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选择降压药物时,需要遵循哪些原则呢?
首先是起始剂量:一般患者采用常规剂量(即一片药物的剂量)。老年人及高龄老年人初始治疗时通常应采用较小的有效治疗剂量(可以将药物减成一半或者更小的剂量)。因为老年人可能对降压药物高度敏感,或者诊室外测量的血压水平可能比诊室数值高,所以需要采用较小的剂量。如果患者可以耐受或者测量血压没有达到目标水平,可以逐渐增加至足剂量。


其次是长效降压药物:优先推荐使用长效降压药物,以有效控制24小时血压。全天血压控制平稳才能有效预防心脑血管并发症的发生。如果使用中、短效制剂,则需要每天2~3次给药,不仅服药比较麻烦,而且血压波动性大,不建议选择中、短效的降压药物。

第三是联合治疗:对血压≥160/100mmHg或者高于目标血压20/10mmHg的高危患者或单一一种药物治疗没有达到目标水平的高血压患者应进行联合降压治疗。可以处方自由联合或使用单片复方制剂联合。但要根据降压药物联合应用的原则选择药物。
2018最新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指出,对血压≥140/90mmHg的一级高血压患者,开始启动降压药物治疗时也可以小剂量联合治疗。

第四个原则是个体化治疗:个体化治疗的前提是医生必须掌握患者的身体状况,如血糖、血脂、尿酸等危险因素的情况,以及靶器官受损和是否合并其他疾病。当选择有可能激活交感活性的药物时,如钙持抗剂和利尿剂,需要了解患者的交感神经系统活性状态(如心率快慢)。此外,还需要考虑患者的个人意愿或长期承受能力,最终选择适合患者的降压药物。
第五个原则是药物经济学:绝大多数高血压患者需要终生药物治疗。因此,选择降压药物时,药物的成本和效益也应加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