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停聚集性活动
南靖县发布通告!

南靖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2号通告
病毒就在周边,风险随时出现!
近日,省内及我县周边频发新冠肺炎疫情确诊病例,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全力切断病毒传播途径,从严抓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现紧急通告如下:
一、发现身边有来自全国中高风险地区、省内有发生疫情地区的入(返)靖 人员,要即时予以提醒、做好防护,并立即向所在村居(社区)、工作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二、请广大市民群众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减少外出活动,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不扎堆、不聚会,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三、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全县各单位、社区(村)要开展环境清洁消毒工作,强化对电梯、门厅、过道等重点公共区域消杀。
五、 全县范围内暂停聚集性活动 ,暂停民间信仰、文艺演出等群众性活动和大型聚餐聚会等各类群体性聚集活动,实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原则上不举办大型的会议、培训等人群聚集性现场活动。
六、全县所有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场所合理控制购物人员数量;暂停棋牌室、影剧院、网吧、歌厅、KTV、RTV、酒吧、台球厅、博物馆、图书馆、健身场所、培训机构等有关室内公共场所的运营活动。
七、零售药店出售治疗发热、咳嗽等相关药品实行实名制登记,顾客须凭身份证实名登记和购买。
八、要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从严从实开展防控工作;要强化督查问责,对失职失责导致疫情失控的要立即依纪依规查处,严肃问责;对不主动申报、瞒报、谎报旅居史等涉疫信息,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南靖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18日
来源:南靖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编辑 洪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