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家庭曾通过*迁拆**“一夜暴富”,如今还能通过*迁拆**实现“一夜暴富”的美梦吗?
“*迁拆**后,拿着*迁拆**补偿款可以在被拆地附近买房,但是觉得补偿还是给少了,因为房价还会涨呀,自己的房子面积大、装修好,总觉得买商品房就亏了”这是几年前很多被*迁拆**人的心声。
“我们都不奢望通过*迁拆**实现什么“一夜暴富”的美梦了,现在的问题是,给的补偿根本不够我在附近买套商品房啊!”这是今年在我们公益普法咨询的直播间里听到的很多被*迁拆**人的困扰。

对于房屋*迁拆**补偿数额的问题,被*迁拆**人有权发表自己的意见!
房屋作为公民的个人财产,公民依法享有物权,*迁拆**补偿协议的签订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公民对自己房屋价值和其他损失的估量可以自己认定。对于房屋*迁拆**补偿的数额问题,公民当然有权利发表自己的意见,有不签订不合理的补偿协议的自由。当然,要提醒广大被*迁拆**人的是,补偿协议不合理不要签,“空白协议”更不能签!对于补偿问题,可以和*迁拆**方共同协商谈判,也可以请专业律师介入处理*迁拆**法律问题。
保障基本生活水平的基础上,给予被*迁拆**人一定的补助和奖励
其实老百姓都很配合政府的征收*迁拆**工作,只要补偿合理,一般都接受*迁拆**。虽说是对于自己建的房屋有很深的感情和温馨的回忆,但是为了配合城市规划工作,都愿意*迁拆**,从带院的平房到高楼里的商品房居住。因此,在保障被*迁拆**人的财产权利和基本生活水平的基础上,也应当给予被*迁拆**人一定的奖励和补助,让*迁拆**变成“共赢”,让参与*迁拆**的各方都因此受益。
但是实践中,*迁拆**奖励也有坑。为了让被*迁拆**人尽早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迁拆**方会给出早签补偿协议就有奖励金,而错过早签协议的时机就没有奖励金诸如此类的奖励诱惑。这种奖励,有些就是“羊毛出在羊身上”,把本来要给你的补偿款中抽出一部分,拿出来说是早签的奖励。
这种奖励都是坑吗?如何判断是不是真奖励?给大家一个建议,可以把*迁拆**补偿和所谓的早签的奖励金加起来,算算是不是合理补偿,把自己的注意力不要放在“奖励金”上,时刻清醒,我们不是来要“早签补偿金”的,我们的目的是拿到一个对等的合理补偿。如果这个*迁拆**补偿和“早签奖励金”加起来是合适的补偿,那我们就可以早点签。如果这个*迁拆**补偿和“早签奖励金”加起来都不是合理补偿,那我们有可能早签协议就落入圈套了,可以咨询专业*迁拆**律师,避免“掉坑”。
不求*迁拆**一夜暴富,只求拿到合理补偿
法治社会,缘法而行。被*迁拆**人也不能针对*迁拆**补偿漫天要价,依法拿到合理的补偿才是最终目的。《征补条例》针对漫天要价的情况也做了限制, 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迁拆**过程中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不希望*迁拆**让老百姓“有苦难言”,如何让*迁拆**过程变得更让老百姓满意,仍是我们应该思考的问题,维护被*迁拆**人的合法权益,也仍是*迁拆**律师不懈追求的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