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中国历史上的突厥人与自称突厥后裔的土耳其人,根本不是一个民族,其宗教信仰也是不同的:中国的突厥人先后受到过佛教、摩尼教和景教的影响,但各部落实际奉行的大多是萨满教。可是外国的突厥人就不是这样的了,他们都信仰的是伊斯兰教。

据说,世界各国划分民族有这样4个标准:共同的语言、共同的地域、共同的经济生活、共同的心理。但实际操作中,这个标准是被“软化”了的,就是说达不到这4个标准也都被划成了一个民族。我们没有办法评价这种操作的好坏,因为很多情事都是相对而言,无所谓好坏,只记得现代中国伊斯兰教史学家、教育工作者金吉堂在强调一个民族之构成时,声称其“必须具备血统、生活、语言、宗教、风俗习惯之五种要素”。但这个好像也没道理,比方说中国汉族的宗教五花八门,有些人甚至还不信教,你就不能把他们划分为很多个民族;再比如习俗,中国这么大一个国家,东西南北风俗习惯多了去了,你也不能说他们就不是一个民族;如此等等。而若把这五种要素叠加在一起,去“套”一个民族,那么只有一种结果,即是很多本来是一个民族的民族都被“套”得不成一个民族了,好像也没有道理。
那么,这个事情就有些难了——这个世界上到底谁和谁是一个民族呢?也许,只能把那些所谓的“标准”更加地软化,简单到两条:一、有着相同的历史来源并且有一定的血缘;二、一定要有着相同的文化信仰,而不单纯是宗教信仰。有这两条,基本上就可以划定一个民族了。

泛突厥主义,产生于19世纪80年代,先在欧洲东部地区沙皇俄国克里米亚、伏尔加河沿岸、阿塞拜疆的鞑靼人中找到适宜生长的沃土,而后扩展于土耳其人、哈萨克人、吉尔吉斯人和乌兹别克人和其他突厥民族,他们曾经都是突厥帝国的一部分。当下,在这个问题上折腾得较猛的可能要算土耳其一些所谓的学者,这个,我们在以前的文章里说过,即:这些学者公开宣称中国北方很多少数民族都是其祖宗,都与土耳其人是一家人。概念是以“突厥族”的形式出现的,我们现在就从历史的角度客观地说说“突厥族”是个什么概念。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在中国的历史上从来就没出现过什么“突厥族”,所谓突厥实际上是一个活跃于蒙古高原和中亚地区的民族集团统称。之所以说它是一个民族集团,有两层意思:一、它是一个政权;二、其内部有很多个不同的民族。

关于突厥起源,有一说是这样的:突厥本是匈奴的一支,后被邻国所灭,当时有一个10岁的小男孩,士兵见他年小,没忍心杀死他,便将他砍去双脚扔到荒草中。后来,小孩被一只母狼救去,长大以后与狼结合,邻国国王听说这小孩已长大,怕有后患,便派人将他杀了,杀他的人,见他身旁有一条狼,也想一起杀掉,狼逃跑了,逃到高昌北边的山洞里。在那个山洞里,狼生下10个小男孩,他们逐渐长大成人,各自成家,繁衍后代。其中一支,生活在阿尔泰山一带,阿尔泰山形似作战时的头盔,当地人称其为突厥,所以他们就以突厥为族号了。
狼生10个小男孩这个事儿我们不能信,但突厥内部构成却是复杂的,据《隋书·铁勒传》记载:独洛河(今蒙古国上拉河)北有仆骨、同罗、韦统(即回纥)、拔也古、覆罗等铁勒的大部落,其首领都有“俟斤”称号;另外还有蒙陈、吐如纥、斯结、浑、斛薛等铁勒“诸姓”部落。这些人虽在一起组合成了一个政权,叫突厥汗国,但这些人一定不是一个民族,所以,就不存在“突厥族”这个说法。

那时候当然不存在轮流执政这个说法,挑头的那一支人就成了汗或者说是王,即为阿史那氏。阿史那为突厥统治集团的家族的姓氏,意为 “高贵的狼”或“贵族狼”,也具有 “蓝色” 之意,因此阿史那部也被称为 “蓝突厥”,蓝色并不是指其家族有蓝色的眼睛,而是指草原最高天神 “长生天 (腾格里)”,象征对突厥的最高统治权。很显然地,为了维护所谓的血统纯正以及统治权力,这个家族根本就没有把其他突厥汗国的成员看成突厥人,因而主要与主要与阿史德氏联姻,觉得其他突厥汗国的成员没有他们的血统,说白了,就是其他突厥汗国的成员并不是突厥人,而一个家族是不可以称为族的。
问题后来也出现在了这里:581年杨坚代周,建立隋朝,停止向突厥的岁贡。突厥趁隋朝立足未稳,从甘肃一带向隋朝发起大举进攻,隋文帝不得不发兵抵御,并修筑长城。同时,东突厥沙钵略可汗即位,西突厥达头可汗拒绝承认沙钵略可汗名义上的宗主地位,583年东西突厥正式分裂并内战。起内讧了,一个不承认另一个了。后来,曾经作为一度作为突厥汗国的臣属或者是成员的回鹘,与薛延陀、唐结成了反突厥联盟,于公元630年一同灭了东突厥。此后,回纥又联合唐军灭掉了薛延陀。回纥首领吐迷度建立回纥汗国,对内自称可汗,对外则接受了唐朝的封号怀化大将军兼瀚海都督,承认是唐朝的部属。回纥对帮助其复仇的大唐感恩戴德,敬称唐太宗为“天可汗”,殷勤朝贡。回纥使者缅伯高向唐太宗进贡天鹅,结果一不小心让天鹅飞走,只剩下一片鹅毛,演绎了“千里送鹅毛”的千古佳话。

