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继顺风车事件后,滴滴快车、专车接连被爆出问题。
快车司机约女乘客去宾馆被封禁账号
聊天记录曝光
拿过乘客手机给自己五星好评,加上微信后对乘客进行言语骚扰。8月26日,一名乘客在上海使用滴滴快车时,遇到了这样一名司机。

8月27日下午,记者从滴滴方面获悉,经过调查该乘客的投诉,目前已经将涉事司机账号封禁。
网友“忽暖蜜长拥”8月26日爆料称,她当天早上在上海张杨路叫了一辆滴滴快车,上车后司机很健谈,一直“搭讪”,自称是她的老乡,并询问她男朋友的事。中途,她在外滩附近取完东西之后,请求司机将其送到另一个地方。快下车时,司机提出加微信。她表示,自己出于不好意思拒绝,并且担心拒绝了司机不让下车等状况,便通过了微信请求。
该名网友在爆料里还称,司机说快车和顺风车不一样。没过一会,司机提出约会,遭到拒绝。到达目的地之后,司机主动要过她的手机,自己给了自己五星好评,声称为了评上优选的司机。下车时,她发现司机多收了15.6元的路桥费,但没敢纠缠,下车了。
该名网友表示,她本以为事情就此结束,没想到,到家吃完饭一看手机,发现该名快车司机给自己微信发了许多“骚扰”消息,如“今晚可以去宾馆玩会吗?”等,内容极其不堪。
这一爆料在网上发出后,引发了许多网友的关注,有网友建议该乘客报警。记者8月27日下午就此事询问滴滴出行方面,据一名工作人员回复,经过对该爆料与乘客投诉的调查,目前涉事司机账号已经被封禁。
滴滴专车遇警察查车
司机竟踩油门到底!
8月27日,滴滴又引发了新一轮的关注。有广州网友爆料,在她身上发生了一起专车“惊魂”事件。微信对话截图在朋友圈流传。
事发现场↓↓

对话截图↓↓

据截图显示,该网友在坐滴滴专车时遇上警察封路,结果专车司机踩油门到底,逃警了,在广州市中心车速达到130。“我那个时候已经觉得要死,没命了。”坐在车上的时候,网友觉得,司机就是亡命之徒,穷途末路,死都不要被抓住。
后来车辆被警察拦下,她去录了笔录。整个过程,该网友吓坏了。
今早,滴滴方面回应称:经了解,8月26日17:00左右,滴滴专车司机搭载乘客途中遇到交警查车,因有多条违章记录未处理,司机担心被交警扣车,因此未按交警指示停车仍继续前行。在交警驾车追行约五百米之后,司机在大北立交红绿灯处停车。目前,司机未被拘留,但因多次违章未处理,其车辆已被交警扣留,由于违反道路交通法规,司机现已被平台封禁。经核实,该司机没有犯罪记录和其他违法行为。对于乘客的遭遇,我们感到万分抱歉,我们将持续加强司机培训,增加司机安全观念,守护乘客安全。
9月底前整改不到位滴滴出行app面临下架
昨日,广州、深圳、东莞等地相关部门对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当地分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州市交委、广州市公安局联合要求滴滴公司将相关数据接入广州市政府监管平台,加强与公安部门信息共享。平台违法违规行为被多次行政处罚仍整改不到位的,将面临下架APP、停止互联网服务等处置。深圳市网信办、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交委联合责令滴滴9月底前完成清理不合规车辆、人员,堵塞安全管理漏洞等整改,如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将采取撤销经营许可证、APP下架、停止互联网服务等措施。东莞市交通运输局要求滴滴加快不合规车辆的清理工作。
交通部刊文
若不能为乘客生命安全提供有效保障
这样的企业不要也罢
交通运输部官网27日刊发评论文章《堵住“滴血”的漏洞》,文章针对“女孩乘滴滴顺风车遇害事件”表示,事前不做有效防范,事中不能积极干预,事后标榜高价补偿,滴滴的安全底线在哪里!生命只有一次,岂是金钱可以赎买的?安全漏洞的背后是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机械僵化,根源上却是企业负责人安全责任的严重缺位。
文章全文如下:
8月24日,浙江乐清女孩赵某乘坐滴滴顺风车前往永嘉途中,惨遭司机奸杀。3个月前,在河南郑州,一名空姐乘客遭滴滴顺风车司机杀害。两案如出一辙,同是滴滴,同是顺风车,同是女乘客死于非命。我们震惊于凶手的残忍,更无法容忍企业对生命安全和社会责任的漠视。
“8·24”案件发生时,正值滴滴承诺的顺风车业务整改期。滴滴发布的“对于乐清顺风车乘客遇害的道歉和声明”承认,该公司前一天就收到过“8·24”案件中作案司机对另一名乘客欲行不轨的投诉,但没有针对投诉进行调查处置。事发当天,遇害者的朋友在接到“救命”信息后多次向滴滴客服求助,滴滴方没能及时采取有效干预和救援措施,甚至警方两次向滴滴客服索要嫌疑人及车辆信息也遭到拒绝,致使救助行动延宕数小时之久。事发后,滴滴声称“未来平台上发生的所有刑事案件,滴滴都将参照法律规定的人身伤害赔偿标准给予3倍的补偿”。
事前不做有效防范,事中不能积极干预,事后标榜高价补偿,滴滴的安全底线在哪里!生命只有一次,岂是金钱可以赎买的?安全漏洞的背后是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机械僵化,根源上却是企业负责人安全责任的严重缺位。
任何事后的补偿和追责都无法挽回已失去的生命。保护乘客生命安全,最关键的措施就是事前防范,需要企业的责任担当,更需要政府的有效监管,这也是国务院保留出租汽车(包括网约车)“三项行政许可”的重要原因之一。企业开展顺风车业务,对社会有积极的一面,但这并不意味着就可以不尽安全管理的责任。尤其是个别企业,打政策擦边球、钻法律空档,以顺风车之名行非法营运之实,逃避甚至*制抵**政府依法监管;大量占用公共道路资源干着营利的买卖,却试图逃避承运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如此漠视生命安全、藐视法律权威的行为,必须依法受到严惩,必须坚决严格纠正。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任何市场主体都要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在法治框架内运营,特别是涉及生命安全的运营行为,绝不能游离于法治之外。平台企业不能仗着自己钱多,掌握的车辆、驾驶员、乘客信息流量多,就有恃无恐、任性而为。
滴滴事后称“无法将乘客和车主任何一方的个人信息给到警方之外的人”,且不论这种借口能否说得通,即便这种理由能成立,这不也恰恰说明了政府掌握平台运营数据、实施有效监管的重要性吗?如果警方可第一时间从政府监管平台拿到相关信息,救援行动是不是可以更快展开呢?
市场主体是多元化的,具备同样服务能力的平台企业不止一家,如果某家企业不服管又不自律,总拿乘客的生命当儿戏,社会公众会用“脚”投票,政府也绝不会袖手旁观。换句话说,如果不能为乘客生命安全提供切实有效的保障措施,这样的企业不要也罢。
回到“8·24”案件,除了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作为平台企业的滴滴及其负责人,要不要承担法律责任,该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有关方面应该认真研究,今后不能再模棱两可。最要者,必须以此为戒,痛下决心,彻底纠正个别企业长期存在的组织非法运营的行为。如果不能有效约束企业漠视生命、罔顾法治的行为,这便是法律的耻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