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全区各地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从身边小事做起,以多种形式推出为民利民惠民便民的实招,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让人民群众时刻感受到公平正义,时刻感受到法律保护,千方百计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初心”赢得人民群众拥护*党**领导的“民心”。
01
苏圩法庭:铆足干劲,在“为民办实事”上探索新路子
便民举措显关怀

“你好,请问我只知道对方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可以起诉吗?”
针对近期接到类似的询问逐渐增多,苏圩法庭推出了企业及个人信息查询服务。当事人在知道个人姓名及公民身份号码的情况下,可于起诉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查询个人户籍地址;在知道企业名称的情况下,可于起诉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查询企业统一信用代码证号。人民法院可当场在系统内查询,无需再发协助调查函给外单位协助调查。目前苏圩法庭已收到约 10 件案件当事人的信息查询申请,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诉讼。

4月22日,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民法典》系列讲座走进广西民族大学。图为苏圩法庭法官鲍放讲解《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针对特殊群体开通绿色通道,涉农、涉妇女儿童、老弱群体等案件快立快转、快审,依法落实诉讼费缓减免政策,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成立家事课堂,定期邀请法官、律师走进机关、学校、企业、村屯和社区开展普法宣讲;引进保险公司驻庭,诉讼保全一站式办理;改善和升级家事审判文化长廊和便民服务区……一项项便民利民举措落实落地,发挥实效,老百姓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持续增强。

3月8日下午,苏圩法庭家事学堂走进苏圩镇中心学校,该庭干警陈奕先为全校1200余名师生上法治课
“老百姓不会关心今天的GDP是多少,他们关心的是自己的案件到法院了,能不能得到公正的处理,什么时候能得到结果,什么时候能拿到钱,这些是老百姓关心的实事,我们一定要做实,做到位。”苏圩法庭庭长刘绍锋说。
诉源治理解纠纷

对于群众在工作生活中产生的纠纷,苏圩法庭已建立起一整套多元化、立体式的纠纷化解体系。不仅如此,法庭还积极推动诉源治理工作开展,以实现“将矛盾消解于未然,将风险化解于无形”。

3月25日,苏圩法庭法官在苏圩镇司法所积极参与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3月25日,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在苏圩镇司法所得到解决,当事人黄某握着法官的手对案件的高效解决表示感谢。此前,黄某驾驶的三轮车与吴某驾驶的货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黄某受伤。黄某痊愈后,就赔偿问题来到苏圩镇矛盾纠纷联合调解中心寻求帮助,调解中心工作人员积极联系肇事司机所属的某施工单位,对该笔赔偿进行调解,而苏圩法庭的法官也积极协助调解中心进行纠纷调解,让当事人不用上法院就在诉前得到有效解决。

4月,一张醒目的《温馨提示》贴在了法庭公告栏处:“为进一步畅通人民群众与法庭干警的沟通联系,苏圩法庭将每月双周星期四(上午)设为庭长接待日……”苏圩法庭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听*意民**、解民忧,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办到群众心坎上,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庭长刘绍锋接待*访信**当事人
服务搬到家门前

随着案件数量的增长,法律文书的“送达难”已经成为影响法庭工作效率的一大难题。白天当事人在外上班、务工,按照正常的工作流程,很难将文书送达至当事人的手中。为有效破解送达难题,提高法庭审判工作效率,苏圩法庭针对不同当事人的情况,采取“错峰”办公的方法,组织多名干警错开农忙时节,在晚上将判案文书送达到每一位当事人的手中。“我平时都比较忙,苏圩法庭就直接就把文书送到家门口,十分贴心。”一位当事人在接到文书时感慨道。
此外,苏圩法庭的干警们还会深入案件现场勘察、调处纠纷,与当地的村委干部进行密切联系、不定期开展座谈会,就如何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工作进行深入讨论。不拘泥于严肃的法庭环境,而是将法律服务带到群众熟悉的家门口,贴近群众的真实情况,将纠纷化解落到实处,苏圩法庭让群众深刻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3月22日下午,庭长刘绍锋与干警一同前往苏圩镇某村,对一起涉及相邻权纠纷的现场进行走访勘察。

