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研究资讯(2022.01.04-2022.01.09)

新规动态

01 国家网信办就《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为了进一步规范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2016年8月1日正式施行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行了修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20日。

《规定》主要对应用程序提供者和应用程序分发平台作出一系列的规定:应用程序提供者和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当履行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信息内容安全管理、信息内容生态治理、网络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管理制度,确保信息内容安全,营造良好网络生态,强化用户权益保护。除此之外,《规定》还强调应用程序提供者和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并鼓励互联网行业组织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机制,完善行业规范和自律公约,维护市场公平,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来源:

1. 网信中国:《国家网信办<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载“数据法盟”微信公众号,2022年1月6日,https://mp.weixin.qq.com/s/9Y6bRB7V166s1z5pFBPOlQ。

2. 原文链接:http://www.cac.gov.cn/2022-01/05/c_1642983962594050.htm。

02 国务院办公厅发文:探索建立数据要素流通规则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推动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向纵深发展。《方案》提出了八个方面试点任务,包括:进一步提高土地要素配置效率,推动劳动力要素合理畅通有序流动,推动资本要素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大力促进技术要素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探索建立数据要素流通规则,加强资源环境市场制度建设,健全要素市场治理,进一步发挥要素协同配置效应。

在探索建立数据要素流通规则方面,《方案》要求完善公共数据开放共享机制。建立健全高效的公共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推进公共数据归集整合、有序流通和共享。除此之外,要建立健全数据流通交易规则。在保护个人隐私和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分级分类、分步有序推动部分领域数据流通应用。 《方案》还要求拓展规范化数据开发利用场景,推动人工智能、区块链、车联网、物联网等领域数据采集标准化。另外还需要加强数据安全保护,推动完善数据分级分类安全保护制度,运用技术手段构建数据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来源:

1. 网络法前哨:《国办发文:探索建立数据要素流通规则》,载“网络法前哨”微信公众号,2022年1月6日,https://mp.weixin.qq.com/s/vBaJPyFU4d1sDdmje5NN3A。

2. 原文链接: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2-01/06/content_5666681.htm。

执法动态

03 市场监管总局行政处罚腾讯、阿里、京东和哔哩哔哩

1月5日,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公布一批行政处罚案件,涉及腾讯、哔哩哔哩、阿里巴巴、京东等企业。其中,涉及腾讯的有9起,涉及阿里巴巴的有2起,涉及哔哩哔哩和京东的各1起。

市场监管总局认为,以上案件中的相关经营者实际实施了经营者集中行为,同时其对应营业额达到《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第三条规定的申报标准,属于应当依法进行申报的经营者集中行为。以上案件中的相关经营者在实施集中行为之前未依法申报,违反了《反垄断法》第21条,构成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同时,鉴于上述案件中的相关行为未产生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因此依据《反垄断法》第48条和第49条之规定,结合个案调查情况和评估结论,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就上述每一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案件对相关经营者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来源:

界面新闻:《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一批行政处罚案件,涉及腾讯、阿里、京东、哔哩哔哩 》,载“界面新闻”微信公众号,2022年1月5日,https://mp.weixin.qq.com/s/rDn0V1SRW3xGVObl0_2ksg。

04 国家版权局要求数字音乐相关企业原则上不得签署独家版权协议

1月6日,国家版权局在京约谈主要唱片公司、词曲版权公司和数字音乐平台等,要求数字音乐产业各方协力维护数字音乐版权秩序,构建数字音乐版权良好生态。

国家版权局要求数字音乐产业各方遵守著作权法律法规,依法行使和维护权利,*制抵**各类侵犯音乐著作权行为,配合国家版权局对数字音乐的版权重点监管工作,落实相关部门维护数字音乐版权秩序的措施,支持相关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依法开展数字音乐授权工作,促进数字音乐广泛有序传播。

