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师傅 (重庆网约车曹操司机真实收入)

昨天下班和小伙伴一路,无意间说起大竹林那个事情,大伙儿的粗略意见都是,这个世界真的是坏人当道了么,好想把那个母女找到采访下,让她出来说几句,看了通报晚上太忙没有深入了解,今天早上一早刷到了媒体圈相关的公号文章,圈子里面的小伙伴很多功课都是做得很仔细,看得小朱哥也是义愤填膺的,不能让这个正义迟到,一向喜欢睡懒觉的我,早早的起来说几句了,首先表示对锤子网约车苟师傅表示树中指的鄙视,然后对受委屈的警察叔叔表示安慰心疼ing。其次还是要对相关的处罚,表明一个普通老百姓的立场,作为主管领导不能因为舆情一出来就对基层民警进行批评,国家*法讲**制,社会*法讲**制,单位还是要按规办事。再说这个民警没有不妥的地方,要是哪龟儿子拿个手机对到我拍,我还是要凶他,保不准揍他。

苟师傅四川,苟师傅

回顾下新闻事实:

拍摄者姓苟,是位网约车司机,下午4点的时候,一对坐他车的母女中11岁的小女孩吐在车里了,拍摄者报警,要求这对母女赔偿。警察到场后,乘客同意跟着司机一起去洗车并支付费用,但是司机不同意,坚持要钱自己去洗车。后在民警和群众的说了下, 拍摄者自己认可乘客赔偿自己100元作为洗车费,双方满意离去。

2小时后,也就是晚上6点多, 拍摄者苟自己跑到了派出所,来意就是当初自己洗车钱估算少了,向乘客要少了,后悔了 ,说咨询了洗车店,连洗车带除味得需要180元,他要求民警再联系已经离开了2小时的乘客,让她们再回来继续赔他钱。

被拍摄的值班副所长劝司机体谅11岁的小孩子吐车上的非故意行为,意思是不要再折腾这母女俩来了。 而拍摄者不想体谅这对母女,执意要求派出所必须今晚把人找回来赔偿他。

正是因为此事,被拍摄的副所长与拍摄他的苟姓司机发生了争执,拍摄者从此刻起开始打开手机拍摄并上传于网络举报副所长“警容不整、态度蛮横”。

这个完全是蓄意抹黑,请相关执法机构追究苟某的相关责任。

事情就是这个事情本身不复杂,当初乘客已经答应拍摄者陪他一起去洗车并支付费用,是拍摄者自己不同意这个方案,坚持要现金自己去洗车,拍摄同意乘客的提出的赔偿数额同意调解的,双方才离开的。后面苟某又反悔,首先苟某是成年人了,对自己的行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民事纠纷民警帮助说和可以,说和不成的或者反悔的,也只能“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苟某应该去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不是死皮赖脸的找派出所, 执意要求派出所必须今晚把人找回来赔偿他,这本来就是不合理的诉求。作为主管部门面对这种无理要求的时候,应当严正拒绝。作为网约车平台方,也得加强对司机的素质培养,若若地问这个狗师傅是那个那个平台的网约车,下回看到了大家都不要乘坐了。

现在很多无良媒体,和众多的自媒体,都断章取义地发布唯恐天下不乱,取得标题也是胆子大得不得了,比如下面这个谢苏明博主的视频号,用的标题简直了,其用心险恶。

苟师傅四川,苟师傅

谢苏明博主的视频号,用的标题简直了,其用心险恶,断章取义,是非颠倒。

苟师傅四川,苟师傅

谢苏明博主的视频号,用的标题简直了,其用心险恶

视频画面中,这位民警穿的是“警服冬执勤服内胆”,不属摇裤儿、吊袋背心”等服装范围,在派出所公共场所将警服内胆穿到外面,并没有什么“有伤风化类”的不妥。国家应该出台相关法规对这种蓄力抹黑的博主进行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引用作者 六品锦衣卫 以这段话结尾吧:

派出所副所长被“停止执行职务,接受调查处理”了!一个派出所中最累的角色,或许也只有在负伤和停职的时候,才可以歇歇吧。

救你的时候,我光着膀子卷着裤脚也没人投诉,满足不了你要求的时候,我穿个警服内胆都要被举报;救你的时候,我不穿警服也没人质疑,出警纠正你的时候,我穿着警服开着警车出示警察证后你还要找我要“执法证”。

每一次舆论事件中社会对警察的态度都将是一个影响整支队伍的风向标,今天你死磕的民警,或许就是明天去救你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