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教师教龄津贴”这一话题在近两年全国*会两**中多次被提出议案。教师教龄津贴是国家为鼓励中小学教师长期从事教育事业而发放的一种岗位津贴。在1985年颁布的《关于教师教龄津贴的若干规定》中明确提出,从1986年7月1日开始发放教龄津贴。从事本职工作满5-10年者,每月发3元;满10-15年者,每月5元;满15-20年者,每月7元;满20年以上者,每月10元。据当时相关人员估算,当时国家出台的10元教龄津贴约占教师工资收入的10%。

近年来,各地区提高教师工资待遇,提升教师幸福指数呼声越来越高,教育部也多次发文要求各地提高教师的工资待遇,增强职业幸福感。虽然从2000年到2023年,工资大约涨了700%,教师们的工资待遇提高很多。但是每月10元的教龄津贴已经三十多年没有调整了。当前社会在飞速发展,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也在逐步提升,我认为教龄津贴也需要与时俱进地做出相应调整。

比如,在现行教师工资结构中,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种津贴都分门别类,但10元教龄工资单独列出已然没有多大的意义。我们可以建议人社部在保持教师工资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对教师工资结构进行改革,降低职称工资占比,提高教龄工资占比,总数基本上大体相当,或是略有提高。

作为新时代下的一名教师,就要坚守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以培养国家栋梁人才为己任,练就扎实的基本功,培养高尚的师德情操,不忘教育初心,关心关爱每一名学生,为教育事业奉献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