国家版权局强调,各唱片公司、词曲版权公司、数字音乐平台应采取符合音乐传播规律、公平合理原则和国际惯例规则的授权模式,应通过保底金加实际使用量分成模式结算,除特殊情况外不得签署独家版权协议;完善内部版权管理制度,授权音乐作品应当曲库目录明确、版权权属清晰,维护音乐作品著作权人和相关权利人合法权益;优先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数字音乐产业各方之间的版权纠纷;积极探索新场景、新业态音乐作品授权使用机制;建立符合市场需求的数字音乐版权运营模式。

来源:

国家版权局:《国家版权局约谈数字音乐相关企业 推动构建数字音乐版权良好生态》,载“国家版权局官网”,2022年1月6日,https://www.ncac.gov.cn/chinacopyright/contents/12222/355750.shtml。

05 Google和Facebook因cookies拒绝规则过于复杂被分别罚款1.5亿欧元和6000万欧元

2022年1月6日,法国国家信息与自由委员会(CNIL)决定对Google处以1.5亿欧元的罚款,对Facebook处以6000万欧元的罚款,并责令二者在三个月内向位于法国的互联网用户提供与现有接受cookies的方式一样简单的拒绝方法,以保证用户同意的自由。

cookies意为小型文本文件,指网站为了辨别用户身份而储存在用户本地终端上的数据(通常经过加密)。cookies包含了用户名、计算机名和网站访问记录等用户个人信息,且可以被攻击者利用,因此使用cookies存在着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

CNIL发现,用户在使用Google和Google旗下的Youtube时,拒绝cookies需要多次点击,而接受cookies只需要一次点击;用户在使用Facebook时,接受cookies只需在第一个窗口点击一次,但拒绝cookies,却需要进入第二个窗口的底部,点击“接受cookies”按钮。

CNIL认为,Google的设置使拒绝机制更加复杂,实质上是不鼓励用户拒绝cookies,而是鼓励他们选择“我接受”按钮;而Facebook的设置不仅在实质上不鼓励用户拒绝cookies,还会使用户产生混淆,用户可能会觉得无法拒绝cookies,他们没有办法完全管理cookies的存放行为。二者的行为违反了《法国数据保护法》。

来源:

1. Cookies: the CNIL fines GOOGLE a total of 150 million euros and FACEBOOK 60 million euros for non-compliance with French legislation, CNIL (Jan. 6, 2022), https://www.cnil.fr/en/cookies-cnil-fines-google-total-150-million-euros-and-facebook-60-million-euros-non-compliance.

2. Cookies: FACEBOOK IRELAND LIMITED fined 60 million euros, CNIL (Jan. 6, 2022), https://www.cnil.fr/en/cookies-facebook-ireland-limited-fined-60-million-euros.

司法动态

06 上海知产法院首次对侵害图形用户界面(GUI)外观设计专利权作出认定

北京金山安全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山公司”)自主开发名为“趣输入”的输入法软件,该输入法图形用户界面创造性采取动态进度条之方式实时显示用户输入量与金币获取状态,并获得外观专利设计。后金山公司发现,上海萌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萌家公司”)开发并提供用户*载下**的“趣键盘”以及上海触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触宝公司”)、上海触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触乐公司”)共同开发并提供用户*载下**的“触宝输入法”两款输入法软件之用户图形界面,均与该外观设计属于相同种类产品且构成相同或近似外观设计,故向上海知产法院起诉,分别要求判令两案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100万元。

上海知产法院经审理认为:

首先,被诉侵权界面与涉案专利界面的整体设计和动态变化过程均较相近,二者区别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无实质性差异,属于近似界面设计;因手机外形属于惯常设计,其对外观设计整体不产生实质性影响,故涉案专利与包含被诉侵权界面之手机亦属近似外观设计,包含被诉侵权界面的手机落入涉案专利权之保护范围。

