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偷***税漏**近几年不是啥新鲜事了,从之前的刘晓庆,到后来的范冰冰和郑爽,而最近上热搜的要数带货主播薇娅了,薇娅因为*税偷**被杭州税务机关罚了13.41亿元。这个数字只是薇娅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因为*税逃**7.03亿元而被要求补缴的税款加滞纳金加罚款,可以想象带货主播薇娅有多能赚钱。关于薇娅能够火的原因,就是因为如今短视频和直播行业的崛起。人们将经商和直播相结合,直播带货。薇娅爆红后,一经直播,直播间的东西都会很快售空,后来成为了带货界的一姐。

提起一姐,人们一下就能联想到之前娱乐圈一姐的范冰冰,她的吸金能力可谓是一流,2018年税务部门认定了范冰冰取得高额收入后未能及时缴纳税款,采取了*税偷***税漏**的方法逃避义务的事实。最后决定范冰冰所需补缴的税款,滞纳金以及罚款加在一起超过8个亿。8亿是天价,但相对片酬这罚的算不算多?

时间倒回二十年前,也是当时的当红明星刘晓庆,在2002年7月份在观众视野里突然消失了,因为涉嫌*税偷***税漏**的她被依法逮捕了,偷*税逃**款1400多万外加滞纳金500多万元,后来不仅交了罚款还在秦城监狱坐了422天的牢,直到获得姜文的帮助被取保候审。*税偷***税漏**可以简单的理解为,纳税人使用非法手段,刻意降低自己应承担的纳税义务。但问题来了,为什么刘晓庆比范冰冰的金额少,而刘晓庆却因此还坐牢?合理与否另当别论,但范冰冰通过“阴阳合同”偷逃片酬的税款,名下的企业*税偷***税漏**,涉嫌违法的金额这么多,为什么只罚不判?

范冰冰和刘晓庆*税偷**的区别主要是在当时的法律和现在的法律规定有所不同。当时刘晓庆*税偷**采用的是1997年的刑法,犯的具体罪名是巜刑法》第201条*税偷**罪,*税偷**罪的行为人必须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也就是同时接受行政处罚和刑罚。而范冰冰*税偷**时,这个“*税偷**罪”已取消,此时法律条文已经修改为,如果是初次*税逃**,税务机关会对纳税人或义务纳税人进行税务行政处罚及补缴税款纳税滞纳金就行了。国家税务局追究机关相关人员未依法履职的责任,年底前主动补缴税款的免于行政处罚,拒不纠正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法律是公正的,国家法律规定初次*税偷**万一被发现可以补缴税款,不属于偷,首次补缴可以免罪不属于违法行为。所以范冰冰、薇娅也算是幸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