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3年内政策频发,满意度(包括患者满意度及医务人员满意度)将成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评价指标。

2017年7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67号)明确提出,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围绕办院方向、社会效益、医疗服务、经济管理、人才培养培训、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突出岗位职责履行、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医疗质量安全、医疗费用控制、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等指标。

2018年1月4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局发布的《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国卫医发〔2017〕73号)提出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提升患者满意度,并要求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积极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建立满意度管理制度,动态调查患者就医体验和医务人员执业感受。通过满意度测评,查找影响医患双方满意度的突出问题,不断调整和完善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将满意度测评纳入医疗卫生机构综合绩效考核,并将其作为考核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效果的重要指标,确保医疗服务持续改进,医患获得感稳步提高。
2019年1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4号)中提到,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由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4个方面的指标构成。满意度评价指标由患者满意度和医务人员满意度两部分组成。患者满意度是三级公立医院社会效益的重要体现,提高医务人员满意度是医院提供高质量医疗服务的重要保障。通过门诊患者、住院患者和医务人员满意度评价,衡量患者获得感及医务人员积极性。

2019年3月18日,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关于印发2019年深入落实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265号)要求,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督促辖区内所有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加入全国医院满意度监测平台,建立满意度管理制度,动态监测患者就医体验和医务人员执业感受,指导医院查找并解决影响医患双方满意度的突出问题。

2019年4月2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启动2019年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371号)明确,将于今年6月1日开放全国三级医院绩效考核信息系统,所有三级公立医院可直接上传医院绩效考核数据;患者等待时间、满意度评价等55个指标纳入考核体系,考核结果将成为公立医院财政投入、医保政策调整等的重要依据。

以上五个国家部委文件,说明政府对医院满意度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满意度在医院绩效考核中占黄金定位,所占权重比例不容置疑,重要性愈发凸显。这将促使公立医院持续关注患者和医务人员满意度的提升,更好的体现医院公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