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你们了,帮我及时找回微信号,追回损失。”12月29日,城关镇群众高某将一面印有“人民警察尽职尽责 金盾亮剑挽回损失”的锦旗交到了宝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手里,并当面致谢。

12月25日中午,高某带着10岁的小孙子韩某慌忙来到刑侦大队报警称:自己的微信号被盗,无法登陆微信,微信账号还有5000余元钱无法取出。
经民警了解,12月24日晚,高某的小孙子韩某在家用奶奶的手机玩游戏,因游戏设置的有防沉迷系统,无法长时间玩游戏,为了解开防沉迷系统,韩某在手机上*载下**了一款语音APP,后韩某与语音APP上面的陌生人聊天,并将自己使用的微信号、手机号及收到的验证码等信息告诉了对方,随后高某的微信号就无法登录,高某微信账户余额被多次转走。
了解情况后,刑侦大队值班民警吴晓晓、薛昶宏一边安抚高某情绪,一边迅速对高某被盗走的微信号申请冻结。但因高某年龄较大,无法说清楚自己被盗的微信账号信息,通过手机无法申诉。吴晓晓、薛昶宏多次致电微信客服亮明身份说明情况,要求加快办理该微信账号申诉流程。当天晚上高某回到家后,诈骗分子再次想从高某微信号上转钱,微信客服及时联系到高某本人进行确认,故诈骗分子未能得逞。12月26日上午,民警继续与微信客服进行沟通,并将高某微信账号成功找回。登陆该微信号后发现,还有1900元余款因冻结及时,未被转走,在民警的帮助下,高某顺利提现了1900余元,及时止损。
民警提醒:切勿随意点击陌生人发送的不明链接,切勿随意泄露个人银行卡账号、密码、身份信息等,更勿轻易告诉他人自己的手机支付账号、密码和手机验证码。如果微信被盗或者被骗走,可以使用其他的微信号进行冻结;如果无法自助冻结微信,也可以通过“腾讯客服”小程序提交资料进行反馈;如果遭到诈骗,一定要及时报案。
再次提醒,如果没有*载下**“国家反诈中心”APP,一定要马上*载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