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月犹在,而那知音,只怕穷尽一生,也再不能得

风月犹在,而那知音,只怕穷尽一生,也再不能得

他总比别人多一份心思,说白了,就是少年老成。他也很少笑,笑起来反而让人更觉得生分。他甚至不曾在人前落泪。他总以为没有人能明白他,而今才知道,原来她明白,一直都明白。只是风月犹在,而那知音,只怕穷尽一生,也再不能得。

(1)

杜知音在辞职信上打出自己名字的时候,袁江飞刚好出来泡咖啡。

他视力一贯好,远远望见电脑屏幕上“辞职信”那三个刺眼的大字,立马问:“我的秘书,大半夜悄悄回到办公室预谋辞职?”

杜知音被这突然从身后传来的声音吓了一跳。她连忙起身,回头看着袁江飞,吱吱呜呜好半天,才说:“你怎么还在?不是有饭局么?”

他半倚着门,仿佛不大高兴的样子,不答反问:“你是不是该先回答我的问题?”

她有些心虚,说起话来,声音格外轻浅:“这份工作不太适合我。”

他晓得她的心思,不等她再多摆出理由,先表明:“你比我之前那两个秘书可强多了。至少,你是正儿八经来当秘书的。”

她哭笑不得,只好说:“我不擅长与人打交道,处理不好人际关系。”

他没把这些放在心上,说:“处理关系,那是公关的业务。如果你能在完成我每天派给你的工作之后还有精力去应付那些,我想我得考虑给你发双份工资。”

她又找来别的理由:“秘书都是二十几岁的小姑娘,我跟她们站一块儿不太协调。”

他立马说:“年纪小的大多咋呼,不沉稳。”

她从来都缺乏辩才,尤其是在他面前,只得放弃了说服他的想法,重拾多年前的旧情谊,半笑着唤他:“师兄。”

她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笑过,至少没有在他面前笑过。她的嘴角微微上扬,在刹那间,给他一种,她从未被这些年的时光打磨去任何一点点的光彩。

他愣了一下,而后缓过神,仍是一副没得商量的语气:“叫我什么都没用。当初进公司你可是答应过我的,至少要干三个月。这才一个月零三天,你就想反悔了?”

说起这件事情,杜知音觉得头大。

刚入秋的时候,杜明儒突发脑溢血,当晚就去了。

丧事办得十分简单,因为在这世上,他们已经没有什么别的亲人,杜知音通知了杜明儒身前几个得意门生,没料想袁江飞也来了。

正经来算,袁江飞并不是杜明儒的门生。他读的是理工科,杜明儒教的是语文,如果不是因为他在课上打瞌睡打到连脾气一贯温和的杜明儒都忍不了,也许还没等他大学毕业,就已经忘了语文老师姓甚名谁。

可巧的是,他那时年少轻狂,被杜明儒用文绉绉的文言文教导了几句后竟然下了决心钻研古代文学,并立志要一雪此耻。奈何在教授面前,他只能屡战屡败,屡败再屡战。后来竟这样慢慢成了杜家的座上客,见到杜知音便跟着杜明儒的几个得意门生一道称她为小师妹。

其实他也就比她大两岁,可总爱在她面前装成一副老成的模样,偏偏又装不像,一席话从开始的严肃说到最后往往是透着一股轻逸洒脱的味道。

她喃喃着说他像一个人,然后傻愣愣地站在窗前开始认真思考到底像谁。

那时也是刚刚入秋,窗台上放置的几盆白茶花开得极好,老房子里写满了温情。

他一瞬间闪了神,等她猛地回过头说想起来是谁的时候,他心里一惊,手也一抖,滚烫的水差点洒落在身上。

他觉得自己从未这样狼狈过,好在她没有发觉,只高兴地说:“是像令狐冲。”

后来毕业,他又读研,却是去了大洋彼岸。

学成归来时,正好赶上参加她的婚礼。

再后来,他留在了美国,工作、结婚、生子、又离婚,十年光阴,全部洒在了异乡的土壤上。

半年前回国,他已是外企驻华的CEO。

杜明儒的丧事结束没几天,他给她打电话,请她吃饭。

她没有心情,胃口也不好,不想出门。

他买了一大堆食物,上门来给她煮砂锅粥。

她几乎都快要忘了他是潮汕人,煮出来的砂锅粥比一般的小店要正宗许多。她有阵子特别嘴馋,隔三差五跑到他们宿舍楼下等他,缠着他给她煮上一锅。那个时候,通讯不像现在这么方便,她等他,常常一等就是一两个小时。几次下来,连看门的老大爷都认识她了,总是称她为“袁江飞的小师妹”。她渐渐和他的同学熟起来之后,有人开玩笑地和她说,要注意防火防盗防师兄。她总是笑,反而是袁江飞急着解释,好像真的很怕和她扯上别的什么关系。

袁江飞煮的是咸骨粥,出锅前散了一些葱花和麻油,香气四溢,也吊起了她的味蕾。

她慢慢细细吃了一些,胃里果然暖和了很多。

他这才笑眯眯地说:“拿人手短、吃人嘴软,你吃了我一锅粥,是不是应该帮我做点什么?”

她觉得惊奇,问:“做什么?”

他便提了请她当他秘书的要求。

其实这哪里是要求,更像是帮她谋了一份好工作,顺便打发掉生命中大把的时光。可她还是犹豫了,他又说先做三个月试试,不想干就不干了。

再没有理由推辞,她只能堂而皇之地在一众人疑问的目光中成为了他的秘书。好在读书的时候学的是外语专业,处理文件和日常事务都还难不倒她,同事之间挺和谐,袁江飞又是个体恤下属的好老板,所以工作月余,还算适应。

如果就这样日复一日地干下去,仿佛也不错,唯一让她不太舒服的是前两天的饭局。

其实袁江飞很少带她出去应酬,一是公司有专门的部门来担当这些任务,都是年轻漂亮的小姑娘,压根不需要她。二是他也知道她不喜欢这些场合,不论是出于什么原因。

而前两天是袁江飞在美国的一个律师朋友回北京了,私人聚会,少不得带上自己亲近的人,而他又是个彻彻底底的王老五,只得请她充一下数。

她想起平日里他对她点点滴滴的好,就答应了。

结果遇上了傅昊。

她真是有很长一段日子没有见过傅昊了,最近的一次还是在电视上,两年多前,奥运会快开幕的时候,电视台采访他。那样热的天气,他穿着西装,眉眼之间还生出一分冷气来。也难怪有人说他太铁腕了,不够近人情,若不是出身好,早就被排挤出局了,可是他又能把每样工作都做得那样好,说到底也还是为了大众。

傅昊比以前消瘦了很多,眉骨越发凸显出来。他的工作一向繁忙,这是从她和傅昊相识之初就知道了的。他是傅家长子嫡孙,家里纵是有再多的风云人物,最终的目光还是聚焦在他这个唯一的男性继承人身上。他足够优秀,也足够努力,只不过不够快乐。

他们是在西湖认识的。

她毕业旅行,他参观践学。

如果不是那场突如其来的大雨,他们至多只是两个擦肩而过的人,永永远远不相干。

可老天爷做了一回白娘子,施了咒、降了雨。她与同学走散,他慌忙寻地避雨。

也是赶巧。

偌大的亭台之中竟只有他们两个人。

她穿了白色的连衣裙,这会儿淋了一身湿,说不尽的尴尬。

他见了这情形,连忙转身背对着她。

也许是他的动作太僵硬了,她忍不住笑了一阵,然后又夸他:“这位先生,你真是个正人君子。”

他倒有些不好意思了,支支吾吾说:“非礼勿视。”

她笑得更开心了,又说:“你怎么比我爸爸还像古人?”

后来想想,初遇的那次,她似乎要更主动一些。可能是因为人在异乡,总有种干什么都不会被戳穿的快意,可能是因为他身上有种干净的味道,也可能是雨后那无穷碧的莲叶和别样红的荷花让人太容易情迷。

他们约好第二天去灵隐寺品茶。

可他放了她的鸽子。

她在灵隐寺前的大树下傻乎乎等了一个多小时,等到天空又降了雨,才突然觉得自己挺傻的,这样的约定竟也会当真。

回到北京之后,她开始找工作。那个年代的大学生,又是学的外语专业,十分吃香。有几家企业联系她,她都没看在眼里,非要去一家香港公司。前边都挺顺利的,可最后面试的时候被筛了下来。十个人里只挑一个,自然是挑那个有关系的。

没达成所愿,她自然不高兴,大晚上的,一个人在街上瞎逛。

也不知道他是在哪里看到她的,突地就出现在她面前,然后解释说上次爽约是因为有急事先回北京了。

她觉得这世界真是太小了,小到随便在大街上都能重遇只见过一面的人。

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有个人能听她倒倒苦水。

她一直记得那个夏夜。他和她坐在路边有些破旧的长椅上,说着各自烦恼的事情。

那个时候,城市的夜景远没有现在这么辉煌,也没有这么喧嚣,路灯的光线恰到好处的映照在彼此的脸上,仿佛要照出一个天长地久。

(2)

饭局,傅昊提前离席了。

杜知音想,也许他是真的忙,并不是有意要回避她。

回去的路上,袁江飞一个关于傅昊的字眼都没提。他不是不知道他们的关系,只不过那些都是旧事了,再提也只是徒增烦恼。

其实饭局在座的,并没有第四个知情人。杜知音大可以照着往日的生活继续往下熬,可她的心神明显开始不集中了,不是弄错开会的资料,就是播错电话号码,再不然就是呆呆坐上很久,直到袁江飞催她下班。

真是太不争气了,过了这么久,才只打了个照面,竟然还会站不住阵脚。

她觉得沮丧,在楼下的咖啡厅坐了半个晚上,然后决定上楼来写辞职信。

结果遇上加班的袁江飞。

辞职信是写不成了,至少今天晚上写不成。

袁江飞拖着她去城中唯一的夜茶店吃东西。

广式茶点摆了一大桌。

她这一天没吃什么东西,也是真的饿了,眼下都摊开了,干脆就吃吃喝喝起来。

袁江飞给她满上茶水,然后拦了她要拿叉烧包的手,问:“你是打算把自己撑死?”

