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大烟苗子种来当菜吃?这可要不得

“这大烟苗搅和上面粉一蒸,虽然是一道美味菜,但这可不能当菜种呀……”4月6日下午,西峡县检察院检察官郭姿对数百名群众现场释法道。检察官所说的“大烟”就是*品毒**原植物“*粟罂**”!

把大烟苗子种来当菜吃?这可要不得

当日,一场特殊的不起诉决定书宣布会在西峡县五里桥镇杨岗村*党**群服务中心进行,西峡县人民检察院在广大社区矫正人员、村干部、村民面前,当场宣读了对张某、李某某、杜某三人的不起诉决定书,上百名村民目睹了这次宣布会。

把大烟苗子种来当菜吃?这可要不得

2020年12月,西峡县五里桥镇杨岗村75岁的张某听别人说*粟罂**苗炒着好吃,便计划着种植一些,出苗的时候尝尝。同村李某某房屋后面耕种地临着渠沟,她就把渠沟挖成了个小菜园,平常种植些青菜食用。12月份下了一场大霜,青菜被全部霜冻死。听说*粟罂**苗可以当菜吃,她就在菜地撒了一点*粟罂**籽。2020年12月份,村民杜某也在自己家门前的菜园里种了点*粟罂**苗,准备当菜吃。

“种植*粟罂**超过500株就已经涉嫌非法种植*品毒**原植物罪。经过勘查清点,张某种植的*粟罂**苗共计588棵,李某某种植的*粟罂**苗共计571棵,杜某种植的*粟罂**苗共计531棵......”郭姿现场宣布。

把大烟苗子种来当菜吃?这可要不得

因张某、李某某、杜某三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按照宽严相济的原则,不需要判处刑罚。西峡县人民检察院遂决定对张某、李某某、杜某不起诉,并对三个被不起诉人进行训诫,三人具结悔过。

为了对百姓做好警示教育,树立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检察机关为民服务新形象,西峡县检察院决定对该案进行现场宣告。

“哎!只想着当菜吃,谁知道这是违法的。感谢检察院对我们的不起诉......”被不起诉人杜某后悔地说。

把大烟苗子种来当菜吃?这可要不得

活动现场还通过张贴横幅、印发普法教育知识宣传页等方式,向村民宣传有关“非法种植*品毒**原植物罪”、“非法狩猎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等*毒涉**相关法律知识。

“通过此次不起诉书宣布会,我又知道了就是把*粟罂**当菜种,也是法律不允许的。检察院的释法说理,极大提高了我们老百姓远离*品毒**、拒绝*品毒**的意识。”参加完宣告会后,82岁的杨岗村民肖某感慨地说。(河南法制报记者 王海锋 实习记者 刘震 通讯员 王永强 马志全 )

编辑:徐 艺

审核:王海锋