿直播带货佣金收入的方式,偷逃个人所得税1926.05万元,未依法申报其他生产经营收入少缴有关税款1450.72万元,被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0.6 倍罚款,共计6200.30万元。

2022年6月网络主播孙自烜(网名:帝师)2019年至2020年期未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197.86万元。通过借助中间公司隐匿个人取得的直播打赏收入,偷逃个人所得税220.12万元,少缴其他税费34.76万元,被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171.45万元。

2022年6月网络主播徐国豪,2019年至2020年期间未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1755.57万元,其通过虚构业务转换收入等方式,虚假申报偷逃 个人所得税1914.19万元,少缴其他税费218.96万元,被追缴税款、加收滞纳 金并处罚款共计1.08亿元。

2023年2月贾亚亚、加蝉蝉。贾亚亚在2019年至2021年期间从事直播取得收入,未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9.81万元,其中*税偷**9.26万元。加婵婵在2020年至2021年期间从事直播取得收入,未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10.28万元,其中*税偷**9.89万元。分别对贾亚亚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7.67万元。对加蝉蝉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8.57万元。

税法底线不可触碰,网红主播别变*税逃**典型

网络主播为何成为偷*税逃**款的"重灾区"?直播带货、网红经济的快速崛起,其中复杂的劳务关系获利方式给行业监管带来了考验。网络主播的收入主要来自带货收入和分成、打赏。他们经常采用隐匿直播平台取得的佣金收入,虚假申报,偷*税逃**款,设立公司虚构业务,将直播佣金转化为企业经营所得等方式进行虚假申报偷*税逃**款。

近几年来,典型案例曝光已经成为常态化。但"税收大数据"的分析,让网络主播无所遁形。在大数据的依托和联合监管的打击下,让那些心存侥幸、触碰底线的行为无所遁形。今后,税务部门的监管和稽查力度只会越来越大,执法也会越来越严。

税法底线不可触碰,网红主播别变*税逃**典型

有人调侃,以前一个砖头砸下来,十个里有七八个是老板;现在则是满大街的网红和带货达人。网络时代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形态,越是公众人物,越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给"粉丝"们做个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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