其次,本案所涉图形用户界面之专利保护,应充分考虑包含图形用户界面产品的领域特点及该领域行业发展规律。两起案件的被告虽未直接制造和销售被诉侵权手机本身,但被诉侵权图形用户界面之外观设计已通过程序语言固化于被诉侵权软件,手机用户在正常使用该软件时只需进行适配之常规操作就必然呈现被诉侵权图形用户界面之全部动态过程。此外,两案被告在主观上亦追求前述后果的发生。因此,被诉侵权软件在用户使用该软件呈现被诉侵权手机外观之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实质性作用,仅提供应用软件已成为引发侵权最主要之原因,故应认定两起案件的被告提供被诉侵权软件之行为构成对涉案专利权的侵害。

综上,上海知产法院判决两案被告停止侵权,被告萌家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25万元;被告触宝公司、触乐公司共同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35万元。

来源:

易嘉、张凌辰:《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对两起涉图形用户界面(GUI)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载“上海知产法院”微信公众号,2022年1月4日,https://mp.weixin.qq.com/s/yt0b8XGSUY-U68MyVW_fxw。

07 直播带货主持人“口播”可作为要约内容,构成合同成立条件

甲公司通过抖音平台开展直播间五折抢手机活动。直播期间,主持人以“口播”方式告知用户需在其倒数后开始抢购,有效订单为首个抢购订单并以公屏展示为准。朱某中途进入直播间并于主持人开始倒数前提交订单及付款。甲公司之后多次通知朱某因该订单不符合抢购规则而无效,需作退款处理,并主动将价款3149元退还朱某。但朱某认为,案涉订单已成立生效,甲公司应交付订单所涉手机。其遂诉至广州互联网法院,请求甲公司履行发货义务或赔偿损失3149元。一审法院判决驳回朱某全部诉讼请求,朱某不服并提起上诉。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在“直播带货”这一网络销售新模式下,商家更多是以直播间内主持人“口播”的方式将重要信息传递给网络用户。如不考虑“口播”内容而仅以创建订单为合同成立之判断标准,既不符合“直播带货”的特点,亦不利于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因此,当“口播”内容符合要约条件但消费者未按主播要求提交订单时,应视为无效承诺,买卖合同不成立。

具体至本案,直播间主持人以“口播”方式告知用户需在其倒数后开始抢购,有效订单为首个抢购订单并以公屏展示为准。前述信息实为甲公司基于商品特价与限量而对用户下单时间所提要求,属于要约内容,是合同成立的基本条件。朱某下单时,直播间主持人并未开始倒数,其下单时间不符合甲公司之要约,朱某也确认不知晓有关下单时间的要约内容,故朱某自行提交案涉订单的行为并非对甲公司要约作出之承诺,而是新的要约,且甲公司未对朱某的该要约作出承诺,不负有交付商品之合同义务。此外,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商家开展促销活动必然对交易条件作出一定限制,朱某在提交订单前应对相关条件作基本了解。案涉抢购活动系面向所有直播间用户,相关规则不仅只约束朱某个人,若认定本案合同成立,将损害其他依约参与抢购用户的信赖利益。

综上,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

广州互联网法院:《【法脉准绳】“直播带货”新模式,消费规则需摸清!》,载“广州互联网法院”微信公众号,2021年12月30日,https://mp.weixin.qq.com/s/7Q9ksyz-_Cm6V3hM0pl0pg。

08 广州互联网法院就游戏应用程序图标争议案件作出判决

《止战冰川期》系SCD公司(化名)运营手游,其“侧脸战神”图一直作为该游戏应用程序图标发布于各大*载下**渠道,但未注册为商标。图标中载有该游戏英文名称,图中战神原型为该游戏角色“精灵战神”,宣传图“祈祷侧脸战神”为其全身形象。叮叮叮公司(化名)与咚咚咚公司(化名)共同运营《白垩纪之殇》游戏,该游戏应用程序图标及宣传图分别与“侧脸战神”图、“祈祷侧脸战神”图相似,图中英文非《白垩纪之殇》游戏英文名称。SCD公司随将两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二者立即停止侵犯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及维权合理费用33220元并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广州互联网法院经审理认为:

