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收到日本驻华使馆签证处(北京领区)发来的一封邮件,是关于以“实习”“赴各类学校短期留学”为目的短期商务签证申请材料规范的通知。

咱们来解读下,为什么使馆要这么干,尤其是有相关要求的申请者,请务必提前了解好,免得送签后影响签证结果和出签进程。
按照正常的逻辑是,你准备申请什么签证,就应该按照其要求准备材料,但对一部分申请人来说,目的是去日本,至于准备什么材料,就采取“*牌套**”的方式申请。

大管家在收材料的时候秉承三个原则
- 第一个,就是严格按照使馆的要求收材料,不能省的坚决不省。
- 第二个,告知申请人,材料标准必须按照使馆的要求做,否则不收(其实收了就是耽误事,还显得特别不专业)。
- 第三个,就是大管家会根据经验尽量一次把材料收足,尽量减少补材料的可能,这样的好处是出签率和出签时间好把控,便于申请人订机票。
比如,想赴日参加一个短期工作(有偿),但各类材料都具备申请条件,于是就以参加短期留学或实习的目的申请相关签证,而这类申请人,就被使馆盯上了,以下是新规解读。
针对哪类人群
主要是针对大学生、研究生和毕业实习生身份的申请者,因为就这类申请人赴日目的多是“短期留学访问”、“实习/见习”,而之所以申请这类商务签证,主要原因是单次停留时间会较长(最长为90天);个人材料不涉及资产类。
以实习为目的
原先这些材料不要,仅需要提供邀请函和中国这边单位/学校出具的在职或者在校证明,而现在不一样了,但凡是此类目的的申请人,务必提交赴日参加“短期交流/留学访问”、“见习/实习”的材料证明。
这类证明材料不限于合同、协议书、申请书、接受许可证明等等,毕竟这种行为是赴日“参与”一个项目,必要的项目说明是要有的。
其次是需要提交“参加”赴日“项目”的开销明细,这里不管是公费还是自费,都要准备出一个详细的说明(有的合同里都写着),需要涵盖机票、住宿、餐食等各类费用,而且尽量提供支付凭着。
然后,申请人务必准备一份记载详细活动内容的材料,原先是一份滞在预定表即可,现在不是了,滞在预定表不能替代详细活动内容说明,这里现在是必备材料了。
第三,使馆特别说明,就算是实习为目的,如果涉及有报酬/劳务费的,就必须申请在留资格,哪怕是三个月的;至于没有报酬证明的,才能申请短期访问签证;而且,毕业生赴日实习,仅限其毕业学校推荐的项目,不能是第三方的。
以短期留学为目的
这类人群多是暑期高校交流,还有一部分是高中生赴日留学体验,再有一部分就是要去发日本正式读书,但在留资格尚未办理好,且学校已经开课,先办个短期的过去跟上课,然后等留学在留资格下来后再换的。
在材料准备上,使馆也给了明确的要求,基本和留学在留资格申请差不多,列举一下,第一,学费支付凭证这个必须有,使馆多人电汇学校账户的那种,如果涉及汇款至第三方,那就需要出若干个证明。
第二,有汇款就得有收据,不管您钱汇给谁,学校作为接收方,必须提供收据,这个很重要,因为表明了赴日目的信息的一致。
第三,学费支付者如果在职,就需要提交在职证明,并注明3年内的收入状况,如果学费支付者退休或者无业,就需要提交一份封闭三个月以上的存款证明了。
第四,需要提交申请人与学费支付者的关系证明,这里强调必须是亲属关系,非亲属关系的多见于在留资格。
以上,就是大管家对关于以“实习”“赴各类学校短期留学”为目的短期商务签证申请材料规范的通知解读,同时希望有此类申请行为的朋友,别抱侥幸心理,该查的一个都少不了,个人个案,再有问题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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