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甸区,男子赵某是一家会计事务所的审计员,身高176cm,长相端正,平常喜欢健身,身材较为壮实,在和所里面的同事聊天的时候总是面带微笑,一些关系好点的朋友都私下称呼他为“太阳”,因为赵某的平常对他们露出的微笑非常富有感染力,像太阳一样温暖。

女子刘某是这家会计事务所的文员,平常也待人非常和善,刘某身高在160cm左右,虽然已经接近40,但是由于经常健身,整体看上去非常年轻,身材也保持的非常好,每天穿着一身职业装在所里面走动与同事聊天的时候,一些男同事们总是会被刘某挺拔的胸部和丰满的臀部给吸引住,不经多看了几眼,心想:这刘姐虽然已经结婚生过孩子了,但是这身材太火辣了。
一天中午,赵某中午在事务所的活动室里面百无聊赖地看着电视,这时候刘某也走了进来,下身穿的是黑色的包臀裙,搭配黑丝,上身是灰色的紧身衬衫,那挺拔的胸部从侧面看过去仿佛是要呼之欲出。赵某意识到自己可能有些失态,于是正了正坐姿,笑着对刘某说,“刘姐,今天中午不回去看看孩子吗?怎么还在所里面待着?”刘某叹了口气,回答道,“跟我家那口子有点小矛盾,不想回去今天!”

赵某意识到是刘姐和丈夫之间出现了一点矛盾,心情有点不好,于是赵某就开始发挥自己的沟通优势,给刘某讲一些笑话逗她开心,慢慢的,二人之间的氛围开始愉快起来。这时候,赵某不经意从刘某没有系上的衬衫纽扣处看到了一片美好的风景,赵某心想:这刘姐身材真是没话说,还是这么坚挺。然后,赵某脑子不知道是怎么的,突然蹦出一个想法,对刘某说,“我这里有一些黄色的视频和图片,你要看吗?”刘某也是一愣,不过也没有拒绝,因为可能也觉得赵某是一个小年轻,跟自己开玩笑而已,后面再聊了一会儿,就去工作了。

但是,赵某却当真了,后面真的从一些网站上*载下**了一些视频和图片给刘某发了过去,但是刘某对此没有拒绝,也没有啥积极回应。然而,后面有一天,一个电话打进了赵某的手机,自称是刘某的丈夫,严厉警告赵某不要发这种信息了,再后来过了一个多星期,赵某就忽然知道了刘某喝农药自杀的事情。再过几天,赵某就不知道怎地收到了法院的起诉状,要求赵某赔偿刘某丈夫医疗费15040.85元、丧葬费16910元,死亡赔偿金250000元,精神损害赔偿金50000元,合计约33万元。

在法庭之上,刘某的丈夫声称是由于赵某频繁向其妻子发送淫秽视频和图片,导致的刘某和自己发生了矛盾,最终喝农药自杀,赵某应该对此承担责任。然而,赵某却坚持自己的行为与刘某的死之间没有因果联系,不应当承担责任。最后,法院是支持了赵某,驳回了刘某丈夫的诉讼请求。
对此,有的网友表示,赵某这个是破坏他人家庭的行为,明知道是有夫之妇还频繁发送淫秽信息,应当承担一定责任;也有的网友表示,我发个淫秽信息就一定会导致你自杀吗?这刘某的丈夫一看就是在碰瓷!
首先,这是一个侵权纠纷。
在侵权纠纷当中,一般情况之下,原告必须对侵权行为,结果,因果关系和行为人的主观过错进行举证,否则就应该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在此案件当中,刘某丈夫认为自己妻子的死亡与赵某存在联系,但是在向法庭提出的证据当中,除了赵某向刘某发送的一些淫秽信息之外就没有其他证据了。因此,刘某丈夫应该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其次,发送淫秽信息并不会导致自杀。
按照一般人的理解,我对你发送淫秽信息最多是可能造成生活上的烦恼,并不会造成自杀这么严重的后果。在此案件当中,赵某知道刘某是有夫之妇,可能预料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导致夫妻不和谐,但是根本无法预料到会导致其自杀,无法形成因果关系。

最后,根据刘某喝农药自杀被送往医院进行救治所询问的笔录显示,刘某称自己喝农药是因为与丈夫吵架一时间想不开,没有与赵某的淫秽信息扯上关系。
综上所述,赵某是不应该承担民事责任的,但是道德上的责任是免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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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裁判文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