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温州新闻网
关于温州轨道交通S1线全面推行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公告
尊敬的乘客:
为进一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税收现代化建设需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广使用电子普通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1号)文件,“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决定自2020年4月1日起,在全省(不含宁波)范围内全面推广使用电子普通发票。电子普通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纸质普通发票相同”。
温州轨道交通S1线全线车站自2022年1月1日起全面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再提供纸质定额发票。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S1线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领取方法:
使用单程票、市民卡、银联卡、互联互通APP乘车码需要报销凭证的乘客,可凭车票在出站前至客服中心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第一步
①向客服中心工作人员索取*票开**二维码,使用微信、支付宝进行扫码。
第二步
②跳转至*票开**界面,发票抬头选择“企业”或“个人/其他”,输入*票开**信息(*为必填项),点击申请*票开**。

第三步
③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票开**信息已确认无误,去*票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会以短信或邮件形式发送。

温馨提醒
1.*票开**二维码有效期为7天。
2.如发票信息填写错误,需要重新开具,可拨打服务热线:0577-89727777。
3.使用温州轨道APP二维码乘车需报销凭证的乘客,可在出站后通过温州轨道APP领取电子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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