苏圩法庭采取“错峰”办公的方法开展送达工作
判后答疑促和解

4月19日,苏圩法庭成功处理了一起宣判后又通过调解促使双方和解的不当得利纠纷案件。原告陈某与被告江南区延安镇某村村民委员会及第三人广西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江南区延安镇某村某坡村民小组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判决后,当事人就土地补偿款项的返还日期、利息等问题仍存在许多争议。案件承办法官及书记员耐心细致地为各方讲解法院作出此判决的理由,并对其提出的疑问一一进行解答,经过漫长的沟通调解,各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被告表示愿意按期偿还原告的土地补偿款,而原告也同意在利息问题上做出让步,有效避免了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法官的工作不仅仅是为了结案而审判,而是通过审判以及审判后的一系列答疑工作,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真正做到为民办实事,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该庭员额法官鲍放说。
02
都安法院:集中发放执行款491万元
2021年4月30日,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召开集中发放执行款现场会,共给16名申请执行人或代领人发放执行款491万元。
在执行案款发放现场,执行干警逐一核对当事人的信息,发放现场有条不紊。
申请执行人赖某安与被执行人何某尤、黄某为民间借贷纠纷案,因被执行人何某尤未给付到期的首期款项11万元,赖某安经多次催讨未果后,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太感谢法院了,这笔钱终于拿到手了。”
“今天能收到这个执行款,心里非常激动,非常感谢法院和法官们,一心一意为民办实事,为我们金融企业排忧解难。”——申请执行人某银行都安县支行副行长谢某。申请执行人某银行都安支行与被申请人唐某、黄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由于被申请人未自动履行归还到期的*款贷**本金376179.39元及利息43223.59元,某银行都安县支行经多次催讨未果后,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人在收到执行款后,个个喜笑颜开,对都安法院的执行力度、维护司法公正行为给予高度的评价。

03
龙圩区法院:善意调解,促成企业双赢
4月25日下午,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企民事案件,既保护了某混凝土公司的合法权益,又保障了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的有序施工,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案件原告为龙圩区某知名混凝土公司,被告为深圳市某国家级大型建筑施工企业。被告因龙圩某大型小区工程施工向原告购买混凝土,2018年至2021年期间,被告累计向原告购买混凝土10多万㎥,货款累计5000多万元,尚欠货款近1000万元。原告诉请被告支付尚欠货款及违约金100多万元。

3月24日,案件开庭审理。通过庭审,承办法官黄小戈了解到双方有长期混凝土买卖的良好合作,被告不能按时支付货款原因是第三方拖欠工程款,被告在梧州的施工工程仍需要大量混凝土等具体情况。为了让双方的合作不因案件而中断,在调解阶段,主办法官提出一些调解方案,让双方考虑。开庭当天,双方没有达成调解协议,但愿意庭后继续协商。庭后,承办法官通过电话多次与双方沟通,提出新的调解意见,最终双方达成了一份书面调解协议。4月25日下午,两家企业代理律师在调解笔录上签字,双方一致称赞,认为法院的调解有温度有深度,既解决两家企业当前的困境,又促使了两家企业未来的合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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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步区法院:42户业主7天拿回执行款
“真没想到这么快可以领到我们申请执行的逾期*证办**违约金,四十多个案子一起申请呢,八步区法院执行法官的执行效率真快啊,感谢八步区法院法官为我们办实事......”一名申请人在办领款手续时激动地说道。
5月8日,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举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房地产系列案案款集中发放仪式,42户业主领到了执行案款合计115617.9元。

2020年12月30日,八步区法院对袁某等71人与贺州市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42件系列案作出判决,判决该公司支付逾期*证办**违约金等法定义务。在上述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该公司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袁某等71人向八步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1年4月21日,八步区法院受理了该批系列案。针对这一情况,执行法官综合分析、合理研判,迅速制定执行方案,立刻采取了执行措施,由八步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苏宇,执行局局长梁国栋等带领执行干警迅速到贺州市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展开执行。经过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沟通交流后,该公司同意履行该批系列案的执行案款。案款到账后,执行干警迅速通知了42案的申请人办理领款手续和结案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