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法律同行称为 “ 好人”(又叫“勇士”) 的只有一个——叫做:担保人(保证人)。
他们很具有雷锋精神,大无畏的牺牲精神,愿意为了兄弟冲锋陷阵,毕竟这个钱大多没有进入他的口袋,他们最多也只是在一边跟着 “干吼” 。
只不过到后来可能会被这个兄弟反过来“插两刀”。
想当“好人”,这份指南请收好:
1、能提供物保,就不要贡献“终身”
当好人至少有两种“当法”,第一种是我拿一个东西过来押着(如:房、车),撑死了我也在只在这个财产的价值范围内担责,这个在法律上被称为“物保”(物的担保)。第二种是我愿意为了兄弟的事业长期、永久的发光、发亮,拍着胸脯说,都让开,让我来!这个在法律上被称为“人保”(当保证人)。
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如果是“人保”,那就是只要是“好人”名下的财产,都可以用来承担担保责任,理论上讲,没有 边界、限度。

2、能缩短保证期间的,就缩短保证期间
不要问什么叫做保证期间,总之,对“好人”而言,越短越好,没事儿不要给自己找事。如果没有约定这个期间,法律规定是6个月,翻译成人话就是——如果债务人不还钱,您还得担惊受怕的度过6个月才能 脱离苦海 。
要是这个债权人在6个月内找您要钱了,不好意思——来吧,帮您的好兄弟给钱吧,勇士!
所以, 能短,尽量短。

3、能选择一般保证的,就不要选择连带保证
可以这么理解,如果是一般保证,债权人要钱的时候,还不能直接找“好人”要,得先执行那个罪魁祸首,执行不到后,才能继续执行“好人”。
连带就不一样了——既然都是好兄弟了,还那么见外?必须一起上, 没有先后顺序。
4、当“好人”的时候记得加一句话
记得一定要在协议当中约定,如果因为债务人不还钱,保证人(好人)垫付或代偿了,则保证人 可以直接行使追偿权 ,而不需要再去走一遍诉讼流程。没有这个约定,抱歉!即便您是好人,那一旦发生上述事情,必须得硬着头皮去跟“好兄弟”打一场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