要是能撑死倒也就好了,至此,再没有那么多牵挂,亦省去了没完没了地伤春悲秋。

可她终于还是放慢了动作,然后连筷子也搁下了。

店里热热闹闹的,男声女声嘈杂。

她突然想起很久以前傅昊跟她表白的情景。

她在大街上偶遇他的翌日,接到那家香港公司的电话,通知她被录取了。她高兴得不得了,打电话告诉他这个好消息。他恭喜她如愿以偿,又说遇上了这样的好事,应该请吃饭。

她那时还是学生,身上没多少钱,也并不知道他的家世,就约在学校外边的饺子馆。

又赶上下雨,他迟到了一小会儿,没打伞,却也没被淋着,西装笔挺地走进来,引得不少人侧目。

她咯咯笑,指着他的西装,说:“你穿成这样真像是来见什么大人物。”

他并不回答她的问题,只是笑了笑,然后将外套脱下搭在一旁的椅子上,把领带也一并解下。

她很自然地注意到了他的袖扣,金色的小圈上印着类似W的标志,她并不知道那是什么牌子,但做工那样精细,显然价格不菲。

她一下子变得有些拘谨,拿了还沾着未洗尽油渍的餐牌递到他面前,说:“我还是个穷学生,只能请你吃这个,千万别介意。”

他一点都不介意,扎扎实实吃了两大盘饺子,直夸味道好。

可要命的是,她带了钱包,钱包里却没装钱。

真是尴尬到了极点。

到头来,还是他请客。

她只好说,等领了薪水,再请回他,请他吃顿好的,去像样的饭店。

他却摇头,说,吃的香就是好的。

他们一直在饺子馆坐到雨停才离开。

她正犹豫着要不要跟他说再见,他问她能不能带他到学校里边转转。

她这才了解到他是在上海读的大学,之后又回到北京工作。她顺势问他是干什么工作的。他只说是在政府部门。那个时候的公务员哪里像现在这般热门,她也就没有多想。

在学校里转了大半圈,竟转到了她宿舍楼下。

他便说,夜了,不转了,让她早点回去休息。

她说好,跟他挥了挥手,转身就要走。

他却突地叫她。

知音。

她的心莫名地漏跳了好几拍,缓缓转过身,看着他。

只见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盒子,递到她面前,语气比绵长的路灯还要柔和:“这个东西,我看到的第一眼就很喜欢,我想送给你,因为我也很喜欢你。”

回到宿舍,打开盒子来看,是一条项链,白金的链子上有一颗孔雀色的珍珠吊坠。

她在床边坐了很久,睡上铺的张佳佳起来上厕所,见她拿了条项链发傻,问她怎么了。

她把事情原原本本的给张佳佳说了一遍。

张佳佳激动得差点没把全宿舍的人都吵醒,一个劲地说她的桃花运来了。

其实她也挺高兴的,虽然他们一共只见过三次面,她对他的了解更是少得可怜,可她竟也动心了,并不是因为他送的这份礼物,而是他带给她的那种怦然心动的感觉。

那条项链她一直留到现在,也是离开傅家时唯一带走的东西,那么小小的一条,戴在脖子上,稍稍多穿了一件衣服,不会有人去注意。后来傅昊再婚,她才把它取下来放在抽屉里好生收着。并不是因为恨他所以才产生眼不见为净的想法,只不过想把那些过往的美好通通锁起来,仿佛这样,它们就不会消失殆尽了。

最后,袁江飞给杜知音安排了新任务。她暂时不用去公司上班,改成帮他照顾从波士顿来北京过年的小袁筝。

杜知音从没有带小孩的经验,对四五岁的小姑娘更是没有半点把握。她在去机场的路上仍在努力推诿,希望袁江飞不要将这么艰巨的任务交给自己。

可袁江飞一是说到了年终,自己工作实在忙,压根不可能一天二十四小时陪着他姑娘,二是说小姑娘的妈妈是美国人,她一直在美国长大,中文会听不会说,不能随便交托给别人,然后又把小袁筝好好夸奖了一番,并保证绝不会杜知音添太多麻烦。

杜知音念着杜明儒的后事,袁江飞确实帮了不少忙,这会儿人家遇到了事,能使上力的又好似非她莫属,只能抱着横竖一试的心态了。

结果倒还真是袁江飞说的那样,小袁筝不但长得十分可爱,还很有礼貌、丝毫不认生。

杜知音一颗心算是放了下来,吃过晚饭便说明天早上再过来带袁筝四处去玩一玩。

结果第二天两人才在外边转了一小会儿,袁筝就开始不停地流鼻涕了,然后说头疼。

她哪里处理过这样的情况,急急忙忙给袁江飞打电话。他正在开会,但显然比他镇定得多,让她到医院去找医生,先看看是什么情况,大概也就普通的发烧感冒。

她直接告诉司机去附近最好的医院,一下车却又后悔了,站在门口停了一会儿,犹豫着要不要换一家,却见有个穿着白大褂的人朝她走了过来。有些面熟,她想了想,记起是海家的小女儿,叫海一,有次她得了急性肺炎住在这家医院,海一还来看过她几次。

杜知音没想到她还能记得自己,只是在称呼这个问题上,她应该是犹豫了两秒的,然后才笑盈盈地问:“杜小姐,还记得我么?”

她并不大自然,简单说:“海医生。”

海一看了看杜知音怀里抱着的袁筝,红彤彤的小脸,昏昏欲睡地靠在杜知音的肩上,她身上摸了摸袁筝的额头,烫得吓人,便问:“这是发烧了吧?怎么还不进来?”

自然是免不了要在这家医院看医生了。

好在也没有大碍,就是平常的感冒发烧。

海一把一切都安排得妥妥当当的,还给专门开了单间,又亲自给杜知音泡了热茶。

竟然是上好的庐山云雾,傅家惯用的茶。

杜知音端着茶怔了好一会儿,才慢慢想起海一和傅家那位新媳妇似乎还是不错的朋友,那次她住院,那位康小姐也来看过她。其实来看她的人,大多数都不相识,而他们来看的,也并不是她,只不过是来看傅家的儿媳妇。

海一像是很随意地问她:“这是谁家的小孩?是混血吧?长的真可爱。”

她摸了摸袁筝的额头,说:“一个朋友的。”

有小护士在外边敲门,进来之后伏在海一耳边轻轻说了几句话。

兴许是有什么领导过来了,海一跟她说要先离开一会儿,然后匆匆走了出去。

她的心跟着慌乱了一阵,然后从包里掏出手机,给袁江飞发了个短信,告诉他这边一切都还好,让他开完会过来接她们。

没想到袁江飞很快就过来了。

护士正在给袁筝拔针头。小姑娘一见袁江飞就开始撒娇,嚷嚷着要他抱。

袁江飞亲了亲袁筝的额头,问她:“打针疼吗?”

袁筝笑呵呵地摇头:“Not a bit.”

可杜知音还是觉得抱歉,说:“看吧,都说我带不好小孩的,明天还是你带着她一块儿去公司吧。”

袁筝却抢话,说:“I enjoy the feeling of staying together with you.”

