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言
私家车在现代社会当中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每个家庭都渴望有一台属于自己的私家车。二手车能够以相对较低的价格满足家庭对汽车的需求。但二手车不是新车,没有经过品牌经销商的细致检验,二手车市场的车存在质量问题也很常见。消费者在购买二手车时难以避免会买到事故车低质量的二手汽车,那么一旦消费者遇到无良商家,用法律*器武**是维护自身权益最好的办法。

案例
小李刚毕业参加工作,由于家里离单位较远,每天上下班开车通勤更加方便。但是作为一名刚刚毕业的大学生,没有太多的资金去购买全新的私家车,那么小李就想到了购买二手汽车作为代步车,等到以后经济条件允许再换新车。小李就来到当地的二手车市场,在小王的店铺内选购了一台二手汽车。付清车款后,小李美滋滋的开车通勤。

一年以后小李去车辆检测线进行车检。 检车线的工作人员告诉小李这台车出现过亡人交通事故 。小李一听心里非常的不舒服,觉得小王欺骗了他。于是去找小王理论。
小王听到这个消息后也觉得很吃惊。小王在收购这台汽车时,使用第三方的检测软件,查看过汽车的全部信息,没有发现亡人交通事故的信息。小王作为诚信经营的车商在从来不会收购事故车,小王觉得自己也很委屈拒绝赔偿。无奈小李将小王告上法庭。

法院认定小王要回收出售的二手汽车,并将购车款全部退回给小李,车辆一年内的损耗也由小王自行承担。

为什么小王要承担赔偿责任?
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小王作为从事二手车销售的人员,将二手车转让给小李,应当知道销售车辆时应当承担的如实告知义务。亡人事故车辆虽然不影响车辆的质量但是社会观念,亡人事故车会造成正常流通受阻或价值贬损。小李在购买车辆时并不知情。

小王没有履行告知义务,仍将车辆出售给小李,造成小李对车况存在错误认识,小李可以撤销该车辆买卖协议。小王应当将小李支付的购车款应返还。小李要同时将二手车返还小王。办理车辆所有权变更登记所需费用也要由小王承担。

小王可以免责吗?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出售存在质量缺陷的产品是要承担二倍惩罚性赔偿
本案小王收购车辆时对情况也不知情。而且车辆虽然出现了亡人事故,但是车的质量并没有出现严重影响驾驶的问题。会影响到驾驶人的心理和观念,所以小王只需要退赔购车款,免不必承担两倍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结语
二手车的购买者在选购车辆时要多更加注意,在熟人的陪同下去购买二手车,这样能减少踩雷的机会。二手车的经营者也要注意第三方检测软件的信息时具有滞后性,保险信息,事故信息都采自于互联网大数据。有些时候会滞后数个月,在收车时可以询问检测线或4s店,确保车辆信息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