其一,SCD公司游戏应用程序图标“侧脸战神”、宣传图“祈祷侧脸战神”兼具独创性与艺术性,均属著作权法保护之美术作品,其享有相关著作权。涉案两款游戏之应用程序图标经叠加后基本重合,图中英文仅有一字之差,整体构成实质性相似。此外,两款游戏之宣传图也构成实质性相似。故应认定两家公司对SCD公司涉案图片进行局部添改,且未经许可通过互联网传播,侵犯SCD公司改编权。

其二,SCD公司之游戏系有一定影响的商品或服务,与叮叮叮公司、咚咚咚公司运营之游戏题材相似,构成同业竞争关系。对于“侧脸战神”图标,其为SCD公司游戏特有之包装,图片所载英文名称、人物形象与游戏元素紧密结合,其作为应用程序图标呈现于客户端具备区别游戏来源之显著性且具有一定知名度。被告两家公司有意使用相似图标并导致玩家产生来源混淆,故就此构成不正当竞争。对于“祈祷侧脸战神”宣传图,其不构成游戏特有之包装,且SCD公司相关权益已依据著作权法进行保护,故以不正当竞争为由要求两家公司就同一侵权行为重复承担责任于法无据,不予支持。

其三,由于SCD公司主张受侵犯之改编权为财产性权利,且并未举证两家公司侵权行为给其商誉造成明显损害,故对其提出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之诉求,不予支持。

综上,广州互联网法院判决被告两家公司立即停止侵犯涉案著作权与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120000元。

来源:

广州互联网法院:《【法脉准绳】都2022年了!还仿冒我的“战神”?!》,载“广州互联网法院”微信公众号,2022年1月4日,https://mp.weixin.qq.com/s/xaIdcwjv3DouQOMm5RzQaw。

学术动态

09 程娅:《算法视域下“通知-移除”规则的失范与重构——基于比例原则的考察》

“通知-移除”规则作为互联网发展初期的制度产物,在智能算法的网络环境下,加剧了网络空间侵权治理的比例失调风险。作者呼吁应在比例原则“适当”“必要”“均衡”的规范指引下,积极探寻“通知-移除” 规则算法施行的比例协调之道。

作者在第一部分指出了“通知-移除”规则的适用环境变化——版权方和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审查都依赖智能算法的加持,而非原始的人工审查。智能算法的实施,导致“通知-移除”规则的比例失调逐渐显现。

作者紧接着在文章第二、三部分分析了这种比例失调的具体表现和危害:依靠代码的版权通知错误率较高且滥用风险较大,有违公平原则;加重了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事前预防责任,会阻碍网络产业的长远发展;侵害了社会公众合理使用版权作品的权利,使公众丧失“自由表达的引擎”。

作者在最后提出了“通知-移除”规则的理性回归之道:其一,以严格的形式要件要求侵权通知的合格性,以廓清“通知-移除”规则的启用范围;其二,明确预防性措施不等同于网络服务提供者过错认定的客观要件,将注意义务增加带来的损害降至最低限度;其三,在算法施行中积极纳入合理使用的情形,实现版权方、网络服务提供者、网络用户三方主体的利益平衡。

来源:

程娅:《算法视域下“通知-移除”规则的失范与重构——基于比例原则的考察》,载《电子知识产权》2021年第11期,第42-52页。

10 厘清二创短视频临时禁令的适用标准——来自业界专家的声音

针对近期热播剧二创短视频临时禁令司法实践中比较典型的案件,中国人民大学国家版权贸易基地日前举办互联网版权沙龙,邀请专家学者、法官、产业代表围绕二创短视频的临时禁令适用标准进行多学科、多视角的探讨。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亓蕾分析,在知识产权案件中,裁定临时禁令的弊端十分明显:笼统概括的行为保全措施,通常很难执行。要求平台执行超过其能力的行为保全措施并不妥当,不仅对平台责任要求过高,还有可能会对合理使用的视频作品造成误伤。从必要性的角度来看,如果通过释明使得平台主动采取有效措施以及时控制、消除侵权后果就足以有效遏制侵权行为,那么就不宜大范围执行“一刀切”式的行为保全申请。

