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度视证通跨区域的远程取证工作的相关法条进行详细介绍

2020年以来,各地新冠疫情频发,对基层办案产生巨大影响。其中,较多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在无法开展传统问话的情况下,如何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对外地的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及证人等开展问话取证,是摆在执法部门面前的突出难题。 涉及境外、异地,开展讯问、询问等侦查取证工作存在诸多不便,尤其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异地问话取证带来的问题尤为突出。

法度“视证通”基于“互联网+政务”的思想,以远程视频通讯等数字技术为支撑,基于互联网,解决当前社会新形势、新常态下基层执法办案遇见的诸多问题,合规、合法地实现执法办案人员向报案人、受害人、证人等开展跨区域的远程取证工作。

法度“视证通”贴合基层执法业务需求,在安全可靠,满足法律效力要求的前提下,通过远程可视对话、远程示证、文件签字、询问笔录制作、全过程录音录像、视频刻录等功能,实现执法人员与取证对象之间进行远程取证。

相关法条进行详细介绍

01《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三百五十二条 办案地公安机关请求代为讯问、询问、辨认的,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讯问、询问、辨认笔录,交被讯问、询问人和辨认人签名、捺指印后,提供给办案地公安机关。

办案地公安机关可以委托协作地公安机关协助进行远程视频讯问、询问,讯问、询问过程应当全程录音录像。

02检察机关、法院的相关规定

最高检2020年1月30日下发的《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指出,在疫情防控期间应以案卷书面审查为主要方式,尽量不采取当面方式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以及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等,可以采取电话或者视频等方式进行。

《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在看守所建设远程视频讯问室的通知》(法[2012]240号)列明:为提高刑事案件办案质量和效率,节约司法资源,缓解看守所监管工作压力,维护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决定利用法院专网,在看守所内建设远程视频讯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