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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是作(zuo)!

夏和我在咖啡馆无意间听到陈奕迅的这首歌时,她刚要送进嘴边的一块蛋糕停了下来,冷不丁从嘴边冒出这几个字,说到最后还把头用力一点。

我看着她,三十几岁的年纪,打扮得体,成熟有韵味,此时阳光从窗外洒进来,让她整个人都像镀上了一层金光似的,刺得我有些睁不开眼。

是的,是作,第四声,重重的从高到低突然下滑的声调。

夏是含着金钥匙长大的,殷实的家底儿,独生子女,父母都是高校的教授,她自己也是海外留学归来,自然眼界目光什么的都非我这凡夫俗子所能比拟的。不过,这丝毫不影响我和她的友谊。

但,是!却严重影响到了他——我和夏共同的死*党**:飞。

飞对夏那是真好,从幼儿班开始,一直到大学,这我是知道的。谁让我这个大灯泡儿从小开始就和他们两个总是在一个学校呢!而夏呢,对于飞的种种行为全当是对她的讨好,表面上完全不屑一顾,真不知道她到底在不在乎。

夏说,她马上就到胡同左拐第一个路口的那个瞎子那,帮我改名,姓高,名药,就是膏药一枚!

那我还得谢谢你,没把狗皮那两字儿带上!

得了吧,你,还臭美?你还想整个复姓不成?夏一听,那柳叶眉一扬,杏眼一睁。

好吧,大小姐,您高兴就成,行不?

每天我和夏这样的拌嘴几乎是每时每刻都在上演着,我们两个一唱一和互相调侃。飞经常说听我们两个说话就像在听相声,你一句我一句,怪有意思的。

是挺有意思的,可没有比在电影院看到飞和另外一个女生抱在一起的情景更有“意思”吧!

走吧,夏,这电影听说不太好看,我们别看了!

我怕夏看到那一幕,赶紧拉着她要走。

夏却甩开我,径自朝他们两人走去。

之后,几天的时间,夏像人间蒸发了似的,再也没有任何消息。

飞跑来向我打探夏的消息,被我用扫帚追打着,打得急了,飞冒出一句话:

都要结婚了,还不允许我来一次婚前解放啊!

我呸!我抓起桌子上的茶杯朝着飞扔了过去!

再次见到夏已经是两年后了,她剪了俏丽的短发,化着精致的妆容,她给我看了手机里的照片:

这是我先生,一个拯救了我灵魂的人!这世界依然很美好!

说这话时,夏的脸上浮起淡淡的笑意。

如果没有当时被偏爱的有恃无恐,我又怎么能遇到更好的自己,更好的他呢?人,有时,是该作一作吧!

夏笑盈盈地盯着我看。

什么?

作?什么时候成了褒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