袁江飞朝杜知音耸肩,笑着说:“看来你还逃不掉了。”

逃不掉的东西,太多。

一出门,又遇到傅昊。

(3)

到底还是会尴尬。

当模糊的人影渐渐变得清晰起来,杜知音一颗心不断地往下沉,仿佛永远落不了地。

傅昊也是一怔,目光轻轻扫过抱着袁筝的袁江飞。

走廊里再没有别的人,嘈杂的医院一下子变得安静起来,而他和她就站在那里,隔着几米的距离,却像隔了千山万水。

其实也没有什么,多少离了婚的夫妻照样还能继续做朋友,老死不相往来,那是极少数。

他跟她打招呼,声音流畅,既没有发颤,也没有结巴,就像那天在饭店遇见她一样,彬彬有礼,他说:“孩子生病了?这种天气是容易感冒,要多注意点。”

她嗯了一声,想开口说点什么,又不知道该说点什么。

还是隔壁房间有人在问,“是傅昊来了吗?”声音娇俏有力,想必是他的现任妻子,康肃丽。

他杵着没作声,隔了一会儿才解释:“也是孩子发烧。”

她终于点了点头,说:“那不耽误你了。”然后和袁江飞一道走过他身边。

以前她的性子总是很急,后来嫁了人,凡事都得规行矩步,慢慢地把性子也给磨平了,走起路来,也是一步一步、轻轻的、踩得稳稳当当的。所以她经过他身边的时候,更像是缓缓地流过了一阵清风。其实她不大喜欢喷香水,身上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味道,可他觉得总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萦绕在他周围,大约是刺鼻的,才会迷了他的眼。

层层叠叠的高楼,在永不明灭的霓虹灯照射下,像是支撑起了整个夜空。车如流水,在大街小巷之间涌动,生生不息。

袁筝靠在杜知音怀里,睡得十分安稳。

杜知音想,做妈妈,大约就是这样的感觉吧。孩子累了,徜徉在温暖的怀抱里,小脑袋靠在离心口最近的地方,同呼同吸,美好得那么不现实。

最后她和傅昊离婚,导火线也是因为没有孩子。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虽然早就不是封建社会,可无论从普通的百姓之家到显赫的官宦世家,传宗接代似乎是女人毕生非去完成不可的一个任务。她也不是没有怀过孕,只是嫁进傅家的时候还不到二十三岁,什么都还朦朦不懂的年纪,自然是不容易察觉身体的异常。睡到半夜说小腹疼,还以为是阑尾炎吗,急急送到医院,才知误了事。误事的只不过是一碟冰糖芦荟,她第一次吃,贪了嘴,流了产。

医生跟她说的时候,她整个人都傻了。

傅昊在外省出差,一时赶不回来。

婆婆赵云翎在医院陪了她两天,一句责备的话都没有,只说还这么年轻,养好身体,很容易再怀上的。

那是她第一次觉得这个世界原来是这样的未知。

傅老太太得知这件事情之后,隔三岔五地差人给她送一些滋补的药品。

她当然知道哪些好东西不是给她,而是给傅老太太未来的曾孙。

人就是这样,活蹦乱跳的时候不太会在意这些,等到遇上了什么事情,再把两者一联系起来,就免不得多想了。

连十四、五岁的傅小影都扬着脖子问她,好端端的怎么变得伤春悲秋起来了?

她还是像往常一样笑,但显然比哭起来还要难看。傅昊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安慰她。

她无端端的第一次朝他发火,也第一次直白地质问他,明明他的家人都不赞同她进门,为什么还要娶她?把她困在这个根本不属于她的世界里。

他怔怔看了她很久,然后说:“因为我爱你。”

她的心一下子就软了。开始懊恼自己,不该朝他发火,他那样地忙碌,还得平衡各种关系,她明明也是爱他的,却还在给他出难题。

可是现实的问题并不是光靠爱就可以解决的。

日子一天天过去,春秋不停地交替,而她的肚子却再也没有一点音讯。

去看了无数的医生,诊断的结果比她想象的还要复杂和糟糕。

她渐渐变得安静,有时候在阳台上一坐就是一天,偌大的家,能说上话得也就只有赵云翎和傅小影,有不知情的同学夸她有福气,嫁进了这般显赫的家庭,又遇上了这样好的婆婆和小姑子。她但笑不语,慢慢地也不和同*联学**系了。

最害怕的是家庭聚会。一大堆不相熟的人坐在一起谈天,总有不识趣的人有意提到她的肚子,然后她就能察觉到傅老太太的脸明显拉了下来。

她渐渐变得不快乐,而傅昊总是一如既往地忙碌。她尽量不去打扰他,半夜从噩梦中惊醒也只是默默的流泪。

离婚也是她先提出来地。

那夜傅昊刚从重庆回来,洗完澡出来依旧是满脸的倦容。

她站在床边,怔怔看了他一会儿,然后轻声说:“我们离婚吧。”

这样的话,就算是感情破裂到再也无法挽救,说出来的时候总该是带着一丝伤感的,可她说的那样轻巧,仿佛在说着一件和自己毫无关系的事情。

傅昊却不理她,只说累了,想休息,然后倒床大睡。

她也没有非拉着他起来,只是第二天吃早饭的时候,趁着傅远好不容易在家的机会,向大家宣布,她要和傅昊离婚。

毕竟是一件大事,尤其是对他们这样的家庭,门楣不是随随便便可以抹黑的。

傅远让他们俩考虑清楚,末了又说,如果真的过不下去了,离了也可以。

门楣到底还是比不上传承来的重要。

她是铁了心要离,傅昊却一直躲着她。

最后她去办公室找他。等他开完会,已经六点了。

才刚踏入春天,天色已经暗下了一大半,几点路灯照在她身上,孤寂得不得了。

他推门,看见她。

她终于说:“傅昊,你放了我吧。”

离婚的事情,异常的顺利。

杜家并没有因为失去这样的亲家而捶胸顿足,反而为了自己的女儿摆脱枷锁而感到高兴,傅家上上下下也没有多大的动荡,最高兴的是傅老太太,最不高兴的是傅小影。这位小姑子陪着她收拾行李的时候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

杜知音还笑着安慰她,说只是离开这里,又不是永永远远离开她。

什么都表现得很好,连最后傅昊送她回杜家,她还可以很平静地跟他说话。最后上楼,他要帮她提行李,她拒绝了,摇了摇空空荡荡的行李箱,说,这么轻,自己可以。然后就转身,一步一个台阶。

以前上楼,她总是蹦蹦跳跳的,而今,每走一步都是小心翼翼,她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改变了什么,却明白自己永永远远地失去了什么。

(4)

袁江飞后来想,如果当初没有去美国留学,现今又会是怎样的一番光景?

也许回到潮汕,接管了家里的钢材生意,娶了隔壁市的姑娘,生上三五七个儿子,然后日日夜夜为了钱财操劳,只为了养活一家十几口。也许在北京谋份正儿八经的工作,朝九晚五,然后日夜面对永远需要协调的上下级关系和永远爬不完的通向权力的阶梯。也许,会早早地结婚,和杜知音,然后到某个公司上班,不赚太多的钱,把生活的主旨定为幸福。

真是无用而又不着边际的幻想。

每每这个时候,连他自己都开始发笑,笑容回荡在空旷的房间里,渐渐成了嘲笑,嘲笑自己。

有次喝高了,和薛翌坐在查尔斯河边聊天,淡淡的水汽迷离了河对岸中心城区的重重灯火,也迷离了他的眼。那个时候他刚刚离婚,又摆出一副那样的神情,薛翌以为他是一时走不出婚姻的困扰,大肆安慰他。

他却摇头笑,指着prudential大厦,说:“迷路的时候,找到它,就能找到自己要去的方向,可迷路的如果是心,就算明明知道坐标在哪里,也并一定能找的回来。”

真是够文艺的了,说起来哀怨情长的,听起来更是不尽的伤怀。

明明知道她就在哪里,明明知道她经历了人生种种残酷的磨炼,却还是没有勇气把她找回来。

后来回北京,还是因为顶头上司向大老板力荐他。说来也没什么好推辞的,他的根本来就在大洋彼岸,混得不错的同学也不少,搬办事来比那些老外总要得心应手得多。而这样的回归,因为镶上了一层公事的外边,变得光明正大起来。

可回来四个月,他依旧没有去找杜知音。

倘若有知情的人,必定会骂他一声,矫情。只可惜没有这样一个人。唯一看穿过他心思的人是杜知音的母亲,郁晴,也过世好一些年了。仿佛这就真的成了一个注定烂在肚子里的秘密。

最后是因为从朋友口中得知杜明儒去世的消息,他才重新出现在杜知音面前。

她倒有些生疏了,看了他好久,才认出来,却又不知道该叫什么,只笑了笑,苍白得没有一点温度。

他觉得心疼,眼前的人哪里还有半点记忆中那个活泼开朗的小师妹的影子?她是真的过得不好,至少不快乐,传闻中如此,现实中亦如此。

他请了几天假,帮她料理杜明儒的后事,逢人就说,杜明儒是他的老师,最尊敬的老师。其实他读的是理工科,而杜明儒教的是语文,并不会有太多的交集,他是不服气杜明儒当着百来名同学的面批评他,所以才下狠心学习绕口的文言文,想着一雪前耻。结果耻是没洗成,反而成了杜家的座上客。

仔细想想,他和杜知音的缘分挺浅的。其他人偶尔去一次杜家就见到了杜知音,只有他隔三差五地往杜家跑,也没有见到众人口中的小师妹。

后来是冬至那天,他在图书馆看书,一时误了吃饭的时间。九点跑到学校附近的饺子馆,也是他运气好,还剩半斤猪肉馅儿的。他一点没打算留给别人,全要了,付钱的时候却来了个和他抢饺子的姑娘。

倒不是他发什么善心,也就是突然觉得一个人吃半斤饺子有点多了,就让了二两给那姑娘。

小姑娘一高兴,就解释说,是自己的爸爸刚给他的学生改了论文回家,没吃晚饭,想吃饺子,所以她才出来买的,谁知道又遇上冬至,别家的饺子都卖完了,就剩这家,要多谢他让了二两给她。

他没有旁的感觉,只看着那小姑娘说得眉飞色舞的,像极了一个人,然后猛地问:“你认识杜明儒吗?”

