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测评时间 (2021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现场)

创建文明城市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十大专项行动

  为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更直观地指导全县各部门(单位)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点位打造工作,有效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按照《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2022年版)》,县创文办编制了《西乡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实地考察点位测评标准》,其中对“实地考察”从点位角度进行了条理化、具体化、标准化归类,作为各级各部门落实创建工作任务的标准和参考依据,便于参与创建工作人员准确把握测评标准和要求。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实地考察点位标准》

第四期:小学、中学

点位

小学、中学

点位标准

1.显著位置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生守则和教师职业规范。

2.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刊播展示公益广告,其他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6处公益广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爱未成年人、诚信建设、理想信念、遵德守礼、法治精神、传统美德、雷锋精神等内容)。

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创文知识进校园、进课堂、进班队会(社团活动)。查看2间教室至少有1间必须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内容,学生会背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随机询问5名学生)。

4.有创建文明校园的工作安排和落实情况的文字、图片等资料,有反映文明校园创建、校风、校训、校园文化的宣传标语、展板、文化墙等载体(每个方面至少有1处)。学生知道文明校园创建(随机询问5名学生)。

5.校园环境干净整洁、秩序良好,有垃圾分类、讲文明、讲卫生等方面的宣传提示、图片;有普及卫生健康知识或传染病防控和应急救护知识宣传栏。

6.学生食堂、厨房干净卫生,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有健康证明,地面、操作台无污水污渍,食材食品未过期。有“文明餐桌”“光盘行动”“公勺公筷”“反对浪费”等温馨提示。无学生餐饮食品卫生质量问题和其他安全隐患。

7.设有符合标准的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8.中小学校开齐开足体育、艺术等方面课程,有课时安排、有工作落实,没有减少课时或被占用(随机询问5名学生)。

9.中小学校思政课没有减少课时或被占用,共青团、少先队活动落实到位,效果好;学生参加过志愿服务(参加过学校、社区和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等场所的宣传、讲解、引导等志愿服务)。

10.广泛开展“新时代好少年”评选推荐活动。校园内有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宣传栏,有“新时代好少年”事迹展示。

11.校园周边(学校正门左、右各200米,包括马路对面)

①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性网吧、电子游戏等经营场所);

②无酒吧、歌厅、舞厅、卡拉OK厅、游艺厅、台球厅等营业性娱乐场所;

③无非法行医或以人流、*病治性疗**业务为主的诊所;

④无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

⑤无“三无食品”,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饰品和出版物销售。

12.学生上学放学时,护学岗设置到位或有协管员维护校园门口道路的交通秩序;马路边接送学生临时停车处要设置醒目提示牌,附近设有交通标识标线和其它交通安全设施,停车规范(必须在停车线内),秩序良好。

13.无10类现象发生:

①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大声喧哗现象;

②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无积存垃圾、纸屑、烟蒂、污物现象;

③无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现象;

④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无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现象;

⑤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⑥无不文明养宠(遛狗不牵绳,随地便溺)等现象;

⑦有序排队,保持适当距离,无插队现象;

⑧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规范停放,无占用绿化带、影响行人通行现象;共享单车文明使用、无乱停乱放现象;

⑨无乱搭乱建、乱设摊点、占道经营现象;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堆放等现象,建筑物外立面无大面积污损;

⑩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无流浪乞讨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