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自媒体要有钝感力 (自媒体的路该怎么走下去)

网络化时代,随之而来的是自媒体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在“人人拥有发言权”的网络生态环境下,来自社会各个阶层的自媒体通过网络及时发布出现在身边的新闻事件,并发表自己的意见,这是社会进步发展的体现。

从政治伦理的角度看,公众拥有自媒体,无疑是社会民主政治进步的一种表征。在健康有序的网络生态环境下,自媒体的优势显而易见:社会信息的畅通流布而不封闭,公众话语的自由表达而不遏制,上下意见的相互传递而不梗塞,这可谓是文明国度“善治”的必由之路。然而,在自媒体迅猛增长的过程中,基于平民化、开放性、准入门槛低等元素,自媒体难免鱼龙混杂,其发布水平也参差不齐,甚至出现信息发布断章取义、虚假不实、散布谣言、另类营销、低媚庸俗等不良倾向。

心怀敬畏自媒体,自媒体要管住自己的嘴

2016年春节期间,一条“上海女孩逃离江西农村”帖文在论坛发出后经由微信微博转发,成为人们热议的新闻,后经证实也是一条假新闻, 新闻中人物、地点、事件均是虚构。虚假内容的发布,基于虚假内容不加甄别而渲染社会情绪,损害的是社会的公信力,突破的是法律和道德的底线。

在“流量就是金钱”的网络时代,不少自媒体在利益驱动下,通过哗众取宠的方式来吸引公众眼球,使得源源不断的流量实现更多更快的变现,它诱惑着某些网络平台经营者以不法手段恶意操作来牟取暴利,从而导致自媒体乱象丛生。

不可否认的是,当今社会,存在很多态度诚恳、内容深刻、叙事严谨的自媒体,通过及时有效的发声,积极传播与弘扬社会正能量,为公众所喜爱。但仍有一些害群之马大打法律擦边球,甚至干起违法犯罪的勾当。有媒体报道称,一家汽车企业负责人表示每年要维护上百家自媒体,单价从每年5万元到数十万元不等,如果不交钱,就会面临很多自媒体的威胁。很多网友惊呼,自媒体诸如此类的行径极具危害,已严重触犯社会底线。

2014年判决的“立二拆四案”中的立二拆四是网络大V杨秀宇的网名。他从2006年开始就策划了多起著名网络事件,如曲别针换别墅、最美清洁工、干爹888万带我包机伦敦看奥运、僧人后海船震门,同时也是炒红郭美美的网络幕后推手。这些事件都是杨秀宇利用自己的网络大V身份进行的大肆炒作,造谣传谣,并将“谣言并非止于智者,而是止于下一个谣言”作为自己的传播原则。而在这之前的“秦火火案”,之后的“薛蛮子案”也都是网络大V造谣传谣的实例。

国家网信办网络评论工作局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发布的《网络评论蓝皮书:中国网络评论发展报告(2018)》指出:“十二五”期间,我国制定出台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共76部,同比增长262%,网络立法速度明显加快。迄今,我国《网络安全法》已启动实施,国家网信办出台《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国家新闻出版*电总广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谤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刑法》规定的“情节严重”作出了量化界定。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新时代的“发声筒”,自媒体若想获得公众认可,实现稳定而长久的发展,就必须做到自觉自律,不断进行自我审视与自我规范,不忘初心,守住道德与法律的双重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