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知县刘镛与“堕泪碑”

清知县刘镛与“堕泪碑”

作者:程作华

刘镛,字云仲,福建长人乐,生于明崇祯十四年(1641年),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至康熙三十年(1691年)任峄县知县,谢任后,定居京杭运河南1公里的峄县花山子(黄庄)村(今属江苏省邳州市燕子埠镇),康熙四十六年(1707年)离世,终年66岁,葬于花山子村西南高山前南宿山后阴(今山东省台儿庄区涧头集镇)。刘镛墓前立石碑一筒,碑文由乾隆十五年(1750年)时任峄县知县骆大俊拜题,孝男大椿立石。墓碑楹联曰:“策汗马抨奸吏清皇亲面,堕泪碑缅忠魂邑民向心。”楹联概括了刘镛的人品官德和当地民众立“堕泪碑”的敬仰缅怀之情。

清知县刘镛与“堕泪碑”

楹联中提到的民众自发为刘镛立“堕泪碑”之事,史志资料多有记述。《峄县志》(职官考列传)载:“刘镛,康熙二十六年任。诚心爱民,凡所举革,不惮勤劳,往往日昃不中食”、“圣驾南巡,供张预具,闾里不扰”、“其不畏强御,为百姓悍患类如此。被遣后,遂家于峄,又数年而卒,民为‘立堕泪’碑于西门道上旧至”。现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古城内的“枣庄古代清官廉吏展馆”中,对刘镛事迹作了详尽介绍。

清知县刘镛与“堕泪碑”

“堕泪碑”意为:闻碑思人,睹碑落泪。在中国历史上,后人为先人树碑立传的不计其数,但民为官立“堕泪碑”屈指可数。“堕泪碑”代表了民众的口碑。民众为何自发给刘镛立“堕泪碑”?“堕泪碑”碑文是什么?“堕泪碑”现在是否存在?“堕泪碑”是刘镛生前立还是死后立?刘镛为民做了哪些好事?刘镛为何被罢官?带着这些疑问,多年来,笔者运用查阅史料、实地考察、走访刘镛后人、研读刘氏家谱等方法,认真进行了调研。经考证得知,刘镛是康熙年间的一位清官,“堕泪碑”已不知下落,也许毁于战乱或文化大革命。正在为查找“堕泪碑”碑文发愁的时候,从枣庄市市中区*党**史办原主任李其鏖先生处传来值得庆幸的信息。2016年3月,他到峄城区棠阴村采访时,在孙茂霖家中意外见到了“堕泪碑铭”手抄本。李其鏖先生遂将手抄本通过刘镛十世孙刘福云转我,我对碑文认真进行翻释和研究。“堕泪碑”铭全文如下:

刘镛于康熙二十六年出守峄县。在任四年,吏畏民怀,盗贼屏息。康熙三十年当代去,邑人李良等状公德政者十,请记于峄学政陈浩。谓:“无淹讼狱,刑政有纪,一也;劝课农桑,警饬游惰,二也;兵马往来,不相侵扰,三也;发仓赈饥,民赖全活,四也;括兵于民,公平不私,五也;兴立学校,以善吏民,六也;以德化民,盗贼不生,七也;民有流移,望风而来,八也;以工代赈,济运利农,九也;爱民节己,抑恶扬善,十也。”阖邑士民,卧辙截镫,不忍离去。公之垂泣抚导之。民为歌曰:“公来抚摩兮,全邑仓箱。民无冤枉兮,听讼精祥,发粟施救兮,惠及穷乡。十事弘被兮,于古有光。民知受代兮,涕泪彷徨。树碑表德兮,传古循良。山川不改兮,人人无忘。遍野农桑兮,无尽甘棠。过往君子兮,睹物情伤,万民堕泪兮,地久天长。勒诸贞石兮,感德不忘。”

“堕泪碑”文,记述了刘镛的生平、十条官德政绩和一首颂扬刘镛的诗作。从碑铭中看出,“十条官德政绩”是邑民李良等人在刘镛离任后总结,并向省派到峄地巡视的提督学政(地方文化教育长官)陈浩作过汇报。通过研究“堕泪碑”铭,进一步加深了对刘镛其人的认知,并为民间和史学界争论的问题找到了事实佐证。

