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给张某(手撕联想)一点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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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很简单,杨某与同事去外地出差,晚上两人去按摩店按摩,各自挑选心怡的服务员,分开去包房按摩。

突然当地公安局检查,杨某迟迟不开门,被强行破门后,带到警局,杨某称自己去按摩,还没有开始,没有嫖娼,然而他的同事竹筒倒豆子,说出就是去嫖娼目的,只是还没有进行,结果杨某被警方五日拘留。

事后杨某法院状告警方,要求撤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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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的确在现场没有找到证据,而是依靠杨某同事的证词,更有意思给杨某同事服务女员工也承认是准备嫖娼服务,这样警方才认定杨某就是准备嫖娼服务的,但是给杨某服务女员工没有承认自己准备嫖娼服务的。

那么警方拿出杨某签字承认自己准备嫖娼的事实,而杨某立刻反击那是警方说了:如果不承认就通知单位,家属,如果承认就私下处罚,不通知单位,杨某无奈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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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法院根据事实,依法宣布警方撤销对杨某的处罚,而且给杨某服务女员工的确没有承认自己准备嫖娼服务,警方推测也没有完全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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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罪从无,不能搞有罪推定这是法治社会的基本原则,

但是敲门不开,肯定有猫腻这一点瑞哥也不敢苟同,在外地出差,在包房按摩,如果有人敲门,虽然表明警察,但杨某肯定是害怕,不开门也是情理之中,你想想“仙人跳”也是说自己是警察,或者女员工的男朋友,所以不开门就有猫腻也是站不住脚。

当然要分析杨某的内心世界,到底是不是去嫖娼,这就是无稽之谈,心里的东西永远无法作为证据,那怕杨某自己说出来也应该不能采纳,因为证据很重要。

这里瑞哥想到那个张捷

这件事给张某(手撕联想)一点启迪

他给联想与柳传志定的罪都不小,“*国卖**贼”“贪污犯”“假传圣旨”“白手套”“老鼠”,来源都是怀疑,或者小说,要么就是联想招股书,至今没有任何证据,就如同警方来自杨某的同事,而张捷还没有所谓柳传志的同事,所有的罪名都是自己分析出来,瑞哥就不明白,杨某就算冤枉好坏还有警方的调查过程,最后被法院撤销,那张捷所做的连一个执法部门都没有,就这样随口说说,随意定罪,甚至司马南还要求有关部门调查?

这是什么意思?难道法治社会的基本原则都没有了吗?反过来张捷与司马南倒打一耙什么法律追诉期,只要与联想搭上边就一口咬定去质疑,如今质疑中科院,质疑普华永道,不知下一步还要如何?

就是想问问张捷这种定罪是合法吗?是法治社会可以说随意定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