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与以往类似事件的受害者责任论不同,随着这次张继科事件在娱乐圈与体育圈的不断发酵,民众表现出了高度的理性,大家对受害者均持保护和支持的态度,这一点特别值得肯定。也充分说明了我国网民素质整体较高。
娱乐的瓜,咱先放一边,整件事情的真实性我们不做评价,仅对事件中关于张继科所涉的欠条与借条的一些法律观点,简单聊一下。
01
关于欠条
依媒体报道及网络相关资料显示,欠条可能涉及赌债,假设所涉为赌债,那这张欠条所记载的债务能否得到法律保护?
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 假如这张欠条所注明的欠款是因赌博行为过程中的所欠的赌注本身,那么假设张继科被欠条债主起诉到法院,债主能得到法律支持的概率为万分之一,理由是欠条内容违反了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为什么还有万分之一支持概率呢?原因是有万分之一办错案的可能,中国有一句很有智慧的话叫“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如让海南“张家慧”那类法官去审理,很难说不会出现万一的状况。不过从媒体的信息来看,对方并没有起诉,而张继科似乎也到处借钱在还,属于周喻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情形,法律也就不会进行干涉了。
第二种情况: 如欠条所注明的欠款并非赌注本身,是向不知情的第三人所借,那么第三人由于不知是用于赌博而向其出借,此时出具的欠条,就属于合法债权,应当得到法律的保护。当然如何证明其真实与用途双方需要各自提出证明,证明责任及细节不在本次讨论之中,因此不再赘述。
注:流传的欠条图片上有赌债二字,这可能算是史上最低智商的欠条了吧?
02
关于借条
借条的内容是否属法律保护的问题与欠条基本一致,可不再重复论述,网络上流传的借条图片,很多专业人士都认为此借条上存在几大漏洞。
一、出借人处空白;
二、借条上约定的担保条款不规范;
三、没有写明实际借到的金额,不能体现实际借款金额。
以上三点都有一些道理,甚至有人认为这些漏洞会影响债权的认定或实现,实则不然。
在实务中,假设对方以借款纠纷为由起诉到法院,这几点漏洞并不会影响借款关系的成立。其原因要从借款的法律性质来理解,借款行为在法律上属于借贷合同关系,受到典型合同中的借贷合同相关法律规范的调整,借款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对此法律有明确规定,借款合同的成立时间以*款贷**人提供借款时为准,因此,法律在认定借款合同成立与否,重点是看有没有真实提供借款,张继科事件中所涉借款金额为500万,借款金额较大,如果没有转账记录证明,可能很难证明有真实借款关系,当然如果是赌资或赌注,并不需要转账的,那又回到了上面欠条内容是否受到保护的问题了。
反过来说,如果有转账记录证明,则借条上的书写方式只要没有原则性的错误,综合认定借贷合同关系成立并不会存在太大障碍。
因此,虽然我们建议借贷双方在借条或欠条的书写上尽量规范,但由于现实中大量的借条实际上并不能达到规范的标准,法院需要综合全案证据来认定,并不会只以借条为唯一的证据,所以当事人无需对书写不规范的借条过于忧心,查明事实是办案的基本要求,司法还是非常注重实质正义的。
律师提醒
虽然我们并不认为借条的书写对借贷关系影响具有唯一性与绝对性,但绝不能否认规范书写的重要作用,本文观点仅提示那些有真实出借行为的当事人,对已经发生的不规范的书写结果不用过度担心。但如果你正要或将来要与他人设立借款合同,我们依然强烈建议要做到书写规范,因为规范的书写借条,的确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避免产生歧义,特别是在证据并不充足的情况下更能体现出规范书写的巨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