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网上一则农村老年女性哭诉因为卖了150份土特产被法院判决退一赔十了。据报道,重庆忠县一位村民,擅长制作当地农村美食,她的儿媳王女士在网上开了“毛妈妈土特产店”售卖其自制的土特产。
邵某向其购买了150份扣碗类产品,包括粉蒸肉、扣肉等共4500元。随后邵某认为其产品包装上无任何标识,是“三无产品”,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10倍赔偿。
重庆两级法院审理后均支持了原告的主张,判决王女士在退回货款外再进行10倍的赔偿。
王女士为什么会被判“退一赔十”呢?
法律分析: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内,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那么怎么定义“散装食品”:即消费者购买后可不需要清洗即可烹调加工或直接食用的食品,主要包括:各类熟食、面及面制品、速冻食品、酱腌菜、蜜饯、干果及炒货等。
第九十六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此项为惩罚性赔偿。
法院认为,本案中王女士属于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承担法律责任。
这个案例也可以给做微商的朋友们一个小小的警醒,哪些产品可以卖哪些产品不适合卖。在这个疫情肆虐,经济普遍比较差的环境下,大家都想办法多赚钱,这是好的,但咱赚钱也不能无故当冤大头了。
众所周知,微商在朋友圈售卖的很多都是自己的手工食品,诸如一些手工糕点、阿胶糕、布丁等,且微商多数是在自己的朋友圈中售卖,为节省成本不会去办理食品安全许可证,那么就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因此,小编特此提醒做微商的朋友们,一定要注意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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