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同根生”,微信红包生成器竟遭腾讯天价索赔

5月15日,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法院判决书显示,深圳市朱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9款APP因构成不正当竞争,被腾讯公司起诉,一审判处被告赔偿腾讯75万元。

这九款APP包括“微信对话生成器”、“玩截图”、“微信聊天生成器”、“微商截图神器”、“截图神器”、“微信对话截图”、“微商截图王”、“微商”、“对话生成器”,可以用来生成模仿微信界面的红包、转账和聊天记录等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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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就是你微信朋友圈里刷屏的那一张张转账记录,几乎都是通过这款APP合成的。但是这种截图,合法么?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腾讯方面认为,朱迪网络公司运营的这9款手机应用软件可以让用户通过自行编辑生成包括微信首页、微信对话、微信红包、微信转账、微信钱包、好友申请等一系列与微信场景界面相同或实质性近似的虚假界面截图。

上述界面中包含与两原告享有权利的“微信表情、微信支付图标、微信红包详情页、微信红包气泡、微信图标”完全相同或仅有细微差别的图案。

被告在涉案网站和应用软件中宣称“微商都在用的营销神器”“聊天转账效果100%一致”,并发布制作虚假截图的教学视频或指南。

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其著作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起诉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人民币1031万元。

针对此案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做出了判决:深圳市朱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微信对话生成器”、“微商截图神器”等9款手机App,因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一审判处被告朱迪网络科技公司赔偿腾讯公司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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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中涉及的“著作权”,你了解么

著作权过去称为版权。版权最初的含义是copyright(版权),也就是复制权。

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本案中的被告方,运营的网站及APP,刻意模仿微信红包、转账界面,并以此为产品宣传点,向用户收取费用,这就是一种打“擦边球”傍名牌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这一波,小合站腾讯!微信红包生成器再我们看来,无非是朋友之间开玩笑、恶搞可能会用到的小工具。

但是在微商的手中,它就可能会成为辅助微商获取他人信任的助力器;在不法分子手中,它就可能会成为行骗的工具。不光侵权,还可能违法!

对于腾讯此次天价维权,你有什么想说的,欢迎留言和小合一起讨论。关注小合,你想了解的知识产权信息,这里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