中国社科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认为,在行为保全的情况下,作出屏蔽平台上所有相关视频的裁决时应慎重。因为短视频领域的活跃创作具有重要价值,著作权保护不仅是保护著作权人,更需要一个利益平衡制度设计,去促进后续的创作和作品传播利用以及用户利益。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林剑锋认为,诉前禁令涉及当事人重大利益,法院发布禁令的时候应当注意考虑平台的履行能力,尽可能在用语上更加清晰明确。同时,应当以听证为原则,赋予当事人双方陈述意见、质证辩论的程序保障,并注重保证二创用户的程序参与权。

来源:

赵新乐:《厘清二创短视频临时禁令的适用标准——来自版权界、司法界及产业界专家的声音》,载《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2021年12月23日,第5版。

行业资讯

11 德国反垄断监管机构FCO拟调查谷歌的数据垄断行为

据《华尔街日报》1月6日消息,德国反垄断监管机构联邦卡特尔办公室(FCO,德语:Bundeskartellamt)宣布已决定根据最新的反垄断法所赋予的权限,对谷歌及其母公司Alphabet展开更广泛的反垄断调查。这意味着Alphabet旗下的谷歌应受到更广泛监督权力的制约。

联邦卡特尔表示,其已经在更密集地调查谷歌对个人数据的使用情况,以及谷歌新闻服务“News Showcase”。

一直以来,德国反垄断部门就密切关注谷歌的市场力量,以及对用户数据的控制情况,以防止谷歌限制用户数据使用方面的足够选择。联邦卡特尔局认为,谷歌从其收集的信息中享有“战略优势”,它可能会不公平地将其用于运营、改进和扩展现有服务或开发全新服务上。

联邦卡特尔局将会对谷歌新闻服务“News Showcase”展开更严格的反垄断调查,以防止其在与全球近200家出版商签署合作协议的过程中不会对个别出版商造成歧视。

来源:

1.Mauro Orru:Google to be more widely scrutinized in Germany,Wall Street Journal(Jan. 6, 2022),https://cn.wsj.com/articles/%e8%b0%b7%e6%ad%8c%e5%9c%a8%e5%be%b7%e5%9b%bd%e5%b0%86%e5%8f%97%e5%88%b0%e6%9b%b4%e5%b9%bf%e6%b3%9b%e7%9a%84%e7%9b%91%e7%9d%a3-11641428152

12 元宇宙首次被写入地方“十四五”规划

近日,上海市经信委发布《上海市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其中重点领域“(三)前沿新兴领域”章节,明确提出:“聚焦前沿领域,前瞻布局关键技术研发,夯实共性基础技术发展能力……加强元宇宙底层核心技术基础能力的前瞻研发,推进深化感知交互的新型终端研制和系统化的虚拟内容建设,探索行业应用。”

元宇宙首次被写入地方"十四五"产业规划,也再次引发元宇宙产业风口发力在即的讨论。2021年末,元宇宙爆火,各大互联网公司纷纷加速布局元宇宙。比如百度Create 2021在“希壤”APP召开,这是国内首次在元宇宙中举办的大会,可同时容纳10万人同屏互动;腾讯则把音乐节搬进元宇宙,QQ音乐宣布正式推出腾讯音乐集团(TME)首个虚拟音乐嘉年华TMELAND,并于12月31日开启首个线上虚拟跨年音乐节。

元宇宙处于发展初期,底层技术仍需要升级。目前元宇宙是现有各种技术的组合和升级,对于目前元宇宙的发展,需要去伪存真、谨慎判断。

来源:

数据观:《元宇宙首次被写入地方“十四五”规划》,载“数据观”微信公众号,2022年1月4日,https://mp.weixin.qq.com/s/X4qXU6S0Gw9H5BmxJ6EOS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