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性绩效工资增量是年底绩效吗 (奖励性绩效工资如何给教师发放)

教师绩效工资按年发,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流程

教师绩效工资按年发,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流程

我2月20日发布的一篇文章《这样的分配让奖励性绩效工资向一线教师倾斜的规定成为了一纸空文》引发了老师们的广泛关注和热议,老师们纷纷就截图信息所反映出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悬殊的结果表达了自己的愤慨,从老师们的留言评论来看,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严重不公已是各地存在的普遍现象。

为了激发义务教育教师从教积极性,真正实现多劳多得以及达到奖勤罚懒的激励作用,更是为了提高义务教育教师的工资待遇,国家层面从2009年起实施了绩效工资制度,至今已有十四年了。除了还有少数省份没有按规定和要求执行之外,十四年来伴随着绩效工资的逐年实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不公问题一直存在。

绩效工资被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占比70%)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占比30%)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打入教师个人账户,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教师个人学期或学年考核结果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都是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方案,国家层面是要求向一线教师倾斜,问题就出现在倾斜的方向有了很大的偏差。

各地分配方案基本上都是倾斜于学校的行政领导和中层干部以及部分后勤人员,结果让满工作量甚至超工作量的一线教师领到手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远不及非一线教师,与学校的行政领导有数倍差距,这就严重挫伤了一线教师的积极性,违背了绩效工资实施的初衷,更是让老师们原本可以提高的待遇却出现了严重的缩水。

昨天看到有位河北的初中老师发布的信息(如上图所示),说希望国家把绩效工资如实发给教师个人,别经学校领导的手了,一经领导的手,老师们的绩效工资,就算是一线满工作量且教学成绩优异的老师的绩效工资也得被剥去三分之一。这位老师所说的就是由学校制定分配方案将财政下拨的这笔奖励性资金按照考核结果发放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本应向一线教师倾斜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却因分配的倾斜偏差导致多劳少得,完全偏离了激发教师从教积极性和提高教师工资待遇的这两大初衷,既然如此,那最好的解决方法就是取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二次分配,正如这位老师所说,将奖励性绩效工资连同基础性绩效工资一起全额发放给教师个人。如果真要激励,就像有些地方那样,实行绩效增量,根据教师个人的考核结果直接打入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