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龙
动
2017年以来,我院紧紧围绕电子卷宗工作要求,以“细审、细作、细用”为目标,扎实推进电子卷宗系统的部署应用,基本形成流转快捷、实时共享、操作规范的格局,已逐步彰显出辅助司法办案、方便律师执业、服务领导决策的检察职能功效。
检
态
1
强化沟通,细致审查电子卷宗制作标准
电子卷宗专职工作人员在接收公安机关移送的电子卷宗光盘后,及时对需要制作的案件于系统受理前进行细致地审查。
主要查看纸质卷宗中是否存在材料粘贴、编码错误、目录与卷宗材料不一致、材料缺失等问题,若发现问题当场提出,并督促侦查人员整改。
今年以来,在电子卷宗审查过程中,共提出扫描不全面、纸质材料装订不规范、目录不全等问题6件,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及时予以了纠正。针对卷宗中如出现纸张不规则、软件未升级等因素导致的电子卷宗材料遗漏或者无法显示的情况,还及时向公安机关提出建议,并在第一时间解决以避免电子卷宗超期上传。
2
规范制作,精细制作、上传电子卷宗
案件受理后,电子卷宗制作员及时上传扫描文件,并将扫描图像与纸质卷宗逐页核对检查,检查有无遗漏案件、是否存在漏码、跳码、扫描格式不符标准等项目,发现瑕疵即时修正,分卷生成双层PDF,并对应制作电子卷宗目录。
今年以来,已制作电子卷宗897件2743卷166108页,所有电子卷宗均按要求——侦监案件在1天内、公诉案件在3天内完成制作并上传,正常情况下未发生延迟受案、分案情形。主动与本院反贪、反渎部门联系,传达市院推行电子卷宗的规定要求、用途及注意事项,提醒其重视卷宗内文书的填录、笔录的审签、辨认材料的整理等事项,避免因卷宗瑕疵造成案件质量瑕疵。
今年以来已协助反贪、反渎部门扫描电子卷宗2072页7卷。同时,让业务部门及承办人熟悉、使用电子卷宗辅助办案,制作各类文书。注重电子卷宗数据全面上传。将起诉意见书、公安机关执行类回执、法院判决书随案扫描至电子卷宗,保证电子卷宗的完整性,为案件流程监控和质量评查提供充足资源。
3
强化服务,细促使用各类电子材料
在对内服务上
定期了解业务部门使用电子卷宗的情况,主动询问并收集电子卷宗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个别指导承办人用好电子卷宗服务。公诉部门承办人通过对电子卷宗内容的“复制、粘贴”,制作询问笔录、审查报告,办案效率大幅提升;讨论案件时,直接查阅相关电子卷宗材料,全面了解案情和证据情况;出庭时,展示电子笔录、照片等证据材料,为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化改革做好充分硬件准备。
同时,转变案件信息流程监控方式,从案件程序方面向实体审查方面转变;从片面依靠案情、证据判断向客观、全面分析转变,充分利用电子卷宗增强案件评查的说服度。
在对外服务上
强化律师权益保障。积极与司法行政部门沟通联系,告知律师有纸质卷宗拍照阅卷向电子光盘刻录阅卷转换,详细解释电子卷宗构造、内容以及查阅方式,打消部分律师对电子卷宗与纸质卷宗存在不一致的顾虑。
今年以来,我院共接待律师阅卷服务99人次,均在十分钟内完成电子卷宗的查询、拷贝、刻录工作,阅卷效率显著提高,为构建新形势下的检律关系提供强了有力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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