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缴纳公积金和社保费就是给教师涨工资?那是拖欠后的“补发”

依法缴纳公积金和社保费就是给教师涨工资?那是拖欠后的“补发”

依法缴纳公积金和社保费就是给教师涨工资?那是拖欠后的“补发”

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受到全社会关注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教师法》所提出的“不低于”目标是以具有广泛性和权威性的法律层面形式规定的,二是国家层面自上而下联动的并且要于2020年年底前完成“不低于”目标的“三年计划”的推动实施产生了巨大的社会效应,两个原因叠加在一起,也就众人皆知了。

但实际上,尽管教育部随后发布的消息称这个“不低于”目标已经在全国范围内总体上如期实现了,但之后很多地方又出现了反弹,再加上区域差异、认知程度、执行力度、财政能力等等因素的综合影响,教师工资待遇的落实远远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整体上来说,基本上又恢复到“三年计划”之前的状况。

也正因为如此,网上出现了很多教师以所发工资明细表为事实依据晒出自己的每月工资总额以回应教师群体之外人们对教师工资的“严重关切”,实际上,这也是教师的依法诉求并希望以此进一步促进教师工资待遇的依法落实,让法律层面和国家层面相应的法规和政策能够得到贯彻和执行并真正落到实处。

这同时也给众多自媒体发布各种教师“涨”工资信息提供了博眼球赚流量的机会。今天看到有位网友发布的信息(如上图所示),说多地教育厅发布了明确要涨工资的通知,要依法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社保费。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教师在内为正式在职人员按照一定的比例缴纳公积金和社保费是应有之义。

依法依规为教师缴纳公积金和社保费是必须的,但这不属于涨工资的范畴。一直以来很多地方都以各种理由或借口随意拖欠、克扣或挪用教师工资和各类津补贴甚至是地方缴纳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和社保费用等等,依法缴纳公积金和社保费就是给教师涨工资?如果能够将没有按时缴纳的给补缴上,那是拖欠后的“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