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小企业及医生个体执业、医生集团短期融资难题可试行商业承兑票据融资。调研京津冀协同票据交易中心,该中心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由京津冀三地有代表性的国企发起设立的专注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专业化票据服务平台。调研发现如下问题。
一、多重因素造成中小企业含医生集团融资难、融资贵

(一)传统信贷体系门槛高
调研中看到,大量中小企业存在切实的资金需求,但真正能从银行获得*款贷**的中小企业占比却较低。从银行的角度来看,众多优质企业足以满足其经营需要,银行并没有冲动花大量时间去评估、甄别、筛选和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大量的中小企业无法从传统金融机构获得*款贷**,转而向民间借贷求助。据我们了解,大量中小企业的实际融资成本在15%以上,甚至更高。
(二)中小企业信用评价建设较为薄弱
中小企业之所以融资难、融资贵,其中一个重要因素是中小企业自身的信用基础较弱,可供抵押的物品较少,盈利情况一般。但同时,针对中小企业信用评价方面的建设情况也相对滞后。一般情况下,信贷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评价主要只参考抵押品、盈利能力、资产规模等指标,这方面恰恰是中小企业的短板。按照评价大企业的方式去评价中小企业,往往一些优质的中小企业只能吃闭门羹。
(三)大量应收账款得不到清偿
根据我们的调研,在中小企业的资产中,大量是核心企业拖欠的应收账款。据统计,2017年底全国可统计企业的应收账款余额达13.5万亿,同比增长8.5%。这部分欠款没有固定的期限,且多是由议价能力较强的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收回难度较大,严重影响了中小企业的流动性。同时,这类资产变现难度较大,很难变现获得融资,加剧了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

(四)中小企业可选择的适宜融资工具较少
从现实情况来看,大多数融资工具对于中小企业而言门槛较高,中小企业难以通过信贷、股票和债券的工具获得融资。同时,针对中小企业专门设计的融资工具数量稀少。
二、该中心的有益探索和遇到的问题
(一)该中心的探索
商业汇票兼具支付和融资双重功能,具有面向实体企业、连结金融机构、跨区域流通、法律关系明晰、操作手续简便、标准化程度高、融资利率较低、期限灵活等多重特点。目前,我中心正在探索运用商业承兑汇票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
一是打造规范化、透明化的票据服务平台,让中小企业共享票据服务资源、共享优质低成本资金,通过一体化的票据转让与贴现服务,提高中小企业获得金融服务的便利性和可得性,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难题。
二是建设面向中小企业的商业信用平台,发展商业承兑汇票,通过对接评级、征信和增信等综合手段,实现对商业承兑票据定价和风险管理,促进中小企业商业承兑汇票的应用和无障碍流通使用。
三是推动应收账款商票化,通过将实体企业流动性较弱的应收账款转化为商业汇票,解决中小企业应收账款的变现问题。
四是在中关村地区,针对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开展试点,发展“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商业汇票”和“绿色商业汇票”,让高科技中小企业和绿色中小企业的票据资产获得低成本的资金支持。

(二)遇到的主要问题
一是受限于我国信用体系的不完善和中小企业自身信用识别的难度,目前,商业承兑汇票多在央企、上市公司等大型企业中使用,中小企业使用这种支付和融资工具存在一定的障碍,市场环境需长期培育。而信用体系建设,特别是中小企业信用生态建设与评价是一项系统工程,单靠企业自身的力量难以推动此项工作取得全面进展。
二是对于中小企业的票据融资,缺少有效的增信手段。目前,部分股东实力雄厚的中小企业可通过其母公司或上级企业获得增信,部分非常优质的中小企业可通过担保公司等外部机构实现增信。但是,对于大多数中小企业而言,获得票据融资外部增信极其困难。

