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科技创新专项规划 (卫生健康领域科技创新)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研发基础条件和运行机制良好,能为完成项目任务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承诺为项目实施提供条件和经费支持。鼓励多单位整合优势科技资源,共同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及申报单位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医学伦理、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

(三)项目负责人应熟悉本领域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具有本领域的工作经验,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具有高级职称,年龄原则上在57岁以下(含57岁,以2024年1月1日计);政府公务员、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四)原则上不受理存在到期未验收或已有在研市卫生健康科技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申报。

(五)项目负责人在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个项目。

(六)原则上不受理存在两项及以上在研或到期未验收重大项目的单位申报。

(七)各申报单位和项目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指南》的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项目的组织申报和审查推荐工作。

(八)项目研究周期统一从2024年1月1日起计算。

二、申报材料

(一)必须提供的申报材料

1.《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项目申报书》。

2.《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可以提供的申报材料

1.关于项目进展的证明文件:如技术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行业准入证以及用户使用报告等复印件;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产品,须附相关主管单位出具的批准证明复印件。

2.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授权证书(须附专利权利要求书)、专利受理通知书、软件登记证书、新药证书、临床批件、产权使用授权书、产权使用认可书、技术合同等复印件。

3.与项目和申报单位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如列入国家、省科技计划的有关批准文件、奖励证明等。

4.其它相关材料。

三、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

本次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星期一)至7月12日(星期三)下午17:00。逾期不予受理。

各级推荐单位(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9日(星期三)下午17:00。

项目书面材料(一式八份)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4日(星期一)。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受理地点:广州市西华路534、536号103室广州市卫生健康技术鉴定和人才评价中心,联系人:王蕾、周洪刚,联系电话: 81303278。

具体申报详见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度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重大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长者易用专区-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gz.gov.cn)

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广州市医药卫生科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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