一、刘镛非刘墉。

电视连续剧有《宰相刘罗锅》,民间传说故事有《刘墉私访》《刘墉下江南》,因而,当地有些群众一提刘镛,就认为是刘墉。其实,“镛”与“墉”二字,读音同为yōng,偏旁有异,是两个人的名字。刘镛,福建长乐人,生于明崇祯十四年,康熙年间任峄县知县。刘墉(别名刘罗锅),山东诸城人,生于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清代大学士刘统勋的长子,乾隆、嘉庆两朝重臣,官至体仁阁大学士,正一品,宰相级人物,逝世后追赠为太子太保。刘镛比刘墉年长79岁,二人一在朝廷为官,一在县府为官,官阶不同,但相同之处是,清正廉洁,奉公守法,爱民如子,都以“清官”闻名于世。

清知县刘镛与“堕泪碑”

二、刘镛官德政绩凸显爱民。

“堕泪碑”所述刘镛一切为民众着眼的十条官德政绩,与《峄县志》记载完全吻合。刘镛在峄县任知县四年间,发展农桑,兴办学校,开仓放粮,济运利农,依法办案,惩治邪恶,做了大量为民生服务的好事实事。刘知县为民办事,常常忙到日偏西,还顾不上吃中午饭。从刘镛身上,体现了一个七品芝麻官“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的执政理念。例如,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皇帝第二次南巡,途经峄县。迎接皇帝光临,对地方知县来说,是件诚惶诚恐的大事,能否讨得皇帝的喜欢,事关个人前途命运。康熙二十八年,峄县正遭灾荒。刘镛为不给百姓增加负担,自己不声不响地准备迎接皇帝的一切物品,当一切安排停当时,老百姓还不知道皇帝就要驾到。这与当时一些地方官员借机搜刮民财的做法,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清知县刘镛与“堕泪碑”

三、刘镛被罢官的原因。

深受民众爱戴的“清官”为何被罢官?笔者考证分析认为,主要原因有二:一是犯有“对上不恭”的“罪责”。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户部尚书陈廷敬在给皇帝的奏疏中,提到峄县县令刘镛“对圣上不恭”的“罪责”。这可能就是上文所讲的,康熙皇帝第二次南巡路过峄县时,刘镛“从简接待”,惹怒了皇帝。这在“皇权至上”的封建时代,一个小小的知县被罢官在情理之中。二是得罪了贪官污吏。刘镛任知县期间,驻守峄县的兵士骄横跋扈,干了很多祸害百姓,违法乱纪的事情。一个名叫李山的左都督(地方军事长官),趁战乱、灾荒,强占了农民大量土地。刘镛传李山到县衙讯问,李山旁若无人地走入大堂,两手往后撑地仰面坐在地上,强词夺理,出言不逊,跟刘镛顶撞起来。刘镛非常愤怒,喝令衙役把这个目无王法、欺压百姓的无耻之徒投进了监狱。然后,刘镛整理了他的种种罪状,向上报告,奏请皇帝削去了李山左都督的官职。从此,峄县驻军的兵士们不敢再胡作非为,民众拍手称快。关于“刘镛斗李山”的故事,至今在民间传颂。综上所述,在当时历史条件下,不论是接待皇帝从简,还是不畏强权,捍卫百姓利益,都是得罪人的事,都是一般县令所不敢为的。得罪权贵是刘镛被罢官的主要原因。

四、“堕泪碑”是何时而立?

“堕泪碑”文中,没有署明立石的具体时间。关于立“堕泪碑”的时间,民间有两种推测:一是刘镛被罢官后,民众心怀不平,为刘镛立碑。二是刘镛死后,为颂扬刘镛的官德政绩为其树碑立传。根据《峄县志》记载中的“被遣后,遂家于峄,又数年而卒,民为立‘堕泪碑’于西门道上旧志”这句话分析,“堕泪碑”应是立于刘镛死之后。刘镛,死于康熙四十六年(1707年),据此,可推断立“堕泪碑”的时间,应是1707年之后,具体时间不详。

时光飞逝,斯人已逝300多年。“堕泪碑”虽毁,刘镛在民众中的口碑永存!至今,刘镛墓地周围的村民,仍称刘镛墓地为“清官林”,倍加爱护,连割草放羊都不进入四周有界石标记的墓地内。我们要从封建官员执政为民、勇于作为、爱民如子、清正廉洁的官德政绩中,得到借鉴和启迪,切实加强*党**风、政风、民风建设,为构建风清气正,社会安定,人民幸福的文明和谐社会努力奋斗。

——《邳州文化》第3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