她一脸的惊讶:“他是我爸爸啊。你是他的学生么?”

他朝她作了个揖,说:“小师妹,久仰你的大名了。”

其实他也并不是常唤她小师妹,大多数时候他不叫她,有时她做了什么让他不高兴的事情,比如替她认识的、不认识的同学给他送情书,他就会直呼她的大名,杜--知--音。一个字一个字分开来念,那感觉还挺像是做大师兄的要教训小辈。

他也并不觉得她像其他人说的那样俏皮可爱,反而觉得她大多数时候总是很烦人。每次来找他,不是缠着他展露厨艺,就是逼着他陪她去参加各式各样的社团活动,他本来就是个懒人,有了休息的时间,就只想着宿舍的床。

然后就开始找各种理由躲着她,可她竟然有超乎寻常的毅力,为了一碗砂锅粥,可以在宿舍楼下一等就是一两个小时。连看门的大爷都认得她了,亲热地称她为“袁江飞的小师妹”。

有关系好的同学开他的玩笑,说遇上这种相貌和性格都不错的女孩子,而且还这么主动,干吗还把自己整的这么高高在上的,万一有一天她转身走了,肠子悔断了都不管用。

他却急着解释,仿佛她是个烫手的山芋,恨不得丢得远远的才好。

快毕业的时候,他去杜家找杜明儒谈自己对未来的打算,波士顿有很好的大学向他抛了橄榄枝,他没理由不牢牢抓住。

杜明儒和郁晴去朋友家了,只有杜知音在。

她从冰箱里拿了冻水给他,得知他的来意之后,顿了几秒,才想起来恭喜他,然后没头没脑地和他谈论起波士顿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生活。

他听着她不停地说,偶尔给出一两句的回应,这感觉倒像是要离开的人是她。

等到六点多,她才想起晚饭这个问题。

他想着临走前再给她做顿潮汕菜。

她却先他一步,说,也让他尝尝她的手艺。

水平趋于一般的一般化。

但她做起事来的样子格外地认真,切洋葱的时候,眼泪一个劲儿地往外流。

他要帮忙,她还不许,只让他在外边等着。

他就真的老老实实坐在沙发上等着,床边的几盆茶花已经开尽了,只有叶子郁郁葱葱的。

他想去去年的秋天,也是坐在这个沙发上,杜知音站在窗边,喃喃说着他像一个人。那时茶花开得正好的时节,人与花相互交映,说不完的温情。他手里端着茶,怔怔看着她,却被她一个猛地转身吓得端不稳茶杯。

她却还笑呵呵地说:“是像令狐冲。”

后来日子慢慢的过,他倒是真觉得自己像令狐冲。而她就是他的小师妹,结局不甚好。

只是那个时候并没有预料到以后。

他是喜欢她,可他不但不善于表达,而且害怕表达,他总想着等学成归来,等他变得更加成熟,再告诉她这个他一直固守的秘密。

可是终归是迟了。

前些时间,小秘书们在茶水室看杂志,正好翻到分析十二星座喜欢一个人的十种表现。有胆子大的姑娘见他亲自来冲咖啡,就问他是什么星座的。

他想了想,说是水瓶座。

小秘书们全都笑作一团,告诉他。

水瓶座喜欢一个人的十种表现是:没表现,没表现,没表现,没表现,没表现,没表现,没表现,没表现,没表现,没表现。

三个字,重复了十遍。

他小小怔了一会儿,然后离开。

秘书们一致认定他是不高兴了,因为整个下午放在桌上的文件,他都没有心思去处理。

(5)

杜知音要结婚的消息,还是易鹏程告诉袁江飞的。

他从美国学成归来,易鹏程作为混得最好且关系最铁的哥们去机场接他。

两人在车上聊天,易鹏程突然就提起了杜知音,问他赶在今天回来,是不是为了参加杜知音明天的婚礼。

他没太听清,问:“谁的婚礼?”

易鹏程说:“杜知音啊。就是你那个小师妹,以前经常来找你的那个。怎么?你们没联系过?我说你出国也没几年啊?就把人家给忘了?洋妞儿的魅力有那么大么?”

他有些恍惚,重复着问:“结婚?杜知音要结婚?”

易鹏程说:“我还能骗你不成?但凡认识的人,都知道这事了。那男的我见过,有次和我们局长吃饭,也就二十六七的样子,可往哪儿一坐吧,气场比我们局长都大。最重要的是,他爸是。”

易鹏程说了一个名字。

这回,他是彻底怔住了。

易鹏程于是感叹:“你小师妹还真挺会找的,那么多名媛淑女想求都求不来,她才花了半年时间就把人家驯得服服帖帖的,连婚都要结了,敢情以前是真低估她了。”

回到酒店,躺在床上,望着贴着的水墨风墙纸的天花板,袁江飞还是不敢相信刚才易鹏程说的话。

他拿了床头的电话,拨通了杜家的号码。

已经是深夜了,可电话那头很快就有人回应,显然是还没有睡觉。

是女声,可不是杜知音。

他感觉那边有些嘈杂,说:“我想找一下杜知音。”

他的心一紧,直到已经接上电话的杜知音连着喂了好几声,他才说:“我是袁江飞。”

杜知音声音雀跃:“师兄?你在哪儿呢?怎么这个时候打电话来了?”

他说:“我刚回北京。”

她迫不及待告诉他:“我明天结婚,你来参加我的婚礼吧?”

再没有半点好怀疑的了。

而他,也真的去参加了她的婚礼。

宾客实在太多,他甚至都没有机会和她正面打招呼。

最后是轮桌进酒,她才看到他,也没说上两句话,只是相互笑了笑。

他这才猛地发觉她已经长大了,眉眼之间蕴藏了更多的妩媚和娇柔,再不是那个整天缠着他嘻嘻笑笑的小师妹了。

而她的小师妹一定不知道,那一年,在她说过他像令狐冲之后,他特意去找了《笑傲江湖》来看。他并不太看小说,一个字一个字密密麻麻地串在一起,简直要了他的老命。看到岳灵珊和林平之成亲的地方,他正在教室上自习,呼的一下从座位上看起来,把旁边的同学吓得跌倒在地上。易鹏程赶紧拉他的衣角,他才发觉自己的失常,然后连忙坐下,嚷嚷着说,我才不像令狐冲!最后是晚上在宿舍借着手电筒的光把整本书看完的,也不算是看完,只看到岳灵珊死的地方。然后他一个大男人,整晚都为了这么个结局睡不着。

第二天火气还特别的大。

易鹏程问他怎么了,他说,都是林平之害的!

易鹏程好半天才缓过意思来,然后告诉他:“人家岳灵珊从小和令狐冲一块长大,在她心中,令狐冲只是她的亲哥哥。她对他是敬重亲爱,只当他是兄长,从来没当他是情郎。林平之才是她真正爱的人,不然怎么被林平之捅了一刀,临死前还唱的是林平之教她的福建歌谣!”

他那时不听这解释,只固守己见。过了这么些年,才发现是自己错了。

杜知音的妈妈,郁晴,特意拿了饮料过来敬他,问他有什么打算。

他猛地灌了一大杯酒,然后说:“想留在美国发展。”

郁晴笑了笑,告诉他:“无论做什么事,都要眼明手快。前瞻后顾的,注定要失去很多。”

他是明白她的意思的,可他什么也没有再说。都到了这个时候,说什么都是徒然了。

他买了第二天的机票回波士顿。

十年,再没有踏入过北京。

杜知音离婚的消息,他也是听易鹏程说的。

易鹏程陪着领导到美国部分地区考察,抽空到波士顿和他见面。罗列出好几条离婚的原因。什么身份相差太大,生活背景迥异,等等等等,最后的重心落在了没有孩子这个问题上。

那时他已经结婚两年了,刚做父亲几个月。体会过为人父的喜悦,自然是没有办法感知那种痛苦。

他说,也许傅家给了她不少赡养费,后半生总能衣食无忧就好。

易鹏程又是点头又是摇头的,说,有人说给了不少钱,还有房子什么的,又有人说她什么都没要。总归一句话,侯门一入深似海。

后边那句,从此萧郎是路人。

他觉得大约自己也算是个萧郎,哪怕她已经踏出了侯门,他却已经为人夫、为人父了。

奈何缘浅,谁也怨不得。

后来他离婚,是因为妻子出轨了。

他原先脾气不太好,可那次却异常的平静。如果说身体出轨的妻子有罪,那么心灵出轨的他也不可避免的有罪。

三十多岁的男人,事业有成,魅力自然是浑然天成的。不少人为他说媒,从波士顿从北京。他也会赴约,言谈举止都彬彬有礼,可总没有下文。

易鹏程给他打电话,问他到底想要找什么样的。

他端着咖啡站在办公桌边,玻璃窗的百叶帘没有拉紧,隐隐约约能看到坐在秘书位子上的杜知音。

她原先身上是有些肉的,一到了夏天就整日地嚷嚷着要节食减肥,现在清瘦了很多,黝黑的长发用棕色的皮筋扎在了靠衣领的位置。大约是在安排他的行程表,在纸上划来划去的。她的下巴很好看,尖尖细细的,有小小的往外的弧度。

