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婚恋为名诈骗怎么判断 (接触式婚恋诈骗认定条件)

“这世界有那么多人,多幸运我有个我们”

情人节到啦,

您想对您的TA说些什么呢?

可增城检察在这个“全糖”的日子,

想跟您聊几句“无糖”的话:

咳咳,“婚恋诈骗”,您 听说过吗?

……

TA 真的爱你吗?

阿豪(化名)与梦梦(化名)在互联网上认识,通过聊天了解到,梦梦也是本地人但正在英国留学。因为彼此都是单身,两人聊得火热,不久便发展成为网恋关系。为了两人的感情得以开花结果,梦梦也承诺将回国发展。正当阿豪享受爱情的甜蜜时,梦梦的表现却十分异常:

不仅多次让阿豪在 2月14日情人节、生日 等节点给她发红包、赠送衣服鞋帽、游戏装备等,还先后以“母亲住院需要医疗费”、“在英国某处兼职被扣身份证,需要押金回赎”等借口向阿豪要钱。

婚恋诈骗判定,婚恋诈骗是网络诈骗吗

为了使阿豪放下戒备,梦梦起初在收款时还多番推辞,后来不仅“来者不拒”,还另外注册一个微信号,一人分饰两角,以梦梦闺蜜身份向阿豪诉说梦梦本人及家里的困难,博取阿豪同情,并暗示、催促阿豪转账。“闺蜜”还建议阿豪使用支付宝转账后拉黑梦梦,这样钱就会直接到达梦梦账户,梦梦还无法转回给阿豪,营造出一种“阿豪自愿强行塞钱给梦梦”的错觉。而面对阿豪的见面要求,梦梦却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还不忘继续给阿豪“画饼”。后阿豪终于如梦方醒,微信举报梦梦的同时报警,此案告发。

阿豪与梦梦网恋期间,先后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被梦梦骗取高额钱款,涉案金额共计超过30万元人民币。

检察官说法

婚恋交友类诈骗俗称“杀猪盘”,特指通过不同的社交方式,设定虚假的身份特点,假借恋爱、结婚等名义获取被害人信任,从而骗取被害人财物。

本案嫌疑人以发展、维持恋爱关系为由,骗取他人财物共计超过人民币30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涉嫌诈骗罪,通过互联网“网恋”方式作案,属于电信诈骗。

检察官提醒

“网恋”有风险,感情需谨慎。在这个互联网发达的时代,许多人可能会在虚拟的网络空间中因他人的欺骗,坠入“婚恋”陷阱,最终落得“人财两空”。谨记:与金钱过度挂钩的那不是爱情。在没有深入、准确了解对方之前,面对对方的无理甚至违法要求,应多留心眼、学会拒绝,保护自己。

情人节到了,让我们拒绝“恋爱脑”,远离“婚恋诈骗”,收获甜甜的爱情!!

来源:增城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