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岳飞,字鹏举,北宋崇宁二年二月十五日(公元1103年3月24日)生于相州汤阴县永和乡(今河南省汤阴县程岗村)。绍兴十年(1140年)夏,金人撕毁和约南侵,岳飞等人奋起抗战,所部岳家军神勇无比,令南下金兵闻风丧胆。岳家军先后大破金兵于蔡州、陈州、颍州、郑州、西京、嵩州、许州、孟州、卫州、怀州、郾城、颍昌府等地,并取得朱仙镇大捷。威振敌胆。金军统帅金兀术叹呼"撼山易、撼岳家军难!" 正当岳飞所向披靡,抗金取得节节胜利之际,南宋朝廷于绍兴十年七月十七日连下十二道金牌, 强令岳飞班师。绍兴十一年(1141年)四月二十四日, 秦桧为剪除和谈障碍,指使万俟卨上章诬篾岳飞"谋反",收买岳飞部将王俊作*证假**,做实此案。十月将岳飞父子和部将张宪关进杭州大理寺监狱。绍兴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1142年1月28日),南宋朝廷以"莫须有"的谋反罪名,将岳飞父子和张宪诬害。

相传其写有蜀汉诸葛亮《出师表》书法作品,做有《满江红》一词。全词如下:
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驾长车, 踏破贺兰山缺,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 。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按 :词中加黑的词句颇犯忌讳。如果此词确为其所做,亦是其得祸原由之一。理由如下:以下两段文字选自宋代司马光的史学名著《资治通鉴》。注意黑体字, 韩威 是西汉外戚、篡权者王莽的校尉。 周智光 是唐代宗时期藩镇割据的华州刺史。岳飞说出与他们意思极近的话。怎能不引起 南宋朝廷 的猜忌。笔者翻过《资治通鉴》多遍,历史上再没有人说过类似的话。
第一段:
汉纪二十九〔起屠维大荒落(己巳),尽阏逢阉茂(甲戌),凡六年《王莽中》
天凤元年〔(甲戌、公元14年)
⑦缘边大饥,人相食。谏大夫如普行边兵还,言「军士久屯寒苦,边郡无以相赡。今单于新和,宜因是罢兵。」校尉 韩威 进曰:「以新室之威而吞胡虏,无异口中蚤虱。臣愿得勇敢之士五千人,不赍斗粮, 饥食虏肉,渴饮其血 , 可以横行! 」莽壮其言,以威为将军。然采普言,征还诸将在边者,免陈钦等十八人,又罢四关镇都尉诸屯兵。〔莽置四关,各有镇都尉,领屯兵。〕
第二段
唐纪四十〔起旃蒙大荒落(乙巳)闰月,尽昭阳赤奋若(癸丑),凡八年有奇。〕《代宗睿文孝武皇帝中之上》
大历元年〔(丙午,公元766年)是年十一月,方改元。〕
17十二月,癸卯, 周智光 杀陕州监军张志斌。〔斌,音彬。〕智光素与陕州刺史皇甫温不协,志斌入奏事,智光馆之,〔自陕州入奏事,道过华州。馆,古玩翻。〕志斌责其部下不肃,智光恕曰:「仆固怀恩不反,正由汝辈激之。我亦不反,今日为汝反矣!」〔为,于伪翻。〕叱下斩之,脔食其肉。〔史照曰:脔切其肉以食也。〕朝士举选人,畏智光之暴,多自同州窃过,〔选,须绢翻。〕智光遣将将兵邀之于路,死者甚众。〔将,即亮翻。〕戊申,诏加智光检校左仆射,遣中使余元仙持告身授之。智光慢骂曰:「智光有大功于天下国家,不与平章事而与仆射!且同、华地狭,不足展材,若益以陕、虢、商、鄜、坊五州,庶犹可耳。」因历数大臣过失,〔数,所具翻。〕且曰:「 此去长安百八十里,智光夜眠不敢舒足,恐踏破长安城,至于挟天子令诸侯,惟周智光能之。 」元仙股栗。郭子仪屡请讨智光,上不许。

明末清初思想家王夫之在《宋论》中对秦桧有更深入的论述,摘录如下。
高宗 十四
第三小节
秦桧*政专**之暮年,大起刑狱,将尽杀张、赵、胡、洪诸公,逮及宗室。当斯时也,诸公窜处遐方,不得复进一议,论和议之非,于桧无忤也。和已成,诸将之兵已解,桧总百揆,膺世禄,其所欲者无不遂也。桧死,而高宗忽释赵汾,召还迁客,则桧之深惎诸公,非必逢君也。桧之诛逐异己,不欲慭留一人者,岂仅快一时之忿忮哉?遍置其*党**于要津,而不使宋有一亲臣之可倚,骨鲠已空,发蒙振落者疾起而收之,桧之厚植其势者,势无不成也。高宗之年已耄矣,普安拔自疏远,未正嫡嗣之名;一旦宫车晏驾,桧犹不死,则将拔非所立之冲幼暂立之,旋起夺之;外有女直以为援引,内有群奸以为佐命,赵氏宗祊,且在其心目之中,易于掇芥。桧之志,岂待吹求而始见哉?
第五小节
呜呼!宋之猜防其臣也,甚矣!鉴陈桥之已事,惩五代之前车,有功者必抑,有权者必夺;即至高宗,微弱已极,犹畏其臣之强盛,横加锓削。乃桧以文墨起家,孤身远至,自可信其无他。而罅从中决,成巨浸以滔天,成乎萧衍、杨坚之势。高宗藏刃靴中,思与争死,而莫能自振,固非前此所能逆睹。则欲辨霜冰于早,亦奚辨而可哉?
第七小节 专论秦桧的可怕。
其被囚而北也,与何樐、孙傅、司马朴同系,而独不见杀;其羁于女直也,与洪皓、朱弁同留,而不与同拘;其脱身以返也,保有其妻孥,而尽室以安归;则其狎凶狠之骄虏,使帖然听己之徜徉者,可畏也。
张浚、赵鼎、李纲、胡寅皆高宗患难之君臣,屡退屡进,而莫能相舍;朝野兵民众望所归,而共倚其成;桧一得志,而屏息窜逐,莫敢与争者,可畏也。
岳侯所收群盗,力战中原,将士乐为之死,而削之、斥之、囚之、杀之,曾莫有敢为之鸣控者,可畏也。
韩世忠抚数万之众,脱高宗于幽絷,上得君心,下孚群望;而独于桧不能一词相拒,俯首解兵,苟以自全者,可畏也。
张俊位望最隆,与桧合谋,夷岳氏之族,思得其兵,而桧转盼相违,夺兵去位,曾不能以夙约责桧,而帖耳伏从,尤可畏也。
挟此数可畏之才,欲为则为之,为之甫成而又进为之;力甚鸷,机甚巧,其锐往而无定情也甚狡,其执持扼要而操以必得也甚坚;则不必久怀篡夺之心,乘乎可篡而篡焉,复何所戢而中止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