他愣了很久,然后轻声说:“就是那样的。”

易鹏程被他给整迷糊了,可很快就察觉出了他的小心思,然后给他出了个主意,把袁筝从波士顿接过来,让杜知音照顾着,这样一来,既能增进感情,又能三个人一起过个热闹年。

他觉得这个方法不靠谱,可最终还是同意了。

唯一的意外是正面遇上傅昊,而且是两次。

他知道爱一个人是什么样的感觉,是什么样的表现。一如杜知音那样的,局促、不安,甚至心神涣散,一如傅昊那样的,沉着、理智,过分地平静。

两个人的感情明明还是在的,却再不能走到一起。

他也不知道自己到了这个时候,是存了怎样的心思。只是看到杜知音抱着熟睡的袁筝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微微皱眉的模样,真的很想伸手去抚平她的眉头,然后告诉她,无论伤口多大,总会有愈合的一天,而他,也会一直在她身边,哪怕在她心中他永远只是那个师兄。

(6)

傅日朗感冒发烧进到医院的事情还是传到了傅老太太耳中,马上下了指令,连夜让傅昊把傅日朗送到老傅家照料。

其实是寻常的小病,小孩的抵抗力不够强,天气又持续干冷。放在普通人家,打上几次吊针,又可以活蹦乱跳的了。反而是这样大张旗鼓地把几位老医生半夜从家里拉到老傅家,让人误以为出了什么大状况。

结果一行人围着床铺的架势把四岁的傅日朗给吓哭了。

康肃丽赶忙上前哄着,傅老太太也急着轰人,整个老宅子里乱糟糟的一片。

傅昊觉得烦,一个人走到楼下的偏厅里坐着。

秘书吴楷彬让人沏了热茶,亲自给他送过来。

窗边立着黄花梨屏风,外边稀稀疏疏的光线透过镂空的花字照在那张贵妃榻上。

屏风是傅老爷还在的时候就摆上的,贵妃榻也是。

想想那时他也就十来岁的年纪,家里的孩子多,最容易就是在一起淘气,可他却不,也许是生来性子就静,也可能是从小就没了妈,大多数的空余时间都是在这个屋子里度过的。其实别人都不明白他,说作为一个孩子,太老成了。他并不在乎,只是心里明白傅老爷闲暇的时候最喜欢到这间偏厅里待着,他是打心眼里敬爱傅老爷,所以喜欢这里。

有次傅老爷生病,在家中休养,他觉得终于有时间向傅老爷请教书法,可又担心累坏了傅老爷的身体。扭扭捏捏了好几天,一点小心思还是被傅老爷看出来了,便让人搬了黄花梨的桌子到这间房来,供他书写用。那时正是夏天,太阳一出来,强烈的光线就透过窗户照了进来。傅老爷让人把桌子挪了个方向,然后又添了屏风和贵妃榻。到了下午,太阳移到了别的方向,傅老爷就靠在榻上小憩。

那张桌子早两年不知什么原因开了裂。公务员问要不要处理掉,他正巧在场,便说,放到储藏室。

其实放在储藏室,最后也还是要扔掉的。只是他舍不得,所以觉得哪怕晚一天失去也是好的。

吴楷彬见傅昊一个劲儿地发怔,以为他是在寻思什么重要的事情,刚转身想离开,又听到他问:“几点了?”

吴楷彬看了看手表,告诉他:“刚刚过一点。”

他点了点头。

吴楷彬试着问:“要不要给您准备房间休息?”

他仿佛没听见,只抬头看吴楷彬,问:“有烟么?”

吴楷彬一怔,摇头,又说:“我去给您找找。”

一找便找来了十几种。这家里没有人抽烟,大约是待客用的。

他随手拿了包,开封,然后抽出一根。

吴楷彬给他打火,他没让,自己拿过打火机。

点烟、吞云吐雾的动作流畅到让吴楷彬瞠目结舌。跟了他三年,竟然不知道自己的顶头上司是个抽烟的好手。

一根烟燃尽,傅昊也就只抽了两三口,可每一口都很深,深深吸进肺里,然后默默从鼻腔里喷出来。

他第一次抽烟是大四毕业的时候。

在宿舍楼天台,和三五个哥们谈论起未来要走的路。

学校是全国有名的高校,专业也是极其抢手的,他们的未来,想想就是一条康庄大道。

可偏偏有人无限的伤感,大喊大叫地表示不想毕业。然后又有人从兜里掏出一包三五的香烟来。

一人一根。

那是一种燃烧青春的味道,还夹杂着一丝青涩。

其实最不想毕业的是他,最不想离开上海的也是他。可那天晚上他除了偶尔笑一笑,偶尔讲几句冷笑话就再没有发表别的感慨。不是没有,而是早早地把它们都藏在了心底,这是习惯,不好的习惯。

后来很长一段时间他都没有再抽过烟。

傅远不喜欢,傅家上上下下都不喜欢。

再后来之所以重新给自己点上烟,是因为和杜知音离婚。

直到很久很久以后,他依然觉得,遇上杜知音,是他人生最大的意外。

那年他和领导去杭州相关部门参观践学。

空出了两天时间,他便脱离了大队,一个人跑到西湖玩。

也许这辈子他再也不会遇到一个女孩自己淋了一身湿还十分坦然的和他谈天说地,莲叶荷花漫天漫地地开,也悄悄开进了他心里。最后,他们约好第二天再碰面,一起去灵隐寺喝茶,她突地笑嘻嘻说:“你的名字我都不知道呢!怎么能和一个陌生人去喝茶呢?”

他一怔,才发现忘了自我介绍,他说:“我叫傅昊,‘昊天不平’的‘昊’。”

她说:“我叫杜知音。‘苏老堤边玉一林,六桥风月是知音’的那个‘知音’。”

他记牢了她的名字,可第二天单位的一把手让人给掀了底,这样的情况,他虽然起不到什么大作用,也得赶着回去。

他那时觉得可惜,还只是觉得可惜而已。

如果后来没有在大马路上重遇,可能这可惜的感觉也会被渐渐遗忘。

只是命运的曲线,不是自己能描绘的来的。

坐在路灯下,他听着她抱怨遇到的不公,听着她谈论着她的梦想,那样肆意的感情,也感染到了他。

他找人打通了关系,让她进到了她想要进的那家公司。她给他打电话,说着这个好消息的时候,他第一次觉得自己的身份除了能带给别人快乐之外,也能愉悦自己的心情。

他接受她的邀请,到学校附近吃饭。可同一天晚上,傅老太太给他安排了一场相亲。他在傅老太太的注目之下穿上了西装。

他觉得不快乐,坐在车里看着暴雨不停冲刷着玻璃窗,终于改变了方向。

他想他这样西装笔挺的模样大概是吓到杜知音了,她仿佛是有些懊恼的,说自己还是个穷学生,只能请他吃饺子。

其实他并不介意吃什么样的东西,最重要的是和谁一起吃。

他永远都记得她吃饺子的模样,大口大口的,看着就让人的胃口也跟着好起来。后来家里煮了人参乌鸡汤,阿姨端到她面前,她的动作却是小心翼翼的,很小口很小口地往嘴里送,像是毒药。

其实他们之间的问题从一开始就是一道可以假装看不见却不可能不存在的鸿沟。和家里对抗的时候,二表弟汪一俊问他有没有考虑过这么做可能会产生的后果。

那大约是他这辈子唯一一次头脑发昏,可说出来的话却又如此地清晰明白,他说:“以后的结果很难说,可我要是就此放弃的话,我肯定会后悔一辈子。”

(7)

一个人全部的爱,能不能保另一个人的周全?

傅昊后来才明白,答案是否定的。

因为爱太沉重,会折断她赖以飞翔和生存的翅膀。

其实杜知音的表现真的很好。

傅老太太要求她结婚之后专心在家相夫教子,她毫不犹豫就把工作给辞了,每天在家陪着长辈聊聊天,养养花,练练厨艺。其实他知道,她还那样年轻,向往自由,向往外边色彩斑斓的世界。

傅老太太要求她每个月只准回一次杜家,每次不准超过三个小时,她绝不会在两小时四十分钟后回来。其实他知道,她是家中独女,是爸爸妈妈唯一的贴心小棉袄。

亲戚朋友们聚会,总是有意无意提出一些尖酸的话题,她每每小心翼翼回答,再难堪也笑脸相迎。其实他知道,她最不会就是忍气吞声,经常一个人躲在房间里哭。

他工作总是很忙,没有时间陪她,她就每天乖乖十点钟上床睡觉。其实他知道,她每天都在等他,看到他的车开进院子,才匆匆关掉台灯。却还总是扬着头说,你那么晚才回来,我可不会等你。

那次听到她流产的消息,他正在南宁。

赶回来,已经是第四天了。

她坐在卧室小阳台的竹椅上看书,那会儿刚入夏,她脚下的几盆栀子花开得正好,香气四溢,萦绕在她周身。

他没看打扰她。

还是她发现了他,先是一怔,然后笑了笑,问他:“什么时候回来的?”

