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法之家庭保护动画 (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保护心得)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关心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国家、社会、学校、家庭义不容辞的责任。为广大未成年人的成长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需要上下同心、齐抓共管、共同关爱。2021年6月1日起,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分为总则、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九章132条,细化了家庭监护责任。

今天,我们选择生活中常见的部分话题,看看怎样做才能更好的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

未成年人保护法之家庭保护动画,未成年人保护法之家庭保护篇

01 未满8岁的小孩不能独自在家 “我今年六岁了,爸爸平时下班晚,妈妈去买菜的时候都让我一个人先在家玩。”这样做是不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未满八周岁或者由于身体、心理原因需要特别照顾的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看护状态,或者将其交由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不适宜的人员临时照护”。

02 禁止放任、唆使未成年人饮酒 “逢年过节的时候,家里亲戚说我是大孩子了,让我也喝点酒。”吸烟、饮酒有害未成年人身体健康,《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吸烟(含*子烟电**,下同)、饮酒、赌博、流浪乞讨或者欺凌他人”。

03 教导未成年人科学使用电子产品 “爸爸妈妈为了让我安静一会就给我看手机和ipad,自由玩手机可真爽啊。” 这样做是不行的哦。这一行为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放任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接触危害或者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图书、报刊、电影、广播电视节目、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信息等”。

04 不得放任未成年人进入营利性娱乐场所 “放暑假了,我终于可以自由出入酒吧、网吧等娱乐场所放飞自我了。”这样做是不行的哦。《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第七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得放任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05 禁止未成年人去水库、黄河等不安全场所游泳 “天气太热了,我家离黄河边很近,孩子要去黄河游泳,我教导他黄河不安全,千万不能去黄河游泳,应当去游泳馆。”做的很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第四款、第十八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要提高户外安全保护意识,避免未成年人发生溺水、动物伤害等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