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观察报消息,2023年2月,江西省赣州市安远县县长李秋平,因涉嫌侵犯一位中央国家机关在安远县挂职锻炼的女干部,日前已被停职。
侵犯这个词,在官方通报官员生活问题中很少见。此次用这个词,引起了网友广泛的兴趣。许多网友对“侵犯”这个词提出疑问,表示不懂:有的问:侵犯?为什么要用这个词?有的说:不懂就问,侵犯是啥意思?有的说,怎么个侵犯法,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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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百度查询,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主要有以下五类:
1、侵犯他人生命权的行为;
2、侵犯他人健康权的行为;
3、侵犯他人身体权的行为;
4、侵犯他人姓名权、名称权的行为;
5、侵犯他人名誉权、荣誉权的行为等。

通过分析,第1种侵犯他人生命权,直接排除,因为2月23日,记者还联系过这位涉嫌被侵犯的女干部。她表示,自己已经离开了安远县,此事现交由组织处理,相信组织会给一个公正的答复。
第2种侵犯他人健康权,也可以排除,一个堂堂的县长,他怎么会侵犯别人的健康权?可能性不大。
同理,第4侵犯他人姓名权、名称权;第5侵犯他人名誉权、荣誉权可能也不大,犯不着,也没必要。
那么,最大的可能就是第3种,李县长侵犯了挂职女干部的身体权。
一般来说,侵犯女性身体权,性侵犯比较常见,又可细分为几类:
1、*力暴**型性侵犯。是指使用*力暴**和野蛮的手段,如携带凶器威胁、劫持受害者,或以*力暴**威胁加之言语恐吓,从而对女性实施强奸、猥亵等。
2、胁迫型性侵犯。是指利用自己的权势、地位、职务之便,对有求于自己的受害人加以利诱或威胁,从而强迫受害人与其发生非*力暴**型的*行为性**。
3、社交型性侵犯。是指在自己的生活圈子里发生的性侵犯,与受害人约会的大多是熟人、同学、同乡、甚至是男朋友。社交型性侵犯又被称“熟人强奸”、“交性强奸”、“沉默强奸”、“酒后强奸”等等。受害人身心受到伤害以后,往往出于各种考虑而不敢加以揭发。
4、诱惑型性侵犯。是指利用受害人追求享乐、贪图钱财的心理、诱惑受害人而使其受到的性侵犯。
5、滋扰型性侵犯。是指利用靠近女性的机会,有意识地接触女生的胸部,摸捏其躯体和大腿等处;暴露生殖器等变态式性滋扰;向女性寻衅滋事,无理纠缠,用污言秽语进行挑逗或者做出下流举动对女生进行*戏调**,*辱侮**等。
从涉嫌被侵犯女干部的话语:“此事现交由组织处理,相信组织会给一个公正的答复。”只要一个公正的答复,说明事情不算严重。
我斗胆分析,县长侵犯挂职女干部,大概率是第5类:即滋扰型性侵犯,县长应该是对女干部实施了该类列举里面的一项或其中几项行为。

你认为会是哪种侵犯呢?
让我们拭目以待官方调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