“刚回来。”他竟有些慌,慢步走到她身边,又问,“在看什么书?”

她把书名翻给他看,是《Pride and Prejudice》,她笑着说:“前两天我妈妈带给我的,大一时买的,也没过几年,这纸张竟有些泛黄了。”

他心里堵得慌,俯下身子,紧紧抱着她。

她笑了笑,然后轻声说:“对不起。”

其实该说对不起的人是他。可他没有勇气,他怕说了一句对不起之后,会有更多句的对不起要说。

她越来越安静、越来越不快乐,他全部看在眼里,他除了给她更多的爱,再也想不到别的方法可以补偿。

而长久怀不上孩子的事实更成为她处于傅家最大的困境。

她主动提出要去看医生。他不敢告诉她,因为上次的流产,她可能终生不育,也不敢告诉她,因为她过重的心事,也给怀孕蒙上了一层阴影。

他总是一遍一遍地骗她,把身体料理好,总能怀上的。

于是她很听话地喝药。

他这才猛地察觉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她连喝药都变得小心翼翼的了。

最后是汪一俊大胆在他面前说了句:“没有一秒钟是快乐的人,你为什么还非要把她困在你身边?”

他二话没说,狠狠给了汪一俊一拳。

前臼齿都打脱了,是真的下了重力。

他恍然间才明白自己做了什么,紧着送汪一俊去医院。

两兄弟坐在医院走道的椅子上,什么话都不说,光是抽烟。有护士过来让他们把烟掐了,他的火气一下子冲上头顶,吼了声,滚。

他虽然不是什么文质彬彬的斯文人,可说话从来都是极有教养礼貌的,这一吼,连汪一俊都被吓到了,更别说年纪轻轻的护士小姑娘,转身就哭着跑开。

汪一俊想劝点什么,也不知道从何劝起,只干巴巴陪着等时间流逝。

他不是不知道放手对她来说是一种解脱,他只是舍不得,他那样爱她,怎么舍得让她离开自己,带走自己仅剩的一点点快乐?

可该来的总还是会来。

她跟他说离婚的时候,他能明显感觉到自己全身都在颤抖,可他没有做任何的表现,只安安静静上床睡觉。

其实他根本睡不着。却一直闭着眼睛,因为害怕一睁眼,她就会消失不见。

只是他没想到她会那么决绝。

当着傅远的面重提离婚的事情。

他觉得自己快要疯了,可除了躲着她,再也想不到别的解决方法。

她到他办公室来找他,那时他刚开完会,没完没了的计划书和报告充斥着他的大脑,几乎要爆炸。

旧式的暖气片和窗台给人一种奇异的安静,旁边摆了一盆白茶花,开了两三朵,她穿了一身黑色的大衣,长发蜿蜒直下,更显得她身形纤瘦。这情景真像是一幅画,画中的女子哀怨惆怅。

他终于同意离婚。

签字的前一天晚上和汪一俊喝酒。

五十六度的二锅头,一人抱了一瓶。

汪一俊又撞着胆子问他怎么又同意离婚了。

他不回答。只是想起初遇她时的情景,那么美好,真像是一场梦,可梦终归是要醒的。他爱她,他的家庭不爱她;他要娶她,他的家庭给他们设下了重重关卡;他想保护她,他的家庭却让她遍体鳞伤。他不能恨他的家庭,因为他本身就是他们的一部分。他唯一能为她做的就是放她走,让她去寻找真正的自己,让她去寻找无拘无束的快乐。

她嫁进傅家的时候什么都没带,离开傅家的时候也什么都没带走,除了那条项链,他送给她的第一份礼物,在她还不知道他是谁的时候。

他送她回杜家。路上开车开得极慢,他想着她万一反悔了,还有的挽回的。

可她表现得那么平静,和他说话的口气听不出一丝的波澜。他想,这几年,也许她是真的太累了,耗光了所有的爱。

她没让他送她上楼。

他就在楼下看着她一步一步往家的方向走。

他想起傅老爷死的时候,他刚上大学,还在教室上课,突然被叫了出来,然后马上坐飞机回到北京。

只是飞机再快,也还是来不及。

他赶到老傅家,一片人在屋里哭,他傻傻愣在门口动弹不得。

还是二姑姑傅玉晗推了他一把,他才见到躺在床上的傅老爷。

手已经开始发凉了,却还紧紧攥着一个银元。

傅老太太从悲伤中恢复过来,把银元从傅老爷手中拿出来,交给傅昊,告诉他:“这是你爷爷留给你的。”

并不值什么钱,也不是传家宝,只不过是他小时候跟着傅老爷练书法,找宣纸,无意在他房中见到的,铁盒子装的,二十几个。

傅老爷见他对那个有兴趣,便说,只要他好好练字,有一次长进就奖励一个。于是他很努力地练字,并不是为了那个银元,而是想让傅老爷高兴。

那次是他记忆之中第一次掉眼泪,大颗大颗地落在傅老爷的手背上。

而今,看着杜知音渐渐模糊的背影,他第二次掉眼泪,是谁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罢了。

(8)

大年三十那天,傅日朗的烧终于退了下来。又是赶上年关,傅老太太图热闹,就把一家大小都召集到老傅家守岁。一屋子人说说笑笑,倒也热闹。

傅老太太心里还惦记着傅小影,就问傅远:“你闺女已经有两个年在外头了啊!你做父亲的也不惦念着?你不惦记,我这副老骨头还惦记呢!”

傅远忙说:“过两天让她回来一趟。”

傅昊又解释:“范黎绍他爸最近身体不大好,他自己又要忙公司的事情,所以小影在那边帮着照料照料。”

傅老太太又发难:“他们俩也好了两年了,可就是没有什么新动静,好让我悬着一颗心。”

康肃丽连忙抱着傅日朗到傅老太太跟前,笑笑地说:“婚都订了,您还怕出什么岔子啊?他们都是懂事的孩子,不必您这么操心。我说您呐,有空就多逗逗朗朗,好好调教调教他,也就是他的福气了。”

真是点到傅老太太心坎上的好话。

连一贯不大喜欢这个大嫂的汪亦诗都在傅昊面前夸她:“这大嫂吧,就跟《红楼梦》里的凤辣子似的,一张利嘴把老太太哄得乐呵呵的。”

大家已经分了好几拨在谈天,汪一俊见周围没旁人,戳了戳汪亦诗的头:“你一小丫头片子,懂什么呀?你看那书里,有几人是真喜欢王熙凤的?就搁这叨叨!”然后又摆了摆手:“去去去,到一边玩去,别耽误我们俩谈事。”

汪亦诗不信:“就你能有什么正事?整个一黑心的资本家!”

汪一俊做出要打她的样子,她连忙跳开,朝他做了鬼脸,溜到别处玩。

傅昊看着,觉得这画面挺温情的,嘴角浮现出一丝笑意。

汪一俊却抱怨:“二十几岁的人了,还是个小孩子的脾气,不知天高地厚的。”

傅昊笑:“那还不是你给惯的。”

汪一俊又笑了笑,然后说:“杜知音好像知道她现在住的那房子是咱给找的了。”

傅昊扬起眉:“她怎么会知道?”

汪一俊解释:“我前几天在外边吃饭,正巧遇到之前那个屋主,就随便聊了几句。结果被她撞见了。也怪我做贼心虚,立马和屋主主站得远远的。她看了我好一会儿,肯定是起了疑心了。”

傅昊怔了一下,半晌才说:“也许她是在回忆你是谁。”

汪一俊想了想,说:“也有可能。因为她确实没叫出我名字,还是我先叫的她。”

傅昊哦了一声。

汪一俊看不出他的心情如何,只轻轻说:“我叫她大嫂。”

第一次汪一俊叫杜知音大嫂,是在他们结婚前一个月。傅远首肯了他的选择,他欣喜若狂地带着她去见自己最亲的表弟。

汪一俊从小就嘴滑,见了面就倍儿亲热地叫她大嫂。谁知道她笑嘻嘻地朝傅昊表示不满:“我才刚刚过二十二岁生日,怎么就要成别人的大嫂了呢。感觉好老哦!”