三、政策建议
一是从政策层面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探索通过商业承兑汇票等手段拓宽融资渠道,倡导“应收账款商票化”,鼓励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开具商业承兑汇票替代应收账款。
二是从政府层面支持和推动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和信用评级体系的建设,使中小企业的信用状况得到有效的识别和评价,有助于中小企业通过信用获得融资。
三是建议由政府发起建立“中小企业商票发展基金”,从政府层面对符合政策导向行业企业的商业承兑汇票予以增信支持。
四是建议财政和金融管理部门对接收中小企业商业承兑汇票融资的金融机构予以财政补贴、票据再贴现等财政金融支持,提高其服务中小企业的积极性。
背景知识:
承兑汇票指办理过承兑手续的汇票。即在交易活动中,售货人为了向购货人索取货款而签发汇票,并经付款人在票面上注明承认到期付款的"承兑"字样及签章。付款人承兑以后成为汇票的承兑人。经购货人承兑的称"商业承兑汇票",经银行承兑的称"银行承兑汇票"。
承兑汇票(金融名词)及所谓承兑,简单地说,就是承诺兑付,是付款人在汇票上签章表示承诺将来在汇票到期时承担付款义务的一种行为。承兑行为只发生在远期汇票的有关活动中。
基本种类
在中国国内的贸易中,承兑汇票分银行承兑汇票与商业承兑汇票两种。这两种汇票都与远期付款有关。
银行承兑汇票:这里的汇票就是传统的由债权人开出的要求债务人付款的命令书。当这种汇票得到银行的付款承诺后,即成为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作为短期的融资工具,期限一般在30天到180天,90天的最为普遍。
商业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的即为商业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的特点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出票,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对出票人签发的商业汇票进行承兑是银行基于对出票人资信的认可而给予的信用支持。目前我国纸质银行承兑汇票每张票面金额最高为1亿元(电子票据最大限额为10亿元)。银行承兑汇票按票面金额向承兑申请人收取万分之五的手续费,不足10元的按10元计。纸质承兑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电子汇票的最长期限可达1年)。承兑申请人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未付款的,按规定计收逾期罚息。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付款人委托银行开据的一种远期支付票据,票据到期银行具有见票即付的义务;商业承兑汇票是由付款人开据的远期支付票据,由于没有通过银行的担保所以信用相比银行承兑汇票较低。两种票据最长期限为六个月,票据期限内可以进行背书转让。我们平时经常遇到的一般是银行承兑汇票。
由于有银行担保,所以银行对委托开据银行承兑汇票的单位有一定要求,一般情况下会要求企业存入票据金额等值的保证金至票据到期时解付,也有些企业向银行存入票据金额百分之几十的保证金,但必须银行向企业做银行承兑汇票授信并在授信额度范围内使用信用额度,如果没有银行授信是没有开据银行承兑汇票资格的。[2]
商业承兑汇票的特点
1、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
承兑汇票
承兑汇票
不超过 6 个月;
2、 商业承兑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 10 天;
3、商业承兑汇票可以背书转让;
4、商业承兑汇票的持票人需要资金时,可持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
5、适用于同城或异地结算。

银行承兑汇票的优点
1、对于卖方来说,对现有或新的客户提供远期付款方式,可以增加销售额,提高市场竞争力。
2、对于买方来说,利用远期付款,以有限的资本购进更多货物,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营运资金的占用与需求,有利于扩大生产规模。
3、相对于*款贷**融资可以明显降低财务费用。
国际贸易中的承兑汇票
国际贸易中的承兑汇票,与国内贸易中的承兑汇票定义相似,但不同之处在于国际贸易中的承兑汇票往往是收款企业(出票人)自行签发给付款人的汇票,其性质相当于账单(bill),其在不同的情形中,对付款人的约束力亦有不同。
国际贸易中信用证跟单的承兑汇票,一般是信用证付款文件中的跟单文件之一,买方对卖方开具见票后一定期限天数付款的跟单汇票,于银行提交货物运输及提货文件时,应即承兑,并于汇票到期日即予付款。这种承兑汇票,因为是信用证付款文件之一,属于银行信用文件,对付款人有必须付款的约束力。
国际贸易中非信用证项下的跟单承兑汇票,一般是收款人(出票人)直接开给付款人的账单,属于商业信用,对付款人并不具有必须付款的约束力。

出票人签发汇票并交付给收款人,收款人向汇票上记载的付款人请求付款,付款人应承担付款义务,银行并收取一定手续费用。这是因为付款人与出票人在出票之前双方之间存在资金关系,出票人在付款人处有一定金额的款项,或者付款人对出票人负有债务。所以,出票人委托付款人进行付款。为了使付款人做好付款的准备,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要由付款人作出意思表示。付款人一旦承兑,该付款人则成为承兑人,就负有无条件付款的义务。相反,如果付款人不同意承兑,不在汇票上签章,那么则不产生票据责任。付款人不同意承兑,并不对收款人承担责任,只是对出票人违反约定义务;形成违约,从而对出票人承担违约责任,而不是票据责任。收款人因付款人不同意承兑,也不能要求付款人承担责任,只能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权。
汇票的承兑,只对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和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适用。见票即付的汇票不需要提示承兑,也就不存在承兑行为。同时,出票人与收款人为同一人的对己汇票,也不需要进行承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