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凡是生在新中国、成长在红旗下的人,无论是60后、70后,还是80后、90后,上过学读过书的人都应该对鲁迅这个名字印象深刻,可能很多人都还能即兴背诵一两段选自鲁迅作品的语文课文。很多学渣们也都对这位近代文学战士恨得牙根痒痒:“干嘛写这么多东西,不仅语法奇特,还总有什么引申义、反讽义之类的,增加理解难度,特别是几乎每个学期都有那么一篇鲁迅的大作要求背诵。”

然而多年后,当我无意间再次读到鲁迅的作品时,离当年这种感觉已经非常遥远了。这是我第三次读《朝花夕拾》,确实第一次完整的从头至尾读完,细品之下,我已越来越觉得我们可爱的课本和语文老师们并不英明,因为我也越来越不觉得这部作品中的十二篇文章是散文了,我更愿意称其为回忆录。
1922年,鲁迅已逾不惑之年,却开始在两年之间选取自身印象最为深刻的几个事件作为线索,终于创作出了这部《旧事重提》,我不去探究缘何因鲁迅在再版的时候将《旧事重提》的名字改为了《朝花夕拾》,单就时过而立之年的自己有着某种很向往这种“旧事重提”抑或“朝花夕拾”的勇气和魄力。
鲁迅在叙说自己怜鼠而憎猫并忆及“二十四孝图”的荒诞之时,尚自在北京的寓所中与胡适、陈西滢等斗文辩理,暂且不论哪一派的立场正确,谁更加代表民主,仅作为回忆录与童年拾趣而论,从这两篇开始逐一往后,细细品读之下,字里行间给人的震撼无疑堪称深刻,我不再会有读课文似的去孤立而僵化的理解鲁迅童年。
一个经常写些文字的人,总有一种忆往昔的情怀无法释然。幼年时的一场惊悸、儿时的一次出糗、少时的一次顽皮以及那至今不敢忘却的教训,都会长时间封存在自己的脑海中,伴随着自身的成长。
与鲁迅眼中的猫一样,给我留下更为恐怖的印象的是狗,我至今不认同所谓的狗这种动物的忠诚,对它也从未有过怜惜喜爱之情。二十五年前那个早晨被一只尚没有凳子高的够绕着早餐摊追赶而失声痛哭,十年之前那个早晨被一只交警队的警犬在五秒钟之内扑倒在地,种种不好的记忆,我只认为这种犬科动物便是仗人势的,其盾于茅舍大奸若忠,却心性如狼,欺凌弱小。此后的时间,我虽不像往昔那样怯惧狗,但依然常说它就是我的天敌,无论如何,对其的评定确是今生不会改变的了。
《朝花夕拾》中鲁迅最珍视的是童年的快乐,最难忘的是改变他人生的两位老师——三味书屋的寿镜吾老先生和日本仙台的藤野严九郎先生。而我惦念至今的是我那幼时懵懂无知的快乐以及给我习文写作打下基础的中学语文平斌持老师——记得那时每周都要写两篇日记上交,我从北京申奥失败,到当时风靡的武侠电视剧,以及刚看时接触的足球赛,还有那些不甚理解的时事新闻,为了更好地表现我的“作品”,我总是要用蜡笔、水彩笔发挥一下自己并不高明的绘画才能,给文章配上插图。尽管多年之后再看这些的时候,其实是很幼稚,而且很多都是天马行空的自由幻想的写作,但记忆中,他的评语总是在鼓励,而且鼓励的评语越来越多,到后来会将我文中的错别字一一画出来改正,还有两次会在课堂上当众表扬我的想象力,让我将当次的日记抄在方格作文纸上帮我投稿,虽然最终并未得到文章发表的消息,但是想来,后来自己的语法知识基础,以及行文措辞习惯,乃至于关于写作的爱好,大都是从那个时候养成的。后来很多次都想找他表示感激,但此后近二十年终究再没有见过他。
往昔依然逝去,如朝花般,鲜艳也罢,凋零也罢,都定格在过去之中;今夕,我辈重拾起,不过小心收藏,更加珍视下一秒的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