真是说不尽的娇柔动人。

事后,汪一俊在傅昊面前夸杜知音,说她就像是夏日里映着水光的荷花,难怪他会第一次忤逆家里的意思。

傅昊就笑他,说他夸女人从来都只是用胸大、屁股圆等词语,没想到这次说出来的话这么文艺。

汪一俊狠狠给他丢白眼,信口就说:“你可得好好保护着你的荷花,别让狂风暴雨给打歪了。”

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

工作人员连离婚的原因都没问,直接在红色的小本上盖了章。重重的一下,狠狠烙在了他的心上。

正好又是下雨天。又到了午饭时间。他问她想到哪里吃饭。她说都可以。

他觉得自己快要迷失在这层层水汽之中,最后终于决定去他们第一次吃饭的饺子馆。

赶上暑假,学生流少,饺子馆关了门。

真是什么都结束了。

他想起她曾经很喜欢的一首歌,有句歌词是:“鸳鸯蝴蝶争不过花开落。”她那时刚和他结婚,和朋友们一起去玩,她找了这首歌来唱。明明还是性子活泼的小女人,却唱出了凄婉的味道。他记得那天,她是真的掉了眼泪,淡淡的两行。那时大概也就是投入了真情实感去演绎歌词,却没人料到一语成谶。

新年的钟声敲响的时候,傅昊想,杜知音应该是不知道那房子是他暗中帮她物色的。如果她知道,以她的性子,大约在这个新年开始之前,就会另觅住处。

那房子,在她搬进去之前,他去看过两次。

并不是新小区,都是差不多五六层高的房子,占地面积不太大,可环境极好。楼前种了银杏树,那时正是秋天,远远望去,金黄的一大片,说不尽的温情。

屋主是个四十来岁的小本生意人,因为经济上周转有些困难,便托人给自己的房子找个卖主。

这消息又七七八八传到了汪一俊那里。他知道傅昊最近在寻房子,可又觉得那房子不够大,也不够新,只随意提了提。傅昊却有兴致,当天就去看了房子,交了钱。

第二天又去买了家具。都是透着雅致古韵的东西,和老杜家如出一辙。

阳台上摆了几盆茶花,已经开始打花骨朵了。他怔怔看了许久,最后还是让人给搬走了。

相似的细枝末节,生怕被杜知音察觉出什么异样。

后来,他也去过那小区几次。

最近的那次还是去年四月,傅小影去温哥华的那个晚上。

他一贯坚强,无论工作还是感情,可最后拥抱傅小影的时候,几乎忍不住落泪。那是和他流着相同血液的妹妹,哪怕从来没有人说过他们长得相像,可在骨子里,他们都是一样的隐忍,隐忍着自己的感情。

那时的心,是真的空空荡荡的,找不到归属。

最后他开车到杜知音住的小区。他每次都把车停在同一个位置。那个位置,他很久以前就在楼上观察过的,无论在哪个房间,都看不到。

他这样小心翼翼,只不过不想让她发觉,他从来都没有放下过她。

可那天晚上,他在车子里静*坐静**了很久很久,直到天已开始微微发亮,吴楷彬给他打电话,通知他早上的会议提前到八点半。

他从车里找出一包时间挺长了的烟,抽出一支,慢慢点上火。他吸进去很慢,吐出来也很慢,最后剩下烟蒂,他打开车窗,撂进旁边的垃圾桶里。然后发动引擎,终于离开。

(9)

袁筝回波士顿的第二天,北京终于迎来了入冬的第一场雪。

白白细细的一层铺在地上,格外地让人想要好好珍惜。

杜知音难得窝在被子里睡懒觉,偏偏又被电话吵醒,还是许久不曾响起过的座机。

她随手拿了毯子披在身上,匆匆跑到客厅接电话。

想也不会是别人,袁江飞一听到她“喂”了一声,便说:“下午几个师兄弟携家眷到你那儿拜年,可能要吃晚饭。”

她觉得惊讶,望了一眼空荡荡的客厅,连颗糖都没有,哪里像是过年。她想着推辞,说:“家里什么都没有准备,我看。”

袁江飞抢了话,说:“你二十分钟后下来,我陪你去买。”

好歹也是几个师兄要求来拜年,她也不好强烈拒绝,只好答应。

简单洗漱一番,从阳台上往楼下一看,袁江飞的车还真在等着了。

他们去了最近的超市,买了很多东西。

最后结账,杜知音想起今天是袁江飞的生日,匆匆忙忙又去买了个蛋糕,回来的时候,袁江飞正俯身在清单上签字。

给钱也不是,说谢谢也不是,她只好说:“这个生日蛋糕还是我请你吃吧。”

袁江飞对她还能记得他的生日表示十分高兴:“那你还欠我一碗面条和一个鸡蛋。”

结果中午就在家吃的面。

其实她结婚之前的手艺实在不怎样,反而是结婚之后空余的时间多了,也肯为了傅昊而花心思跟着赵云翎去学那些。做出来的面条香味都不比外头馆子里的差。

袁江飞大概是没吃早饭,一碗面、两个鸡蛋吃得干干净净。

杜知音怕他撑着了,让他在屋里随便走动走动,好消化。

他打开电视机,音量开得不太大,能听见杜知音在厨房放水洗碗的声音。这样的情景真是好,一切都是自然而然的进行着,唯有骨子里溢出的感情是窸窸窣窣的,怕被发觉,亦或是未见成形。只是这一刻,仿佛连广告都格外地好看。

门铃响,他去开门,朋友们三三五五而来,小屋子一下子变得热闹起来。

没有麻将、扑克,大家就坐在一起胡侃,更多是的遥想青涩的年代,然后无限的感慨。也不知道是谁突然把火点在袁江飞和杜知音身上。说什么,当年丰神俊朗的师兄和俏皮可爱的小师妹,怎么看怎么都该是一对,只可惜当事人不上心,急坏了一群看客。

其实也就是玩笑话,可这样直白地说出来,总会有那么些不自在。

连袁江飞都怔了好一会儿,才忙着笑说:“那也不见你们那会儿给明着提点提点?心里到底还是舍不得就这么看着小师妹和别人好了吧?”

大家笑作一团。

到了晚上吃袁江飞的生日蛋糕的时候,还有人打趣他,说:“这个愿望可得好好许,没准就能成真了。”

他压根没打算插蜡烛,拿了刀就要往蛋糕上切:“三十几岁的人了,还学什么小孩子许愿呐?”

却又好事之人非点了一根蜡烛插在蛋糕上,然后又关了灯,说:“都准备好了,许吧许吧。”

真是赶鸭子上架,他闭了眼,又很快睁开,然后吹灭蜡烛。

这一闹腾就到十点好几。

人都散了,他见屋里乱,就帮着杜知音收拾。又到了十一点。

最后屋里还原成干净的模样,杜知音烧水给他泡了杯茶。

他有些急,一口烫在了舌尖上。

真像个十八九岁的少年,做什么事情都很急切,仿佛是怕来不及。

电视节目依旧是嘻嘻哈哈的逗乐。

袁江飞坐了一会儿,说要走了。

杜知音起身送他。

这样的小房子,走几步就到了门口。

他自己打开门,马上就有冷空气吹进来,头骨的凉。

他往外走了一步,又回过头看她。

她也不年轻了,三十几岁的女人,眼角会有细细的皱纹,皮肤的光泽也不如大街上那些小姑娘来的光鲜,眉眼之间多了几分哀愁,让人忍不住想要伸手抹去。

其实回国之前,易鹏程告诉他上海那边有人很欣赏他,问他想不想到上海发展,他了解了那家公司,所有的条件都不比现在他所享受的差。可是他没答应去,只因为想回北京,找一个光明正大的理由回北京。前些天,易鹏程又过来和他谈这事。前一天他刚刚在医院和杜知音一起遇见过傅昊。他突然之间觉得,可能距离远一些,就不会有那么多的放不下。所以他答应易鹏程考虑考虑。说是考虑,主要还是考虑杜知音会不会和他一起走。在商场上,他从来都是说一不二的果断,可面对她,他连半点的把握都没有。

爱一个人爱到半点把握都没有,这世上,可能也就只有他了。

所以,他仍旧没有开口问她愿不愿意和他一块走,只是轻轻说:“早点休息。”

她仿佛是有些意外,怔了一下才点头,嘱咐他:“注意安全。”

他缓缓把门关上,下了两个台阶,然后坐在楼梯板上。

楼里的照明灯坏了,外边有苍白无力的光线透过镂空的一面墙壁隐隐约约照进来,真是应情应景。

他也不知道自己坐了多久,只是突然听见有开门的声音,然后有一道光亮照在他身上。可是他不敢回头。直到听到她问他:“你坐在这里干什么?”

