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
台湾黑社会组织是台湾社会治安的“难治之瘤”。
在台湾,黑社会组织的活动几乎是公开的,不仅组织严密,分布面广,而且有各种凶器和枪支。台湾称黑社会组织为黑道。据“警方”统计,台湾各地大小黑社会组织目前已达二



百多个,台北最多,占半数。他们划定地盘,封王称霸,为所欲为。
1984年10月13日,台湾有一位“立法委员”在“立法院内政委员会”警政专案质询时讲:台湾地区1983年度犯罪人数已突破二十万大关,平均每一百人中就有一人涉案。犯罪性质有明显的*力暴**化倾向。小小一个台湾鸟,现在平均每天有重大刑案一百八十多件,每万人中的犯罪者即达八十多人。“*力暴**之城”高雄市,1984年共发生*杀凶**案二百三十一件,警方公布的这一数字显然比实际数来得小。这还只是报案的,帮派火拼或私下和解的都不算。
台湾社会各种犯罪案中最高的是盗窃案。近年来,每年都要发生三四万件。台湾当局曾在台北、高雄、台南、新竹等县市“调查”,在八十万户居民中,被小偷“光顾”的达百分之二十。现在,小偷的偷窃技术不断改进,手法不断翻新,很多转为“智慧型”犯罪。本来,台湾的铁窗业与装锁业相当发达,因为许多人家安铁门铁窗,重门深锁,外加铁丝网。最近两年又有新的发展,出现了“功能显著”的“电子防盗设备”。现在你在台湾市场上可以买到一千多种防盗用的侦测器,包括红外线、微波、超音波侦测器和红外线热感应器、磁簧开关门感知器、振动感知器等等。
台湾当局为了扭转社会治安上的严重问题,已人1984年11月12日即孙中山先生诞辰纪念日那天开始,搞了一个名为“一清专案”的“扫黑行动”,到1985年3月中,共拘捕黑社会人物近一千五百人。但由于黑社会组织盘根错节,有些头面人物已跻身于各级“*意民**代表机构”,与台湾某些政治势力和社会有名人士都有“深厚的相互依存关系”,连当局自己也清楚,黑社会很难从根本上“彻底扫荡”。
白
台湾吸毒贩毒现象相当严重,已成为引发青少年犯罪的罪恶渊薮。
这些年来,台湾有不少青少年,由于好奇心重,精神空虚,滥用刺激性物品*啡吗**、强力胶、*洛因海**、速赐康的情况一天比一天严重。
让我们先到高雄市看看吧!这里的*品毒**、禁药可以在闹市区若隐若现地兜销。这里有台湾最大的速赐康交易市场。披头散发的游民,锦衣绣服的女郎,刚从码头上下来的出海返港的渔民……啊,这么多人都挤到这儿来干什么?就在那么多摩肩接踵的人群里,有不少人是这里的常客,他们花钱来买毒吸,有的甚至说,吸这东西可以达到“忘了一切”的地步。
1980年,在台湾高雄被查出的吸毒犯三千七百多人中,青少年有近一千七百人。1985年1月,台湾《自立晚报》报道:目前在台湾各监所服刑的人犯中,有四分之一的人与服用或注射速赐康有关。
红
台湾社会盛行送“红包”,行贿受贿已达“无处无之”的地步。
今日台湾,“红包”盛行。比如,你要开个小饭馆,那你 首先得给有关的“四面八方”送“红包”。每个月也都要“遵例”,给许多上级长官和街坊行业中的头面人物送。逢年过节,送得更多,甚于苛捐杂税。据说,香港电影到台湾,放一部得送十三次“红包”,以便打通“关节”,每一关又不止这一个两个。台湾同胞居家旅行、从商求职、升学娶亲,不送“红包”也寸步难行。你要搞一个什么证明之类的文件,从发证机关看门人,到盖章的“小妹”,“小妹”的顶头上司和“上司的上司”,都要用“红包”表一表心愿。
台湾的大小官府逢到“议会”质询期,都得用“红包”拜托“议员”口下留情。收了“红包”还不许别人讲。1984年10月,台北市“议会”国民*党**籍“议员”赵某因一时激动,在“工务质询”中对“建管处”开了一炮:“老百姓造一栋房子,为什么要送十一个红包?”有一个比赵某“官阶”更高的官员说:“赵议员是国民*党**员,怎么可以乱揭疮疤呢!”
黄
台湾色情行业泛滥已严重到“一泻千里的程度”。
现在,台湾官方正式公布的*女妓**院、夜总会、花茶室、咖啡店、酒吧间、游艺场等“特定营业户”有七万多家,其中相当多的一部分是专营色情或兼营色情的。台北市中山区一个路段的色情餐厅至少有五十家以上,不但逾时营业,而且有各种畸形的*情交色易**,什么“维也纳”、“太空城”、“泰国浴”、“无上装表演”、“脱衣陪酒”,花色繁多,比比皆是。现在每年去台湾旅游的观光客已由几万、十几万增加到一百五十万。各种以观光客为主要对象的公娼与私娼达三十万人,几占台湾总人口的百分之一点七。台湾还有男娼和以时装店为掩护的“男子伴游业“,前来“光顾”的女客多为有钱有闲的“*市黑**夫人”与夜游女子。
让我们到“色情之都”高雄市看看:
------在府北区和盐㘿区的街道两边,连绵不断的书摊,陈列着各种各样的裸画淫书;
------在遍布全市的大大小小的影院里,除了放映各种“肉紧”、“香艳”的正片外,还要插映“可使销魂蚀骨”的“短镜”;
------在三民区,可容纳百把人的地下小影院,专门放映不堪入目的“小电影”。还可以“另辟他室,供群选览”。
------1984年年底,台湾新竹市有一位爱看“小电影”的男士出差住旅馆,晚上闲来无事,打开电视放录像带“养眼”,可是,他赫然发现自己和太太正在床上缠绵。原来,台湾有一种专门和宾馆、旅社挂钩的拍摄集团,事先在出租房间里做好手脚,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拍偷**到投宿的男女鱼水之欢的镜头。
由于色情行业泛滥与“性解放”的毒害,台湾十五至十九岁女性未婚而生下的婴儿多达三万名。“未婚妈妈”增多,使一些子女无法得到正常的抚养教育,滋生出不少新的社会问题。不久前,台湾一家报纸发表“社论”,呼吁“台湾色情行业泛滥情况之严重,已经到了扭曲社会道德、已经到了危害每一个家庭幸福的程度”。
台湾的黑白红黄等等,是与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相联系的社会现象,有它深刻的社会历史根源。当前,台湾当局正在筹划建设“安和乐利的台湾社会”,有的报刊呼吁当局“不要陈义过高”,当前首先应该切切实实地在“建设一个干净的台湾社会”的工作上有所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