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上官雪
编辑|上官雪

一、数字产品的概念
数字产品是指基于信息技术构建的具有同质化特征的产品。
数字产品除了具有实体属性外,最主要的是其可以被复制、传播和使用。常见的数字产品包括音乐、电影、软件、游戏等。

二、跨境数字产品的税收现状
跨境数字产品的税收缺乏国际统一的标准,各国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和矛盾。为了解决跨境数字产品税收问题,国际社会尝试了多种机制。
1、OECD BEPS
2013年,《经合组织财务行动特别工作组行动计划》(BEPS)提出了数字经济税收问题,并通过设立数字经济税收工作组来推进实施,试图解决跨境数字产品的税收问题。

2、国际税收规则
国际税收规则是为解决跨境税收问题而提出的税收条约,在税收分配中主要使用两种方式,分别是居民国优先原则和来源国优先原则。前者以居民国为基础对所得进行税收征收,后者则以源头为基础对所得进行税收征收。

3、数字服务税
数字服务税是近年来一些国家试图解决跨境数字产品税收问题而提出的新税种。数字服务税与原有的增值税、所得税等税种不同的是,它主要针对跨境数据流动和数字服务的利润,例如搜索引擎、社交网络、视频网站等。

三、跨境数字产品税收存在的问题和困境
1、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
数字经济特征使得数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可以适应全球化市场,企业可以通过跨境的方式将利润转移到较低税率的国家,这导致了税基的侵蚀和利润的转移。
2、跨境数字产品税收征收
由于数字产品的无形化特征,传统税收征收方式和方法已不再适用,如何征税成为了一个难题。由于国际社会对于数字产品的定位和归属缺乏共识,导致了相关法规的缺位和适用难度。

四、跨境数字产品税收面临的困境源自于数字经济的特殊性质
数字产品具有无国界性、无形性、易复制性、低成本性等特点。
这意味着数字产品难以界定地理边界,难以确定其价值和成本,也难以监管和征税。
跨境数字产品的交易也不受传统贸易机制的限制和监管,交易路径复杂,难以追踪,从而给税收征管机构带来了挑战。

在国际税收征管中,数字经济的发展给跨境数字产品的税收提出了新的挑战和问题。
数字经济增加了跨境数字产品的多元性和复杂性,导致现行传统国际税法和双边税收协定难以适应新形势。
数字经济高度依赖数据和信息,现有国际税收体系存在的差距反映在现有散论税收大原则的不确定性和诸如数字交易过程中缺乏合适的信息交换机制等方面。

也存在着数字经济不公平和失衡的问题。
当前,跨境数字产品的税收管理中存在着由于税基的移动导致税负分配不公、发展中经济体无力与先发经济体竞争等问题。 数字经济业务增长主要以在自由贸易港口和税收竞争激烈的地区为生的跨国公司产生巨大财富。
虽然数字化渠道让小型企业、创新企业及坐在家里工作的个人也能够到达全球市场,但他们自己不适应议会之间现存的财政规则,进而给他们在跨境税收问题上的筹资和竞争力带来严重的不利影响。

数字经济的发展和跨境数字产品的流通给税收市场的监管提出了崭新的挑战,在新形势下的国际税法征管机制的调整与升级,以保持其公正性和适应性。
跨国合作、加强信息流转,制定全球统一的数字经济税务和货币政策,事实上必须顺应迅速发展的数字经济,否则管理和征税难度将进一步加剧。

五、主要国家与地区跨境数字产品税收情况分析
跨境数字产品税收是国际税收征管中的一大难题。不同国家和地区在跨境数字产品税收方面的立场和实践也各不相同。
欧盟
欧盟近年来一直关注数字经济发展及数字经济税收问题。欧盟委员会于2018年3月提出了数字经济税收问题的解决方案:数字服务税和数字营业税。
数字服务税是指对欧盟内国内和外国企业提供数字服务服务的税收,如互联网广告、数字平台服务、在线销售等,税率为3%。

数字营业税是一种营业税,针对利用数字技术经营的公司,其中包括客户建议认为需要增加当地营业执照的公司,税率为2至6%。
2020年,欧盟委员会将数字服务税提高至5%,旨在进一步减轻数字经济在欧洲市场上的税收负担。

美国
美国早在2017年就颁布了《税改和就业法案》,该法案通过增加国内提供数字服务的外国公司缴纳税金的政策,增加了跨境数字产品的税收。
美国政府以国内消费为基础,裁决了企业所得税和消费税的征收权的问题,根据这个原则,谷歌、亚马逊等跨国企业需要向美国纳税。
然而,该政策一度引发了贸易冲突,因为该政策对欧洲企业和国家造成了财政上的不良影响。

中国
中国的跨境数字产品税收政策目前仍不完善。
2019年起,在中国境内网上销售个人或企业销售的境外数字产品,应当依法缴纳营业税或增值税,这也包括在线课程、电竞比赛、数字音乐等内容。但是,对于跨境数字产品的征税,还缺乏具体的政策规定。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中国政府逐步推进数字经济税收方案,制定了数字经济和跨境电商税制改革政策。扩大跨境电商进口综合税收试点范围,增加进口恢复型增值税政策,推广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税等。

印度
在印度,政府对跨境数字产品的税收纳入到“平等化税收”计划中,其目的在于降低进口数字产品的成本。 2018年,印度改进了其税制,对于其内部数字产品,征收8%的税收,而对于跨境数字产品则征收18%的税收。

日本
日本政府在2019年制定了数字经济时代会计与税制改進方案,包括税会民众的宣传、信息共享、消费税改革和会计制度改进等方面。在购买跨境数字产品时,消费者需要支付货物及商品税,一般税率为8%。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对跨境数字产品的税收管理分为营业税与消费税两个方面,2018年,政府颁布了新的营业税法案,规定所有的企业需要缴纳营业税,以保证税收的公平性。

主要国家和地区在跨境数字产品税收方面采取的政策和做法各具特点。
随着数字经济的迅猛发展和不断更新的技术,各国和地区也在不断适应和调整自己的政策,以更好地适应数字经济的税收管理。
虽然一些国家和地区采取了独立制定税制的做法,但全球统一的数字经济税收原则和税法法规依然是最终解决跨境数字产品税收问题的方向。

六、解决方案
1、全球统一数字经济税收原则
通过制定全球统一的数字经济税收原则,实现了全球数字化经济的税收合作和共同治理。相应的税率也应当是全球统一的,并由多边主管机构制定。
2、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反制措施
针对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应该推动跨境税收信息交换,建立全球数据共享体系,避免企业通过跨境转移利润。同时,实行适当的税收优惠政策,吸引企业在本国进行资本投资。

3、制定数字产品专门的税法规
跨境数字产品税收的复杂性和特殊性需要针对性的税法法规来解决。这种法律的制定应该考虑不同的数字产品种类,实现从适用范围,征收方式和计算方法上精准合理的规定。

结论
跨境数字产品税收问题的解决还需要全球各国的共同努力。同时也需要国际社会下定决心,通过制定全球统一的数字经济税收原则和税法法规,优化跨境数字产品的税收结构,实现全球数字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数字经济税收挑战》(2019):本文研究了数字化经济带来的税收挑战,并提供了一些解决方案以及未来的方向。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数字贸易和税收问题研究报告》(2017):本报告概述了数字经济的特征,评估了现行国际税收规则的适用性,探讨了新的税收方案,并提出了美国政府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