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要再信一次爱情 (再拥有一次爱情)

囡囡是看琼瑶长大的80后A型血天蝎女,注定一生和爱情较劲。

囡囡信星座,信血型,信自己无法操控却似乎可以找到解释途径的一切事务,因为这样可以很偷懒地给所有事情的发生找到理由,比如,囡囡特别渴望“愿得一人心,白首不分离”这种痴情话,青年时觉得美但不遥远,伸手可及。

啃着某人不远万里,实际也就十几公里,给在校清贫的囡囡送来的大鸡腿,觉得这就是爱情最美的模样,现在想想,人家上班,她上学,维度都不一样,人家不过是用工资的百分之一花了20分钟,给小姑娘来点“及时雨”般的小温暖,就上升到了可托付终身的高度,囡囡想,某人那时地内心一定窃喜,这女大学生就是容易满足,一个鸡腿,就走心了。

在爱情这个字眼上,囡囡摔过跟头无数,比如,和准初恋阿东的故事。

准初恋之所以叫准初恋,是因为还没有到达初恋的级别,恋人未满的状态,虽时隔十来年,回忆起来,仍有爱而不得的遗憾,其实兴许就是在还未变坏前及时夭折,才总认为弥足珍贵,囡囡给准初恋起了个不难记的名字:阿东。

认识阿东是非常巧合的状态,囡囡喜欢看书,总是跑书店,所在的城市S不过是个四线小城,学校到书店也就几分钟路,午休没事儿逛下书店,放学没事儿也去下书店,一来二去,书店的老板注意到了囡囡,囡囡也注意到了书店老板,他介绍自己叫阿东,态度玩世不恭,大有一种你爱看不看,爱买不买,爱呆不呆的态度,骨子里透出一股清高,眼神像极了大话西游里的至尊宝,囡囡是被这种孤傲不可一世的眼神迷住了,身边对自己青睐有加的青年才俊虽然比比皆是,但在自己身上眼神竟然不多停留的孤世浪子倒不多见,囡囡决心要会会这个书店老板阿东。

囡囡也不是个傻姑娘,尽管对老板有好奇,但太主动不符合天蝎座的个性,欲语还休,欲拒还迎才是囡囡的手段,于是,看书,借书,还书,终于循环了30多天后,阿东开口了。

“嗨,没看出来,你还真挺爱看书的”

囡囡心中窃喜,心想由不得你不开第一句口,假装平淡地回应道:看书是我从小保持到现在的唯一爱好。和阿东四目相对时,囡囡觉得,自己像极了琼瑶剧里的女猪脚,势必要和这个阿东摩擦出旷世奇恋。

阿东只是哼了一声,没有接下一句,又开始戴着耳机沉醉在自己的世界里,囡囡想,不着急,他狂任他狂,清风拂山岗,没有拿不下的山头,只有坚守不下去的阵地。要想让阿东更主动点,自己必须多点与众不同,毕竟店老板,每天形形色色的人见得多了去了了,让他在弱水三千中对自己青眼相待,得有点小手段。

囡囡开始调整了去书店的频次,从每天去变成了三天一去,从三天一去改成了一周一去,后来,干脆一个月就没去,突然一天跑到书店,果不其然,阿东看到囡囡,第一句话:你这段时间跑哪儿去了,囡囡心喜:嘿嘿,有戏。

“家里有点事儿,耽误看书了...”囡囡故意若无其事的讲,一边留神阿东的表情,明显的失望夹杂着焦虑,囡囡故意开起了玩笑:怎么?一段时间没看到我,想我了?

阿东毕竟是久经沙场的社会人,哪里这么容易被套路,立刻回归到不可一世的状态,哼了一声,带上耳机,囡囡忍不住了,说:这本书我借了一个多月,现在还,多少钱?价格太高了我付不起,穷学生一个。

阿东轻笑一声:还不起你还借那么久,一分不能少,要不,你换个方式还?阿东的笑容轻佻而带有*药火**味儿,一副和我斗还嫩了点儿的味道。囡囡也不是吃素的:老板,你倒是说说,我这个穷学生能换什么方式呀?

90年代末,这样带有暧昧的对话还不太被大多数人习惯,即使知道中间但又轻佻,带有试探,带有带来露骨答案的可能性,但囡囡不怕,她只相信自己的感觉,这个书店老板阿东,不管嘴上说什么,绝不是一个能对自己坏起来的男人,所以,一个敢说,一个敢问。

阿东倒是有点局促了,没想到这个小姑娘敢接自己的话茬子,本来只想开个荤玩笑吓唬吓唬小姑娘,结果这个小女子倒是有几分胆识,但不往下说,似乎有点认怂,也不是自己的个性,于是,正儿八经的说:给我店里打工咯,周末帮我看店,看一个周末,2天,抵借书的钱了。

囡囡料到阿东不会说出以身相许这样的俗语,也早已有准备,爽快地说:好,欠人钱财,替人消灾,看个店,我这么灵光,难不倒我。心里更是美滋滋的,这敢情好,多挣了2天和阿东接触的时间,而且帮他看店,自己岂不是有老板娘的感觉,这么一想,囡囡的笑意已经快浮现到脸上,赶紧咽了下口水,对阿东说,就这样说咯,这个周末我过来。

到了周末一大早,囡囡就跑到了书店,老板阿东都没到,坐在门口的台阶上,百无聊赖,一遍憧憬着这个盼望已久与众不同的周末,一边担心,这个阿东不会忘记了吧,不会今天不开门吧,正胡思乱想呢,阿东来了,看着囡囡,他一脸惊讶和些许的不自在,囡囡很快瞄到,阿东旁边还跟着个扎麻花辫儿的大姑娘,麻花儿辫也不问囡囡是谁,只是很熟络的和阿东一起打开了店门,然后又轻言细语的交代了些什么,就走了,倒显得囡囡有点小家子气了。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