需要强调的是:这个回纥人就是我们今天维吾尔与甘肃裕固族的祖先,他们与突厥的统治集团阿史那氏是仇敌。
道理在这里已经很明显:有着不同来源的多个人群组成了一个汗国,又因为各自的文化和利益等等方面的因素最终分崩离析了,灭亡了。政权不存在了,大家谁还是谁,突厥这个词也自然而然就从中国的历史上消失了。而自认为是“贵族狼”的阿史那部或者家族都被融入中国其他民族了。
到这儿有人当然会问:不是消失了吗?怎么现在又冒出来了呢?这就需要从土耳其人的祖先那里说起。

今天,土耳其的主体民族毫无疑问是土耳其人,另有部分分布在希腊、保加利亚、南斯拉夫、阿尔巴尼亚以及西欧等国家和地区,属欧罗巴人种地中海类型。但在这个混合的群体里确有一部分人系西突厥的混血后裔,即7世纪西突厥灭于唐后,其中乌古斯部塞尔柱人自中亚迁至西亚、欧洲,同当地波斯人结合。
具体的历史是这样的:所谓的突厥人最早进入西亚是被阿拉伯人买来当雇佣兵的奴隶,但在八世纪开始,随着突厥汗国被中国和回鹘人打垮后,进入中亚,在接受了伊斯兰教后,所谓的突厥人开始大量成部落的向西亚进军,阿拉伯人和波斯人的国土成了所谓的突厥人的走廊。到十世纪以后,塞尔柱人建立了自己的帝国,控制了西亚。塞尔柱人中的一部分后来成为一部分土耳其人的祖先,或者说是早先的塞尔柱人和后来的奥斯曼人共同成了土耳其人的祖先。

需要强调的是,我们为什么要在这里用“所谓的突厥人”这样的概念呢?即是这些突厥汗国曾经的部落并非严格意义的突厥人,而是突厥的别种乌古斯人,是突厥人的眼中的下等部落。也就是说是曾经的突厥汗国的成员而已,他们与自命为高贵纯正突厥汗国统治者阿史那家族不可同日而语,或者,更直接地说就不是一回事。但是,他们却站出来,硬要说自己是突厥,用中国人的话说就是八竿子打不着那类,但人家自身却非常坚定。
怎么办呢?这个事儿不禁让人想起中国民间传说的这样一个故事:即有人当了皇帝,其他人对他有些不服气,想找一些事儿给他。于是,那些人便找了一个年轻人,让年轻人去皇宫门前骂,说是皇帝是个忘恩负义之人,做了皇帝就不认儿子。年轻人天天骂,皇帝想要把年轻人给杀了,但大臣们说这不能啊,要是真杀了他,就刚好上了人家的圈套,如今的要务是让这个年轻人亲口说出他是受人指使的,不是你儿。这可把皇帝难坏了,仿佛给钱送物,好好招待什么的都没用,怎么办呢?某天,终于有人给皇帝出了个主意,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年轻人你不是要认老子吗?那我就给你,不但给爹,还给妈。事情就这样定了下来,出主意的大臣在街上找了一对讨饭的老夫妻,带着讨饭的工具来了。年轻人正骂着,忽然就被老夫妻抽了一棍子,老夫妻一口一个“我的娃”、“我的儿啊”地把骂皇帝的年轻人给弄得晕头转向。年轻人说:“我哪有这么个爹妈呢,我的爹妈不是这样的啊!”老夫妻说:“你个忘恩负义的东西,还没认皇帝做成爹呢,咋就不认我们了呢!”一场闹剧就这样被平息了下来,年轻人在老夫妻的“攻击”下落荒而逃。
这个故事最容易让人联想到中国的那句老话:秀才遇见兵,有理说不清。它实际上告诉了我们这样一个简单的道理,什么人在闹事就得让他的同类去平息。

所以,泛突厥主义这个事儿,我们还得用“突厥”来对付它,有个史实和事实是:在中国历史上,突厥人先后受到过佛教、摩尼教和景教的影响,但各部落实际奉行的大多是萨满教。可是外国的突厥人就不是这样的了,他们都信仰的是伊斯兰教。10世纪时,当所谓的突厥人由中亚往西迁徙时,遇到了信仰伊斯兰教的阿拉伯人。伊斯兰教对他们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影响,几乎所有的所谓的突厥人都皈依了新的信仰,并在伊斯兰教的历史上扮演了主要角色。这就是我们说是判别一群人是不是一个民族的第二点,即一定要有着相同的文化信仰,虽然仅仅只是宗教信仰,但已经足够。(文/路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