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者|杨俊丽:用坚守和责任书写检察青春

执法者|杨俊丽:用坚守和责任书写检察青春

她,怀揣对法律的敬畏,以惊人的学习力和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检察事业;她,用心血和汗水书写检察官的责任与担当,独立办案600多件;她,始终牢记为民服务宗旨,恪守检察官职业道德,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不平凡的成绩。她,就是2021年河北省“最美政法干警”提名奖获得者——博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俊丽。

执着源于热爱

执法者|杨俊丽:用坚守和责任书写检察青春

2005年,杨俊丽参加了河北省检察机关的统一招录考试,成为博野县检察院的一名干警,到检察院后,她被分配到公诉科,从书记员到助检员、检察员、员额检察官,一干就是十几年。公诉部门是检察系统业务性最强、涉及面最广的业务部门,她在学习中成长、在成长中学习,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学习检察业务知识,反复揣摩各种法律术语,仔细理解每一条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向有办案经验的老同志求教,不断提高惩治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业务能力。

杨俊丽办理陈某某等人恶势力犯罪案件时,面对被告席上7名被告人和8名辩护律师,她难免心理紧张。“胸前的检徽给了我莫大的勇气,旁听席上深受恶势力伤害的村民让我坚定了信心。”杨俊丽很快平静下来,沉着应对。庭审持续整整一天,她的公诉意见全部被采纳,法院按起诉书指控进行了判决。

坚守检察为民宗旨

执法者|杨俊丽:用坚守和责任书写检察青春

“检察官是维护公平正义的使者,所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会影响到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的一生,不能纯粹以法条来衡量。”杨俊丽说道。在办理博野县某橡胶机带公司等11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过程中,因涉案民营企业较多,如果对涉案企业负责人适用羁押刑,企业经营将受到重创。为此,杨俊丽多次到企业实地考察、查阅档案、听取员工意见,开展释法说理。在她的努力下,11家企业的负责人认罪服法,主动补缴了税金和滞纳金。在充分进行社会调查评估的基础上,她提出对11家企业主要负责人适用缓刑的建议,并与公安、法院沟通协作,以简易程序为基础,采用“十个集中”办案模式,实现办案时限增档提速,在未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及时办结案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该案被评为河北省检察机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精品案例。

执法者|杨俊丽:用坚守和责任书写检察青春

2016年,杨俊丽被任命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科长。为了尽快适应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需要,她积极参加培训和学习,考取了国家心理咨询师二级证书,建立了心理疏导室,帮助多名涉案未成年人打开心结,重新回归社会。“看着一个个迷茫少年走出阴霾,就是未检工作的重大意义。”杨俊丽体会深刻。为了落实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制度,让未成年人在案件中感受到温情,她参与策划建立博野县首个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实行涉案未成年人教育、观护、帮教“一站式”办案模式,带领干警到乡村、社区、学校开展30余场法治讲座,并在疫情期间开通网上法治课堂,实现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线上线下全覆盖,博野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得到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县政府的肯定,被评为“保定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保定市青少年维权岗”,并申报了省级青少年维权岗,杨俊丽荣获“保定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和“保定市三八红旗手”称号。

用奋斗书写美丽青春

2020年,杨俊丽被任命为博野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先后分管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无论是作为一名普通干警还是院领导,杨俊丽始终坚守自己的初心,把每一件小事做好做精做细,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先后被评为省、市级检察机关先进个人,获河北省2021年“最美政法干警”提名奖,两次被保定市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获“保定市检察机关最美检察人”“保定市十佳公诉人”称号,她主要负责办理的肖某等人涉黑案件被评为河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典型案件,带头办理的督促整治水源热泵井违法违规取用地下水行政公益诉讼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为民办实事、破解老大难”公益诉讼质量提升年优秀案例。作为一名新时代的检察官,杨俊丽用坚守和责任书写着奋斗不息的检察青春。

来源:博野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