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风险评估阶段
在注册会计师审计的风险评估阶段,审计工作中常见的误区是:
常存在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各项业务循环内部控制制度、流程、效果等了解不到位的现象;存在控制测试程序执行不到位的情况。如:未对已识别的关键控制环节执行穿行测试、或循环(部分循环)未执行穿行测试、或穿行测试环节不完整、测试的样本资料不是归属于同一条业务线、获取的穿行测试资料不恰当不适用等等情况;或者审计人员根本未执行控制测试,也有审计人员已执行控制测试但实质性底稿中未做入已经执行相应测试程序的记录,实质性工作底稿不规范不完整。
上述均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采取的应对措施》第十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十条的相关规定。
二、实质性程序阶段
在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实质性程序阶段,审计工作中常见的误区是:
1.货币资金审计方面。
未结合现金管理制度关注大额现金支付的合理性及对内部控制测试的影响;监盘程序执行中,未对资产负债表日至监盘日发生额实施相应审计程序;部分审计人员对被审单位的银行账户函证内容不完整,也不书面说明不完整函证的原因;审计工作底稿中也未做部分银行账户执行双向测试程序的相关记录。
上述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十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应收账款审计方面。
未关注被审计单位全部或部分应收账款账户的月回款不均衡、现金回款占比较高、调拨冲减收入导致的应收账款为负等异常事项,并且未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缺乏职业敏感性。未考虑上述异常事项对被审计单位收入确认的影响,也不对某些回函不符的事项严格执行进一步的审计程序。
上述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第二十八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3.存货与生产性生物资产审计方面。
常常存在存货跌价测试程序执行不到位情况,如被审计单位确定的销售费用率与以前年度差异较大,与合并范围其他主体会计政策、确定方法也不一致,底稿中不如实记录核查盈利预测、销售费用率、销售达成率合理性的相关记录。二是监盘程序执行不到位,部分盘点表未签署盘点日期或未签署监盘人;不同底稿之间存货盘点数量、账面结存数量勾稽关系不对应;未对资产负债表日至盘点日之间变动情况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三是未对部分被审单位原材料执行计价测试等程序,未对原材料出库单、领用单进行核查。四是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对于不同类别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事项,未说明利用专家工作的合理性,未合理考虑该事项对审计结论的影响。
上述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第二十八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1号——对存货、诉讼和索赔、分部信息等特定项目获取审计证据的具体考虑》第四条、第五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21号——利用专家工作》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4.固定资产审计方面。针对部分被审单位新增固定资产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或者仅核查在建工程转固明细表,未对合同、付款凭证、验收单等相关资料进行核查。
上述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十条的相关规定。
5.应付职工薪酬审计方面。一是审计说明人均工资变动趋势、人均工资上涨原因与实际情况不符。二是未按照审计程序表要求对部分被审单位执行员工人数、工资费用总额变动分析程序,未对部分被审单位短期薪酬异常变动情况进行核查。三是未对部分被审单位以现金支付大额年终奖情况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
上述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第二十八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3号——分析程序》第五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十条的相关规定。
6.往来款函证审计方面。一是未对函证过程保持有效控制,未存档发函快递单据。二是未对询证函回函信息不全、不符事项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三是未关注回函印鉴非回函单位公章情况。
上述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第二十八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第十四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7.营业收入审计方面。一是未对部分被审单位商业调拨收入确认政策实施相应审计程序。二是未结合被审单位业务流程对发货单、签收单日期异常事项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三是针对被审单位 子公司未回函营业收入设计执行的替代程序,无法提供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四是截止性测试样本量选取较少,截止性测试执行不到位。
上述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第二十八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分析程序》第五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8.营业成本审计方面。未关注被审单位运输费用变动趋势与销售收入、销售数量变动趋势存在较大差异的情况,并未对上述异常事项并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
上述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第二十八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3号——分析程序》第五条的相关规定。
9.销售费用审计方面。一是部分被审单位市场推广费变动趋势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存在较大差异,审计人员未关注上述异常事项并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二是未核查部分销售分公司、经销办事处销售费用为负数的原因及合理性。
上述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第二十八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分析程序》第五条的相关规定。
10.管理费用审计方面。一是针对被审单位租金、水电费跨期事项,审计人员未关注会计处理的准确性,未合理考虑该类未更正错报的影响。二是未对管理费用抽样测试中发现的跨期费用进行错报调整,也未说明不调整理由或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
上述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1号——首次审计业务涉及的期初余额》第八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51号——评价审计过程中识别出的错报》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三、业务完成阶段
在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业务完成阶段,审计工作中常见的误区是:
未关注被审单位关联方与关联方交易专项说明、与被审单位沟通的调整分类汇总表及部分管理层声明书、或有事项声明表、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声明书未签署日期及签名不完整情况。
上述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41号——书面声明》第十三条的规定;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有关要求;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综上,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工作应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规定,采取措施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确保执业质量和执业安全。共勉。[作揖][眼神防守][握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