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套路贷”属于诈骗犯罪的一种,借款人如果不小心借到了“套路贷”,那么不需要偿还利息,甚至因为对方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可以退出本金偿还时间。
北京某段时期内(至今仍然存在)有一批“套路贷公司”,涉及的案件比较多,本文北京律师秦嘉泽律师团队就此作出简单的解读。
一、什么是套路贷?
《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套路贷”,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力暴**、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
“套路贷”常见的形式就是先抽回部分本金、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以让借款人偿还高额债务、到了还款期APP等无法还款、相关人员失联等造成逾期还款,从而收取高额利息,还有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当借款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就会安排其所属公司或者指定的关联公司、关联人员为被害人偿还“借款”,继而与被害人签订金额更大的虚高“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通过这种“转单平账”“以贷还贷”的方式不断垒高“债务”。
还有,因为借款方、欠款发签订了借款协议,犯罪份子甚至通过公证、诉讼的方式起诉借款人要求还款——借款人可能会因为这些债务背上征信问题。
这些方式都属于北京律师秦嘉泽律师团队在实践中遇见过的情形。违法份子为了收取高额利息,无所不用其极。
二、遇到了“套路贷”我应该则么办?
首先,借款人第一步要到银行保留银行卡流水证据,同时保存好与相关人员的微信聊天记录、语音聊天记录等,这些证据对报案比较有意义。
其次,借款人可以到就近派出所报案,报案时需要携带基础的身份证、报案材料(流水以及始末经过叙述等等),警察审查材料、做笔录后确定是否存在“套路贷”,再决定是否进行下一步的侦查。
最后,如果真的因为“套路贷”影响到了征信,借款人可以整理好材料和申请,到人民法院申请征信异议。如今部分网贷已经接入了央行征信系统,所以被套路贷之后还要及时到人民银行的营业厅拉征信报告,并申请征信异议,将被套路贷的来龙去脉讲清楚,是可以消除征信不良记录的。
遇到了“套路贷”,如果涉及金额特别巨大,一定要积极应诉——原告方作主*款贷**方不一定占据优势,很有可能在民事诉讼中抹去高额利息和超出的本金。
同时,结合民事诉讼中的证据,也有可能起到辅助刑事立案的作用。有需要的读者可以私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