他微微一动,然后回头。

她背着光,他看不太清她脸上的表情。

他拿捏不准自己的语气,缓缓起身,隔了片刻,才说:“等你。”

她的心莫名往下坠了坠。

她想起很多年前,也才二十来岁的年纪,她时常在他们宿舍楼下等他。其实她并不是真的为了那一碗砂锅粥,她就是喜欢和他在一起,听他说天南地北的事,看他眉飞色舞地描画未来,那种肆意挥洒青春的洒脱也感染到了初出茅庐的她。可惜他不懂,哪怕她等他十次,二十次,他也不懂,他永远只把她当作耍不开、丢不掉的缠人小师妹。

最后他大学毕业,要出国留学。她不愿意他走那么远,可她压根没有不愿意的身份。明佳告诉她,这就是典型的暗恋无果。她是真的难过了好一阵子,上课走神,下课叹气,白天睡不醒,晚上睡不着,连专业课都差点没过。后来连自己都觉得这么堕落下去是不对的,这才重新发奋读书,发奋过好每一天。

有次明佳从香港回北京出差,两人见面,不知怎么又聊到了这段无果的暗恋。那时她已经嫁作他人妇,豪门世家的复杂生活让她每天如临大敌。若不是明佳提起,她都快要把袁江飞遗忘在大平洋的另一边了。

那会儿才觉得,人生最初的暗恋真是一件小事。

后来再见到袁江飞,也很是惊异。

经过岁月的磨砺,她早已不是那个没心没肺的小师妹,而他,也不再是那个洒脱的大师兄。

她不是对情感完全木讷的人,亦看得出他对她的好早已经超过了一般的感情。

刚才送他离开之后,她到阳台取衣服,正巧看见他的车停在光秃秃的树下。

不知怎的,她怔怔看了很久,最后才蓦然发觉他的人已经从这间屋子离开了,可车却在楼下一动也没动。

她想起前些天,易鹏程来找他,意图说服他去上海的时候,她正巧从房间里出来准备到客厅给袁筝拿水果。

她也没听到他们前边都说了些什么,只听到他说,还要考虑考虑,现在还没有把握。

易鹏程有些火气,直接说他是懦夫,连一句话都不敢说。

气氛安静极了,她不敢大喘气,生怕被发现,过了很久,才听到他有些自嘲地笑了笑。她也不明白那到底代表着什么,只是心也跟着莫名沉静下去。

后来,她受邀请和袁江飞父女俩过大年。

在凰庭,他开了一瓶Penfolds Bin 707。

那是傅昊很喜欢的一种酒,他第一次带她去吃西餐,就是用的这种酒。

她本来就不胜酒力,又稍稍多喝了一些,从饭店出来就已经是昏昏沉沉的了。

他和袁筝送她回家。

在路上,她隐隐约约听到袁筝问袁江飞,是不是喜欢杜阿姨,她以为自己听错了,可没过多久,又听到袁江飞告诉袁筝,是的,喜欢了很多年。

她恍然间才明白自己在年少的时光里究竟错过了什么。

而当她终于发现的时候,她的心早已经不复当年了。

她或者应该跟他说,去上海吧,别因为她而放弃更好的选择。可是她看着他的面庞,仍旧是那时的样子,只是更显得消瘦,她突然觉得难过,不明白命运折磨的到底是她,还是他,亦或是每一个人。她又觉得累,很想倒头大睡一觉,仿佛一觉醒来什么都会回到最初的模样。

就这样静静的,静静地过了很久。

她突地听到自己的声音,轻轻柔柔的,像是一片羽毛,落在他心上。

她说:“带我去上海吧。”

(10)

吴楷彬打开办公室房门的时候,傅昊正在休息,整个人微微蜷缩在半旧不新的老式沙发上,难得睡得深,没被惊醒。

吴楷彬小小怔了一会儿,不过想来也是累,这一个会,加上之前准备的时间,几乎有一个月没休息好,再怎么厉害的人物,也该有喘口气的机会。他紧了紧手里的文件,准备退回去,手机却响了,并不是太闹的铃声,他急着从兜里摸出来掐断。

可傅昊还是醒了。眯了眯眼,从沙发上坐起,伸手摸了摸额头,问:“几点了?”

吴楷彬连忙看手表,说:“五点了。”

傅昊低低应了声,见他手里拿了文件,又说:“把东西放我桌上,你回家去吧。这段时间也辛苦了,这个周末好好陪陪家里人。”

吴楷彬却说:“夏局约了晚饭,那边都是能喝的人,我还是陪您一道过去吧。”

傅昊朝他摆手:“你回去吧。几个老朋友聚一聚,又不是去拼酒。”

说不是拼酒,可傅昊心里也明白,喝多肯定是难免的了。

结果路上还塞车,一条长龙夹在霓虹灯之间。夜,无尽的辉煌与璀璨。

自然是迟到,一席人谈笑风生好半天了,他才姗姗赶到。夏正楠头一句就说要罚他的酒,三大杯,一滴不许少。

他答应爽快,姚饶便打趣他,说是开完会了,又上了好提案,喝酒都比平日要爽快。他只是笑,刷刷就往肚里灌了三杯。

最后还不至于喝醉,只不过是真的晕了头了,夏正楠问他有没有带司机,需不需要送他回家。

他摇头,说,就在楼下开间房,休息休息就好。

夏正楠想着他这样回去也确实会打扰了家里人的清梦,便给他开了房,看着他安安稳稳躺在床上,才离开。

谁知道睡到半夜会醒。

猛地睁开眼睛,屋内一片漆黑,不似在家里,总有一点点微微的光亮。他想了一会儿,才回忆起刚刚发生的事情,又重新闭上眼,可再睡不着,光是觉得头晕,天旋地转的。闭着眼也是难受,他索性睁了眼。是熟悉了这样黑暗的环境,他渐渐看得清屋里的摆设。

也不知道脑子里想了些什么,仿佛是空空的,各色的画面也是空白,孤独得可怕。

他终于缓缓从床上坐起,发了一会儿愣,然后把鞋子穿好,摸了摸上衣内口袋,钥匙还在。

坐电梯,一直到车库。

有保安在巡视,见他样子不太清醒,提醒他不要酒后驾车,现在管得严,小心被交警逮住。

他喃喃说了句,逮住才好,说出口又觉得突兀,随意笑了笑。

其实也不可能会被逮住,逮住了也会马上放行,清白工整的档案,怎么允许被描上任何的黑点?

虽是深夜,路上果然还是有交警在尽忠职守,他的车速有些快,至少比平常要快,也许是因为喝了酒。

他觉得车里有些闷,打开了窗,天气还冷,风嗖嗖地吹进来,酒意一下子醒了一大半。倒是许久不曾有过这样的快意了,因为时间总是被安排得满满当当的,可以放肆去做而又不计后果的事情实在少得可怜。

打开音乐,CD里只有一首歌,悠悠吟吟的一句“鸳鸯蝴蝶争不过花开落”,溢满了整个空气。当初找这首歌的时候也是费了力气的,因为没有收录在任何专辑里面,又是有些年头的了,而有些东西就是这样,陈年了的,再想去讨来,总是不易。

终归是进了小区,停在许久不曾停驻的角落。下车的时候才发现不知什么时候,头顶的那边银杏已经不见了,也许是因为树干已经负荷不起了,被修剪掉了。

他在楼下又站了一会儿,又是巡视的保安见他面生,心生怀疑,问他是住哪栋的。

他有些烦,不理会,直接走进小楼,一步一个台阶,最后停在门前。

楼梯间的灯,亮得有些刺眼,他等那灯灭了,才缓缓从口袋里取出钥匙。

他的手有些抖,又没有光亮,倒腾了好一阵子,才听见锁被打开的声音。

大约是有风,门轻轻地被推开,走进一步,是老房子的味道,也是熟悉的味道。

他把门关上,然后打开灯,黄色的旧式吊灯,照亮了一切,一切都是他选的,一切都没有改变,只是杜知音走了。

钥匙也是杜知音请前任屋主交还的,他又从汪一俊那里辗转得到。

那时他刚准备去开会,汪一俊给他打电话,说杜知音走了,还把房子的钥匙留下来。他怔了一小会儿,就真的只是一小会儿,然后告诉汪一俊,他现在要去开会,等开完会再说。

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这么镇定和冷静,天生的亦或是后天养成的。甚至可以做到开会时完全不走神,将言论和观点都发挥到极致完美。就好像这只是一件无关紧要的事情,一个无关紧要的人离开了而已。

一连十天都如此。

最后结束会议,汪一俊忍不住来找他,把钥匙放在他办公桌上,他也只是低低应了一声。

其实他只不过是想假装这件事情没有发生,只不过是想骗骗自己罢了。

可何其得难。

他在沙发上坐了很久,很久。转头的时候才发现阳台的小桌上有一张宣纸不断被风吹起,上面应该有字,点点墨迹。

他起身走到阳台,拿起来看。

纸墨都有些年月了,边角开始泛黄,是冯子振的《西湖梅》。

“苏老堤边玉一林,六桥风月是知音。任他桃李争欢赏,不为繁华易素心。”

他想起杜知音慢慢变得安静之后,也时常练字,可总不许他看,说是写得不好,怕闹笑话。

次数多了,他自觉不去打扰她,偶尔看见,大多也是催人奋进的诗词。

现在想想,他到底还是不够明白她。

他总比别人多一份心思,说白了,就是少年老成。他也很少笑,笑起来反而让人更觉得生分。他甚至不曾在人前落泪。他总以为没有人能明白他,而今才知道,原来她明白,一直都明白。只是风月犹在,而那知音,只怕穷尽一生,也再不能得。

他终于觉得难过,隐忍了多年的泪水夺眶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