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客伍六七作为国漫中的一匹黑马,自开播以后,便受到大家的喜爱,并且很多人愿意自发宣传这部动漫,同人作品也是层出不穷,甚至在伍六七的前传漫画《黑白双龙》中,官方也曾多次放出同人创作的漫画作品,对于同人作品,伍六七的版权方“啊哈娱乐”是一直持支持的态度的,但是啊哈娱乐发表了一个声明,很多同人作者开始质疑伍六七官方是不是要逼走同人作品。

事件起因
对于动漫周边,一直是处于灰色的地带,很多店铺并没有拿到版权方的授权,便进行售卖一些周边商品,从中获得盈利,而热播的动漫刺客伍六七也是被侵权的一个IP,于是版权方“啊哈娱乐”开始了对那些未授权店铺的维权。

而维权的店铺中,有这么一家店铺比较特殊,他上架的商品是伍六七的同人作品衍生出来的周边商品,而同人作品是该店主购买的画师朋友的稿子,也就是说,店主为同人作品付费了,进而售卖的周边商品。而且按照店主所说,这个商品只是用来回馈一些朋友的,并未实际获得收益,甚至是赔本在宣传,但是却被告知要赔偿6000元的侵权费,所以开始联系伍六七的版权方“啊哈娱乐”寻求解决办法。

啊哈娱乐随后发表声明,证明这件事属于误伤,撤销了侵权投诉,并且再次说明啊哈娱乐是一直支持非以盈利为主要目的的同人创作,而为了圈定同人创作的合理范围,发布了“伍六七同人创作指引”。

伍六七同人创作指引引起的争议
该“创作指引”表达了对同人作品的支持态度,支持各种不以盈利为核心目标的同人创作,对于商业化盈利,原则上是支持“小规模盈利”的,而如果要以盈利为核心目标,则需要联系“啊哈娱乐”,获得对应的商业授权。

本来为伍六七的同人创作定出这么一个“创作指引”对同人作者和版权方都是好事,知道自己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可以做,但是却因为了一部分人的不满,认为伍六七这是要“逼走同人作品”。

争议的焦点就在于“小规模盈利”上面,这个小规模定义在了1000元,而且还补充了一下,说是销售金额,并不是最后的净利润。也就是说,通过伍六七的同人周边,可以销售不超过1000元的带有盈利性质的商品。但是很多粉丝反应,这样操作的话,连订制周边商品的本钱可能都收不回来,所以一部分人都在说不再创作伍六七的同人作品。

官方的解释则是这只是第一版,以后还会在听取粉丝的建议后进行适当的修改,只是不知道后续会将范围放宽到什么程度,但是“逼走同人作品”,显然是很多人都不愿意看到的。

嘟嘟观点
刺客伍六七能达到如今的热度,除了制作组对IP的把控能力之外,有一部分热度也是靠自来水宣传出来的,而去创作伍六七的同人作品,更是说明粉丝对于该作品的喜爱,只是将同人作品拿来盈利,这确实需要一个合理的规则来圈定盈利的范围,毕竟现在有太多的盗版周边横行,对版权方的影响是不好的。

而这个合理的同人创作范围,则是需要版权方再三斟酌,毕竟靠爱发电不是长久之计,而约束太多,也会导致同人创作的热情大减,最终真的可能会“逼走同人作品”,希望最后版权方可以给粉丝一个可以接受的“伍六七同人创作指引”。
你看过“伍六七同人创作指引”的全部内容之后,有什么不同的看法呢?一起来聊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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